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运营维护服务协议
署的任何前述协议之补充/修改协议和附件。 指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复的本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规模。本协设计水量 议约定的设计水量为【□月度;□季度;□年度】日均 吨。 实测水量 进水 指在污水处理厂出水流量计上测得的每日实际污水处理量。 指纳入本项目合作范围内的管网接收点引入的污水。 指本协议约定污水纳入本项目进水管网的节点,具体指:接收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指甲方指定的进水水质采样位置,具体指:进水采样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流量计 指本协议第17条所述的,用于测量进、出水流量的流量计。 进水水质标准 指本协议第5条约定的进水水质应达到的标准。 指按本协议约定经乙方处理并通过甲方指定排放口排放的出水出水点 处,具体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指甲方指定的出水水质采样位置,具体指:出水采样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指乙方在运营维护过程中用于处理污水/污泥的药剂或化学制药剂 剂。 污泥采样点 指进行污泥检测采样的污水处理厂脱水设备的出料口。 指乙方应达到的在污泥采样点采集到的24小时连续采集的污 泥混合样的含水率。其中,24小时连续采集是指每周7天、一污泥含水率 天24小时连续进行污泥取样,每个连续的24小时内取样间隔为8小时。 5
指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未按甲方书面意见的要求,将进水偷排行为 或未经处理的或未达标处理的出水直接排放。 指粗格栅入流井液位的上限,为管顶标高以上1米,乙方必须控制液位 保证在该水位之下运营,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 生效日 指依据本协议第3条的约定,满足本协议生效条件之日。 第2条 解释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参考所设,不应影响条文的解释。下列约定同样适用于对本协议进行解释,除非其上下文明确显示其不适用。在本协议中:
2.1协议或文件,指包括经修订、更新、补充或替代后的该协议或文件; 2.2“元”,指中国的法定货币单位“人民币”; 2.3条款或附件,指本协议的条款或附件;
2.4一方、双方、各方,指本协议中的一方或双方或各方,并且包括经允许的替代该方的主体或该方的受让人;
2.5 “包括”,指包括但不限于;
2.6“以上”、“以下”、“以内”或“内”均含本数,“超过”、“以外”均不含本数;
2.7日、月、季、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季、年;
2.8本协议并不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影响甲方及其他政府部门行使其法定行政职权。
第二章 协议的生效和有效期
第3条 生效日
本协议生效须满足下列条件:
3.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2《PPP项目合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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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条 有效期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自生效日起至移交日前保持有效。
第三章 污水水质、管网、污泥、噪声及臭气标准
第5条 进水及出水水质标准
5.1进水水质标准
本项目进水水质应符合以下标准:
5.2出水水质标准
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级标准,其主要控制指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表1 出水水质主要控制指标表
CODCr BOD5 SS NH3-N TP TN PH 粪大肠(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菌群数(个/L)
第6条 污水管网运营维护标准
在项目合作期内,由乙方负责项目范围内污水管网设施的运营维护,污水管网的运营和维护应达到《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更新工程技术规程》(CJJ/T210-2014)、《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2009)的要求。
第7条 污泥出厂标准
乙方负责本项目范围内的污泥处理及处置,按甲方的要求将相应污泥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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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置至指定位置,乙方并应确保本项目出厂污泥或污泥制品(如有)符合以下标准:
。
第8条 噪声、臭气标准
本项目设施范围内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施工期间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并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省、 市地方标准。
本项目臭气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并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省、 市地方标准。
第9条 对新标准的执行
协议中约定的乙方应执行或达到的标准如遇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省、 市地方标准对此有更新或补充或新颁布标准的,乙方应执行并达到该等新的标准。若由于执行新的标准需对项目设施进行技术更新或改造的,则执行《PPP项目合同》第8.3.3款的约定。
第四章 检测、检查及处理
第10条 乙方检测义务
10.1乙方应按适用法律对本项目污水处理厂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进水水质、出水水质、污泥等指标的检测。其中污泥含水率通过日常检测确定,进水水质、出水水质应通过日常检测、在线检测确定,检测频次及相关要求应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运行技术规程》(CJJ60-2011)要求。
10.2双方约定的乙方其他检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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