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生产领导讲话稿子
富的消防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掌握基本的防灭火常识和火场逃生自救技能。开展针对性强、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社区、农村、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防范火灾的能力。四要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公安消防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执勤备战工作,在思想上、组织上、装备上、训练上时刻做好灭火救援的准备工作,研究辖区火灾发生规律,熟悉辖区单位情况,对辖区内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和其他容易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单位要制定具体的灭火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努力提高对复杂灾害事故的应变处置能力。
五、立足规范管理,全面提升整治打非工作整体水平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要按照“建筑市场规范管理年”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统一部署,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要亲自挂帅,加强督促指导工作。要按照抓实、抓细、抓严的要求,坚持不懈,跟踪治理,确保工作抓出成效。二是开展隐患整治。集中力量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施工现场要排查到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和作业面,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排查率要达到100%。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与现场防护情况,特别是加大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杜绝野蛮施工。结合季节特点,同时抓好夏季和汛期的隐患排查。三是深化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和文明工地创建工作。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化要求进行台帐登记、使用,将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与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强化统筹推进,务求落到实处。大力推进省市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加大创建文明工地动态化、日常化管理力度,切实提高各方参建主体创建文明工地的积极性。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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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无施工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无特种作业人员证进行施工的违法行为,以及转包工程、挂靠施工、非法分包行为。对于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屡次发现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建筑施工企业,依法按照相关处罚规定的上限进行行政处罚,同时,按照有关规定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限制企业招投标和资质晋升。
六、立足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按照安全、环保、消防、建设工作的各自要求,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强化责任、创新机制、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1、强化工作责任。各部门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关键环节深入抓,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要建立健全通报和督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通报,接受全社会的监督;要严格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负责任、进度缓慢、影响全区整体工作进度的单位及个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2、加强部门配合。乡镇、街道、各园区、各部门要树立全区一盘棋的理念,努力做到思想一致、目标一致,行动一致。安监、环保、消防、建设部门应肩负起组织协调的责任,积极主动与园区、其他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既要曝光各类违法违纪案件,更要大力宣传推介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引导广大群众真正成为安全、环保、消防、建设工作的参与者、受益者、监督者和支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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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创新工作机制。针对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我们必须创新机制、革新方法,力争取得更大成效。安监部门要围绕安全知识普及、安全生产监管等方面,积极探索安全管理的新方法,努力打造平安开发区;环保部门要围绕深化环保理念、增添环保举措等方面,积极创建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消防部门要从增强人民群众消防知识、强化消防基础建设和应急水平等方面,探索消防工作新模式;建设部门要围绕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方面,加强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和指导工作。
4、实行有奖举报。为了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根据国家安监总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安监总财?2012?63号)文件要求,区安委会对举报我区安全隐患和事故的行为进行奖励。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奖励200元;举报瞒报、谎报一般事故的,奖励300元;举报瞒报、谎报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奖励500元。
同志们,安全、环保、消防、建设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全区大局稳定,我们一定要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意识,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深入抓好各项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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