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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难度系数根据企业净资产、资产总额、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职工平均人数、离退休人员占职工人数的比重等因素加权计算,分类确定。详见附件4《经营难度系数的确定》。 四、考核分级
根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综合得分,考核结果分为A、B、C、D、E五个级别。综合得分与级别对应关系如下表:
考核得分与级别对应表
级别 综合得分 A X≥90 B 90>X≤80 C 80>X≤75 D 75>X≤60 E 60>X 15
附件3: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计分办法
一、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的综合计分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的综合得分=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得分×经营难度系数+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指标得分×经营难度系数+任期内三年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指标得分+分类指标得分×经营难度系数。
上述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中,若某项指标没有达到基本分,则该项指标不乘以经营难度系数。
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各指标计分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的基本分为40分。企业负责人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40分;每高于目标值0.5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8分。低于目标值但大于100%时,每低于目标值0.5个百分点,扣0.5分,最多扣4分;低于100%时,每低于目标值0.5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8分。
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指标基本分为20分。企业负责人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20分;高于目标值时,每超过1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4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4分。
任期内三年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指标的基本分为20分。企业负责人三年内的年度经营业绩综合考核结果每得一次A级的得8分;每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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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级的得7分;每得一次C级的得6分;每得一次D级的得5分;每得一次E级的得4分。
劳动生产率任期内三年平均增长率的基本分为20分。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20分;高于目标值时,每高于0.5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4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0.5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4分。
三、经营难度系数和考核分级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计分办法”相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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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经营难度系数的确定
一、企业经营难度系数确定
经营难度系数根据企业净资产、资产总额、营业(销售)收入、利润总额、职工平均人数、离退休人员占职工人数的比重等因素加权计算,根据综合得分经营难度系数分为九等,分别对应不同系数,如表1。
表1:综合得分与经营难度系数对应表
等级 1 2 3 4 5 6 7 8 9 综合得分 得分≥850 750≤得分<850 650≤得分<750 550≤得分<650 450≤得分<550 350≤得分<450 250≤得分<350 150≤得分<250 得分<150 经营难度系数 1.5 1.4 1.3 1.2 1.1 1.0 0.9 0.8 0.7 注:企业级别最高得分为1000分。 二、企业级别确定指标及评分办法 1、指标设置
经营难度系数确定采用企业净资产、资产总额、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职工平均人数、离退休人员占职工人数的比重等6项指标。各指标名
称、权重及总分如下表:
表2:评价指标权重一览表
序号 1 2 指标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18
权重 0.15 0.30 单项总分 150 300
3 4 5 6 主营业务收入总额 利润总额 职工平均人数 0.25 0.30 0.05 0.05 1.00 250 300 50 50 1000 离退休人员占职工人数比重 合计 2、指标说明
总资产:上年资产负债表中的期末资产总额 净资产:上年资产负债表中期末净资产额
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上年损益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总额 利润总额:上年损益表中的税前利润总额。
职工平均人数:上年平均在册职工人数,对于在上一年中离开公司或新进入公司者,按月折算。
离退休人员人数:上年平均离退休人员人数,对于在上一年中新增或减少离退休人员,按月折算。
3、计分办法
(1) 企业各项指标得分
位于山东省国资委考核范围内的所有企业的平均值(见下面说明①)以下的指标计分公式:
企业某项指标得分=(某项指标值/该项指标平均值)×0.6×权重×1000 位于省国资委考核范围内的企业的平均值及其以上的指标计分公式: 企业某项指标得分={[(某项指标值-平均值)/(某项指标最大值-平均值)] ×0.4+0.6}×权重×1000
(2) 企业得分
企业得分=∑企业某项指标得分 说明: ① ②
该项指标平均值指山东省国资委考核范围内企业该项指标的平均值。 企业某项指标为负值时,该项得分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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