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宁波市加快建设生态文明行动纲要 - 图文
集中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达标改造,并实现持证排污达标排放。全面清理陆源排污口,做好入海口水质环境监测。到2015年,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
2、严格涉海工程环境监管。强化海洋工程、海岸工程和海洋倾废的监督管理,实施重大涉海工程环境影响评估和后评估。科学控制海岸和海上作业风险,完善港口、码头、船舶排放油类、化学品、垃圾及生活污水的接收和处理设施。加强造船业、拆船业的环境监管,有效防止溢油、泄漏等污染事故发生。加强近海和滩涂水产养殖污染整治,大力发展海洋生态养殖。至2015年,建成全市工厂化养殖3万平方米,标准化水产养殖节能保温大棚示范700公顷,改造完成30家水产苗种场水处理设施。以象山港、三门湾和杭州湾海水生态养殖带和余慈、象山循环渔业示范园区建设等为载体,建立10个高效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基地。
3、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和赤潮灾害预警能力建设。在养殖区、重点港湾、保护区等重点海域布设7套自动监测浮标,建立浮标监测数据通信资料传输接收与分析应用系统,形成对环境信息的自动化连续监测能力。建立重点排放入海的污染源、重点港湾和生态脆弱区监测评价体系,对生态敏感海域实施实时监控。建立海洋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海上环境应急响应体系,提高海上环境事故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
4、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加快韭山列岛海洋生态自然保
19
护区和渔山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程,研究制定象山港马鲛鱼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法规,加快海洋生物增殖放流区和海洋牧场建设;实施海洋生物资源、重要港湾及重点海域生态环境修复工程, 在象山港开展2个电厂、3-5个重点排污口的综合治理。规划布局具有滨海湿地功能的生态缓冲区块,开展生态屏障示范区、滨海生态走廊建设。发挥海洋碳汇和生态屏障功能,启动海岛生态修复试点。强化对海洋生物多样性、重要海洋生境和景观的保护。开展韭山列岛、渔山列岛等无居民海岛生态保护,开展无居民海岛生态调查和规划管理,制订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有关规划。
(九)森林宁波行动
1、深入推进“森林宁波”建设。全面推进森林城市、森林城镇和森林村庄创建。建设平原森林,实施沿海防护林提升工程,沿海基干林带高标准全面合拢,沿海绿色生态屏障全面建成。进一步完善城乡森林空间分布,改善人居生态环境,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全市防灾减灾能力显著增强。到201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0.5%,平原区林木覆盖率达到18%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达到400万亩,林木蓄积量净增242万立方米以上,森林吸收二氧化碳新增400万吨以上。
2、加大湿地保护力度。组织实施《宁波市湿地保护和利用规划》,建立健全湿地保护管理机制,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湿地保护职责,推动湿地保护区和湿
20
地公园建设和管理。到2015年,新建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2个,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1个,建设湿地公园8个,新建湿地自然保护小区2个,确定重要湿地34个,建设市级湿地资源监测站1个,基层湿地资源监测站10个。
3、大力推进生态修复。积极推进以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为主要载体的水土流失治理,加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划定、公告和监督管理,强化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防监督,优化现代林特产业体系。强化废弃矿山环境治理与修复,做好露天开采矿山的边坡整治和复垦、复绿及景观修复工作。继续推进公路绿化建设。加快“三沿五区”墓葬生态治理工程,制定生态墓地设施建设行业标准。到2015年,生态墓地覆盖行政村率达到95%以上,墓区绿化覆盖率达到80%以上;水土流失面积占总土地面积的比例下降至4%,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和修复达到98%以上。
4、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组织开展全市植物资源调查,编制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利用规划,确保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组织开展第二次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现状调查,加强野生动植物种源繁育基地、产品深加工基地的规范化管理。加强种质资源保护,新建或改建种质资源库3个,种质资源原地保护区面积0.5万亩,建立主要林木种质基因库,收集林木种质资源300个以上。加强古树名木资源保护,组织开展全市植物资源调查摸底工作,建立植物资源数据库和标本馆。严格资源开发活动中的生态环
21
境监管,加大水、土地、矿产、森林、海洋、海岛等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力度,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5、大力实施森林碳汇工程。加快绿化造林步伐,加快大径材、珍贵用材林和平原森林建设,实施中幼林抚育25万亩,开展阔叶化改造10万亩,建设生物防火林带750公里,平原造林18万亩。加强碳汇林业科技推广,着力开展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改善森林质量,增加林木单位蓄积。大力发展碳汇林业,加强鄞州区首个县级碳汇基金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积极参加省级碳汇基金项目,逐步建立碳汇林业市场机制。鼓励全社会造林增汇,探索开展“购车植树”环保公益性活动。
(十)绿色创建行动
1、大力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深入推进生态市、生态县、生态乡镇(街道)、生态村和生态旅游区等创建活动。完善创建标准,强化动态考核评估,注重生态实效。以积极开展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等创建活动为载体,有效改善城市整体环境质量。到2015年,力争8个以上县(市、区)创建为省级生态县(市、区),3个县级市全部创建成为省级以上环保模范城市。
2、积极开展绿色系列创建活动。深化生态环境教育基地、保护母亲河号站、绿色企业、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医院、绿色家庭、绿色饭店、绿色商场等绿色系列创建活
22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