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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一
伤
、
事故
管理
目
办法
的
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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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适用对象
适用于为公司工作的已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员工。
三、工伤的认定
1、工伤的认定: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B、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
故
伤
害
的
;
C、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D、患职业病的;
E、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F、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要交警部门证明);
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事故的申报范围
A、 犯罪或者违法; B、 自杀或者自残; C、 斗殴;
D、 酗酒; E、 蓄意违章;
F、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G、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H、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L、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 I、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工伤的种类
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导致的因工负伤可分为轻伤、重伤、死亡等种类。 4、工伤管理部门
各部门负责工伤事故申报,事故发生经过调查报告,事故后事故隐患消除及再教育工作。要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杜绝。
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工伤认定,按国家有关法律执行;员工如有异议,可向国家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裁决。
人力资源部负责工伤事故费用报销、工伤待遇实施、违章操作处罚受理及工伤事故统计等工作。 四、工伤的申报程序 1、申报责任
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的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责任,因迟报、瞒报所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部门负责人承担;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2、申报范围:
1)、本部门所管辖的员工发生的一切工伤、安全事故。
2)、对公司已投保的员工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医疗险”所涉及的范围,包括员工上下班途中,因工作所致的伤害。
3、申报内容
1)、事故(疾病)人的姓名、年龄;
2)、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服务部门、工作岗位及具体位置; 3)、事故发生时是否有其他员工在场予以证明;
4)、上岗前是否受过该项工作的安全知识与操作培训; 5)、工伤的伤势程度的初步估计; 6)、是否已住院、医院名称及地址;
7)、事故责任的初步认定。 4、受理部门及责任
事故发生的部门负责人在首先接到工伤安全事故情况时,为第一责任受理人,必须立即进行登记、报告和组织施救;同时负责对向“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申报。
因推诿受理或受理后瞒报、缓报而导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第一责任受理人承担;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五、 安全事故的分析与处理
1、公司的“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每起工伤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填制工伤安全事故分析报告表,并在事故出现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分析报告表转交给人力资源部予以执行。
2、 分析报告必须由以下内容组成:
1)、事故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服务部门、具体岗位; 2)、事故的具体经过; 3)、事故的原因分析;
4)、事故责任的初步认定及理由; 5)、小组的处理意见; 6)、事后的整改与预防措施。 六、 工作事故医疗补偿标准
当确定为因工负伤后,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将事故分为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与个人有一定操作失误责任两种情况。根据工伤的严重程度,对员工分别按以下标准给予补偿:
(一)事故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或非本人过失所致:
轻伤: 一般为皮外伤,单位承担100%的治疗费用及因治疗而发生的交通费用。 员工享受100%的基本工资。
重伤: 一般为头部、胸部重伤、骨折 ,单位承担100%的治疗、住院费用及因治疗而发生的交通费用。 享受100%的基本工资。
死亡: 因抢救无效而死亡,参照有关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 (二)事故因本人过失或操作不符合操作规程所致:
轻伤: 一般为皮外伤,按责任分担,个人承担30%治疗费用,享受80%的基本工资。 重伤: 一般为头部、胸部重伤、骨折,按责任分担,个人承担30%治疗费用,享受80%的基本工资。
死亡: 因抢救无效而死亡,参照市社保局有关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
注: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是指由保险公司理赔之后的差余额部分的工伤医疗费用。 七、 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处理及规定 1、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处理:
1)、所有的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内,因工致伤的必须在第一时间(4小时内)报至部门主管或经理处,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2)、处理原则是尽快安抚和救治伤者,预防类似事件再发生。
3)、事故部门领导应及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工伤人员及事故部门领导应填写《工伤事故报告》、《事故调查预防报告》呈报人力资源部,必要时需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4)、工伤安全事故事后对事故当事人的处理: A、按个人的责任其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医疗费用; B、公司保留追究其过失所致的财产损失的权利;
C、凡过失所致的公司损失经济损失的,参照公司《员工手册》和《奖惩管理条例》执行。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D、 凡工伤事故发生后,均严格按照“三不放过”处理。 5)、对事故部门主管的处理:
A、部门各级主管对本部门的每起工伤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B、部门员工的每起工伤事故报销费用≥200元,或工伤休息三天(含)以上的,将作为部门各级主管的绩效考核成绩扣减分之一;
C、所属员工凡出现一次工伤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300—10000元的,对其直接主管分别予以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一次,并扣款对应等级的100 、300、500元扣款;
D、如果所属员工出现一次工伤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对其直接主管予以降级处分,并下调一个档次的工资级别;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2、工伤安全事故的相关操作规定
A、工伤休息必须有上海市医保定点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要求有盖章),并得到部门主管的审批方可休息。
B、工伤休息期间,工资待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办理。
C、关于工伤的认定,个人与公司之间存在争议的,个人可向嘉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人力资源部将提供相关帮助),如被鉴定为工伤,公司将承担相应的医疗费和路费。
D、因违规作业造成的事故,或不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等原因而发生工伤事故,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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