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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发公司企业负责人
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宏发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合理有效利用和企业负责人廉洁高效地开展工作,现根据《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宏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宏发公司本部及下属单位。企业负责人指宏发公司本部及下属单位(含分公司、派出机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集团下属单位按照本实施细则,根据规模大小、经济效益和企业负责人履职岗位特点,参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单位和各级子企业(含分支机构,下同)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各项标准,制定实施细则报宏发公司备案后实施。各级所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标准不得高于宏发公司总部负责人履职待遇标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
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 宏发公司对下属单位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施监督管理。下属单位对所属各级子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施监督管理。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同时也考虑企业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坚持规范透明。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第二章 履职待遇
第五条 公务用车是为保障企业负责人公务活动交通需要配备的车辆。宏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当合理配置、有效使用公务用车资源,规范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配备、运行管理和处置,保障企业负责人公务出行,降低公务用车成本。
第六条 为保障履职需要,采取统一调度等方式保障企业负责人公务活动用车的,属于为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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