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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到货是4月16日,拱北公司认为香港公司既未按合同交货期规定的4月15日交货,电报所称4月12日装船也不真实,因而没有提货。
5月2日,拱北公司接到中国银行珠海分行承付通知,拱北公司即提出拒付,理由是香港公司延期交货。拱北公司并于当天电告香港公司,宣告解除合同。
由于香港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并提出异议,从而产生纠纷。香港公司遂根据合同条款,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提请仲裁。
请问仲裁庭会做如何裁决?
4.某进出口公司以CIF鹿特丹出口食品1000箱,即期L/C支付,货物装运后,凭已装船清洁提单和已投保一切险的保险单,向银行收妥货款。货到目的港后,经进口人复验发现下列情况:①该批货物共有10个批号,抽查20箱,发现其中2个批号涉及200箱内含沙门氏细菌超过进口国标准;②收货人只实收998箱,短少2箱;③有15箱货物外表情况良好,但箱内货物共短少60公斤。根据以上情况,进口人应分别向谁索赔?
5.某贸易商从广州某伞厂取得报价单后,转而向意大利某客户报价。成交后国外开来信用证并规定7月底前交货。哪知在7月初该伞厂仓库失火,成品、半成品及原料均烧毁,以致无法交货。请问该贸易商可否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免交商品?
合同 思考题
1.如何选择交易市场? 2.对客户如何进行调研?
3.如何制定出口商品和进口商品的经营方案? 4.怎样制定谈判方案?
5.试述组织谈判班子应注意的事项?
6.交易磋商一般要经过哪些环节?哪些磋商环节是不可缺少的?为什么?
7.何谓“一般交易条件”?它的作用何在? 8.何谓发盘?构成发盘应具备哪些条件? 9.如何区分发盘和发盘邀请?
10.在发盘生效问题上国际上有哪些不同的规定?明确发盘生效的时间有何意义?
11.发盘发出后,如发生意外情况或发现内容有误,发盘人能否撤回或撤销发盘?
12.发盘在哪些情况下失效?
13.什么是接受?构成一项有效接受应具备哪些条件? 14.什么是逾期接受?逾期接受在何种情况下仍具有接受效力?
15.接受通知到达发盘人后,可否撤销?为什么?接受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被撤回?
16.在法律上构成一项有效的合同,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17.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经口头或书面磋商达成交易后,为什么还需签订一份具有一定格式的书面合同?
18.在我国的对外贸易业务中,通常采用的书面合同有哪些形式?其基本内容是什么?
19.简述签订书面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案例分析
1.甲公司于5月7日上午用航空信向乙公司寄出一项发盘,发盘通知中注有“不可撤销”字样,规定在5月17 日前复到有效。但甲公司又于5月10日下午用电报发出撤回发盘通知,该通知与发盘于5月11日上午同时送达乙公司。乙接到发盘和撤销通知后,立即用电报发出接受通知。事后双方就合同是否有效成立问题发生争议。试问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我方A公司拟进口一批货物,请国外B公司发盘。5
月1日,B公司发盘:“5月31日前答复,报价为CFR价,每箱2美元,共200箱罐装沙丁鱼,7月份纽约港装运。”A公司则发出以下还盘:“对你5月1日报价还盘为5月20日前答复,CFR价每箱1.8美元,共200箱罐装沙丁鱼,7月份纽约装运。”到5月20日,A公司尚未收到回电。鉴于该货价看涨,A公司于5月22日去电:“你5月1日电??我们接受。”
问:在本例中,B公司的原报价是否继续约束B公司至5月31日?B公司能否因货价看涨而不理A公司?
3.8月18日,我方向美国A商发盘“可供一级红枣100公吨,每公吨500美元CIF纽约,适合海运包装。订约后即装船,即期信用证付款,请速复电。”A立即电复:“你18日电我方接受,用麻袋包装,内加一层塑料袋。”我方收到复电后着手备货,数日后,一级红枣的国际市场价格猛跌,A商来电称:“我方对包装条件做了变更,你方未确认合同并未成立。”而我公司坚持合同已成立。
请按照《公约》的规定对此案进行分析。
4. 我出口企业A对意大利B商发盘限2002年12月10日复到有效。2002年12月9日意商用电报通知我方接受该发盘,由于电报局传递延误,我方于2002年12月11日上午才收到对方的接受通知,而我方在收到接受通知前获悉市场价格已上涨,对此,我方应如何处理?
5.我某对外承包公司于5月3日以电传请法国供应商发盘出售一批钢材。我方在电传中声明:要求这一发盘是为了计算一项承造一栋大楼的标价和确定是否参与投标之用,我方必须于5月15日向招标人送交投标书,而开标日为5月31日。法供应商于5月5日用电传就上述钢材向我方发盘。我方据以计算标价,并于5月15日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书。5月20日,法供应商因钢材价格上涨,发来电传通知撤销他5月5日的发盘。我方当即复电不同意撤盘,于是双方
发生争议。5月31日开标,我方中标。随即电传通知法商我方接受5月5日的发盘,但法商坚持该发盘已于5月20日撤销,合同不成立。
问: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合同履行 思考题
1.出口合同履行一般要经过哪些环节?要注意哪些问题? 2.我国出口结汇有哪些做法?
3.进口合同履行一般要经过哪些环节?要注意哪些问题?
案例分析
1.(吴BF)我A公司与往来多年的一日本客户签订某畅销商品合同一份,交货条件为12月至次年6月,每月等量装运,凭不可撤销信用证自提单日后10天付款。该客户按时开出不可撤销信用证。信用证规定的总金额和总数量与合同相符,最迟装运期为6月30日,并有“分数批装运”条款(to be shipped in several shipments)。
A公司除在12月按照原定的数量装运外,因见来证未列明“每月等量装运”条款,为了“早出口,早收汇”,便于次年1月底将一季度应交数量一并装出,我中国银行凭单议付;2月底又将二季度应交数量一并装运,中国银行再凭单议付,并先后向开证行索汇,开证行审单后认为单证无误。
当客户接到装船通知后,发现第二批和第三批货物装出的时间和数量与合同规定条件不符,随即提出异议,开证行根据客户申请致电中国银行:“开证申请人要求缓付第二批和第三批货款,待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后,再告受益人确认。”以致我方未能按时收到第二、三批货款。试分析此案例。
2.(吴BF)某外资企业出口货物一批,买卖合同与信用证均规定为CFR条件。货物装运后,出口企业在向轮船公司支付全额运费后,取得了由船公司签发的已装船清洁提单字样,但制单人员在提单上漏打了“Freight Prepaid”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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