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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公司独立董事、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监事等的考核及
其奖惩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集团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_______起实施。
第三十一条 如果本办法中相关内容与将来省国资委相关规定发生冲
突,则以省国资委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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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基本年薪
一、基本依据
根据山东省及济南市国有企业的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山东省及济南市平均物价水平,参照省内同行业及相近行业的同等及相近资产规模、经济效益的企业负责人的薪资水平,结合集团公司近年实际经营情况和薪资水平,确定集团负责人的基本年薪。
二、基本年薪
基本年薪设为5个档次,考虑集团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建议目前从第1档开始实行,具体如表1:
表1:基本年薪表
档等 1 2 3 4 5
三、基本年薪系数
基本年薪(万元) 25.2 27.6 30.0 32.4 34.8 华鲁集团高层管理人员基本年薪系数参照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中相关规定,根据各自的责任和贡献,结合岗位评价结果,确定集团高层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系数如下表。
表2:基本年薪系数表
序号 岗位 系数 12
1 2 3 4
四、基本年薪的调整
董事长 总经理 副总经理 助理总经理 1 0.97 0.8 0.65 集团高层管理人员基本年薪依据任期或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调整。
(一)年度经营考核结果为A级和B级,基本年薪上调一档。当调至第5档时不再上调。
(二)年度经营考核结果为C级,基本年薪保持不变。
(三)连续两年经营考核结果为D级和E级,基本年薪下调一档。当调至第1档时不再下调。
(四)基本年薪的调整从下一年度1月1日开始实施。
五、基本年薪分为12个月平均分发,月平均年薪包括住房补贴,不包括司龄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其他福利等。实行年薪管理的集团高层管理人员,其司龄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和其他福利按国家有关规定和集团相关制度执行。
六、实行年终双薪制度,具体为基本年薪1/12,不包括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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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计分办法
一、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综合计分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综合得分=年度利润总额指标得分×经营难度系数+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得分×经营难度系数+分类指标得分×经营难度系数。
上述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中,若某项指标没有达到基本分,则该项指标不乘以经营难度系数。
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各指标计分
年度利润总额指标的基本分为30分。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30分;超过目标值时,每超过3%,加1分,最多加6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3%,扣1分,最多扣6分。
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的基本分为40分。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40分;高于目标值时,每高于0.5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8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0.5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8分。
净资产增长率指标的基本分为15分。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15分;高于目标值时,每高于0.5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3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0.5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3分。
应收账款周转率指标的基本分为15分。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15分;高于目标值时,每高于0.5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3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0.5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3分。
三、经营难度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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