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论述题及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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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行政行为的内容有哪些?
答:赋予权益和剥夺权益;给以义务和免除义务;确认法律事实和法律地位。 19、确立行政主法程序的民主原则的意义何在?
答:能使所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规章真正反映广大有民的意志;这种程序上的民主原则,能够有效地约束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力。
20、行政立法的程序是什么?
答:起草;征求意见;审查;通过;签署;发布与备案。 21、行政许可的特征是什么?
答: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行政行为;是要式行政行为。q.RnLC+s_:BSK
22、行政许可有哪些作用?[~T0A\YT
答:有利于加强国家对社会经济活动家的宏观管理,实现从直接命令的行政手段到间接许可的法律手段的过渡;有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止不法经营,防止不正当竞争;有利于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国家和公民的合法利益。
23、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合法性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便民原则;救济原则;信赖保护原则;行政许可一般不得转让原则;监督原则。
24、行政强制预防、行政强制制止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是什么?
答:实施的条件不同;实施的时间和目的不同;实施的机关不同;实施的程序不同。
25、什么是即时强制?答:即时强制是指因情况紧急,为了达到预期的行政目的,行政主体不以相对方不履行义务为前提,即对相对方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予以强制的活动或制度。 26、行政合同履行的原则是什么?
答:实际履行原则;自己履行原则;全面适当履行原则。 27、变更和解除行政合同的法律后果会怎样?
答:原合同不再履行,双方当事人按变更后的权利义务关系履行;因行政主体单方面原因变更和解除合同,应对相对方进行补偿。
28、行政指导的特征是什么?
答:是非权力行政活动:是一种事实行为;是行政机关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属于单方行为;是一种适用较大幅度的弹性的管理领域;适用法律优先的原则;是种外部行为。 29、行政指导与行政领导的区别是什么? yZX1K 答:主体不同;客体不同;内容不同;效力不同。 30、罚款与罚金的区别是什么?lr|l*I Q8u
答:性质不同;处罚依据不同;适用主体不同;适用的对象不同。 31、行政处罚执行的原则有哪些内容?
答:当事人自觉履行原则;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原则;决定罚款与收缴罚款相分离原则。
32、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相同点是什么?:::
答:监督的对象相同;监督的目的相同;监督的内容相同。 33、一般行政监督的主要方式是什么?
答:报告工作;执法监督检查;审查批准;备案;行政复议;惩戒。:::星魂社区:::%gKjR_rK6K 34、行政违法有什么特征?
答: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人员的违法;必须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人员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人员的行政违法行为主观上有过错。www.qincai.netxdj4H*]5T 35、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答: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政责任必须为行政法律规范所确认是一种法律责任;承担行政责任必须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 36、什么是行政救济?_9o2Rg\\\W
答:行政救济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为实施纠正,并追究其行政责任,以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主的合法权益。37、行政救济的特征是什么?
答:经行政管理相对方的请示为前提;经行政争议为基础;最终目的是保护相对方的合法权益。 38、哪些情况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答: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不服的。 39、行政复议的原则是什么?
答:合法原则;公正原则;公开原则;及时原则;便民原则。 40、行政赔偿的特征是什么?
答:行政赔偿实质上是一种国家赔偿;行政赔偿的起因是行政侵权行为;行政赔偿的义务主体只能是侵权
行政机关;行政赔偿范围以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侵权损害为限;行政赔偿的责任形式是损害赔偿;行政赔偿的法律责任主体是行政主体。
41、国家机关行使追偿权,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答: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向受损失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支付了赔偿金,返还了财产或恢复了原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对加害行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42、行政诉讼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答: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告是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在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范围内的行政争议,以及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在法定期限之内,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行政复议的,已经经过行政复议,自行选择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或者逾期未作出复议决定。有你更精彩!.k n9Gr-n y:J
43、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是什么?
答:选择复议原则;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原则;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停止执行原则;不适用调解原则;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44、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行政案件有哪些?
答: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5o }O3x
45、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的案件有哪些?有你更精
答: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强制措施案件;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案件;行政许可案件;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抚恤金案件;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案件;其他侵犯人身权、财产权案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起诉的其他行政案件。
46、行政诉讼对管辖权的规定,考虑了哪些因素?答:法院内部的合理分工;便于法院及时便利地办理案件;有利于法院公正地审理案件;根据不同情况,便于原告或者被告参加诉讼,一般情况下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但在特殊情况下作了便于原告参加诉讼的规定。 47、管辖权的转移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必须是人民法院已受理的案件;移交人民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移交的人民法院与接受移交的人民法院是具有直接关系的上下级关系。 48、行政诉讼的被告有哪些特征?
答:被告只能是行使管理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原告指控侵害合法权益;以自己的名义应诉,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 49、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特征是什么?
答:与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相对于原告、被告而言,是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诉讼期间参加诉讼;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50、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区别是什么?
答:提起的主体不同;提起的条件不同;有无期限限制不同;审理的主体不同;审理的对象不同;程序的性质不同;审理的对象不同;
51、开庭审理行政案件应当分为几个阶段? 答:开庭前准备阶段;出庭情况审查联合体;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辩论阶段;评议审判阶段。 52、行政诉讼证据有哪些种类?
答: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与现场笔录。 53、在行政诉讼中,被告不履行举证责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www.qincai.net'Vp{3l,?R&s
答:对行政诉讼原告起诉是否超过起诉期限有争议的,如果被告举不出证据,应当以原告提供的证据为根据;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被告不能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被诉具
体行政行为。有关国际条约原则;委托中国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资料
一、填空题
1. 行政命令是行政机关依职权进行的,对相对方科以(义务)的行为。 2. 以行政指导的功能差异为标准,可将行政命令分为(规制性行政指导)、(调整性行政指导)、(助成性
行政指导)。
3. 申诫罚的具体形式主要有(警告)和(通报批评)。
4. 行政处罚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5. 人身罚主要有(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两种形。 6. 行政监督属于(行政行为),与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司法行为同等重要。 7. 审计的对象主要是(会计资料)。
8. 我国行政救济的途径主要有(行政机关救济)和(司法机关救济)。 9.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理的办法。
1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 60 )日内提出行政复议。
行政赔偿的责任形式是(损害赔偿)。
(行政侵权行为)是构成行政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 追偿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 后补 )”式的追偿;一种是“( 先陪后追 )”的方式。
把复议作为行政诉讼的必经阶段,即(复议前置)原则,是一些国家行政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方式为(开庭审理 )。 我国行政诉讼所规定的管辖主要有(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裁定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又可分为(专属管辖)和( 共同管辖 )。 行政诉讼参加人包括(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当事人在不同的诉讼程序中有不同的称谓。在第二审程序中称(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 可定案证据的特征是:(客观性)、(相关性 )和(合法性)
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可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 )和( 实物证据 )。
起诉应以书面方式,即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并按被告人数提出,
经审查,人民法院认为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 7 )日内立案,并通知原告。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不得以调解为必经审理程序及结案方式。但是,诉讼可以适用调解。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有( 开庭 )审理和( 书面)审理两种方式。 行政案件的执行程序必须按一定的方式提起。提起的方式有:( 申请执行)和(移送执行)。 行政判决分为(一审判决 )和(二审判决)两种。
超越职权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超越的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
滥用职权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虽然在其(自由裁量)权限内,但背离了法律、法规的目的和宗旨。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和(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精神财富)。
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对行政法进行分类,可以分为(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 行政许可权的行使,应当以(相对方)申请为前提。 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按照行政机关所辖的区域范围不同,可分为(中央)和(地方)行政机关。
国务院各部、委和行、署在行政法上的职权主要有制定规章权本部门所辖事务的管理权。
机关的民事行为同公务行为可以根据各自行为的特征来确认:具有纵向管理性质的行为属于(公务行为),具有平等有偿特点的行为一般是(民事行为)。
38. 依据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
为)和(行政司法行为)三类。 39. ·行政行为通常具有的法律效力是(公定力)、(确定力)、(约束力)、(执行力)。 40. 行政立法依其权力来源不同,可以分为(职权立法)与(授权立法)。
41. 从法律意义上讲,行政立法程序必须遵循的两个原则是:民主原则、效率原则。
42. 以许可的书面形式及其能否单独使用为标准,分为(独立的许可)和(附文件的许可)。 43. 许可申请的审核一般包括程序性审核、实质性审核。 44. 行政强制的对象是相对方的(财物)和(人身自由)。 45. 根据强制执行的对象分为(财产)、(行为)、(人身)三种执行方式。1.行政合同的缔结主要有(招
标拍卖)、(邀请发价)、(直接磋商)等方式。 46. 行政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 二、名词解释
行政指导----就是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或者法律原则,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用非强制性的方法或手段,取得该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的主动的管理行为
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申诫罚---- ·申诫罚又称精神罚、声誉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谴责和警戒。
人身罚----又称精神罚、声誉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谴责和警戒。 一般行政监督----又称一般职能的行政监督,是指根据行政隶属关系,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所进行的监督,各级人民政府对所属工作部门的监督。
行政监察----是指国家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纠举、惩戒,具有行政法律效力的专门活动。
行政违法----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行政不当----也叫行政失当,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在执行行政管理过程中作出的行政行为合法但不合理。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按照法定的程序
和条件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
复议申请人----是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依法以自己的名义提出复议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追偿----是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以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组织和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
危险责任原则----该原则又称为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和行政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侵犯了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失的,不论行为人是否有过错,国家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先行原则----是指在行政赔偿请求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之前,应先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由行政机关依法进行处理。如果行政处理未能解决争端,则请求权人方可提起赔偿的诉讼程序。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和要求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行政诉讼管辖----是指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裁定管辖----指人民法院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以裁定的方式确定行政案件的管辖法院。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级别管辖----是指在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内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因与行政争议存在直接利害关系而参加行政诉讼的整个过程或主要阶段的人及与他们的诉讼地位相类似的人。
行政诉讼参与人----是指除审判人员、书记员、执行人员以外的参与行政诉讼的人。
行政诉讼当事人是指因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到法院起诉、应诉和参加诉讼,并受法律裁判约束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行政机关。 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材料和事实。
举证责任----又称证明责任,是指当事人双方必须就应由自己举证的事实加以证明,否则便承担败诉风险及不利诉讼后果的诉讼法律责任。
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通过行使审判权,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
诉讼阻却----是指由于某些特定的原因,使诉讼过程中断或者不能按正常程序进行审理和裁判。
第二审程序----是指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根据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提起的上诉,对下一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行政判决或者裁定进行重新审理的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依法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
行政判决----是指人民法院根据事实,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对审理终结的行政诉讼争议,作出的实体裁判。
行政裁定----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针对行政诉讼程序问题作出的裁决。决定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期间,对诉讼中遇到的特殊事项作出的裁决。
涉外行政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审理和执行具有涉外因素的行政案件所适用的诉讼程序。
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律事实-----是指由于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
行政法的法源-----即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 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国家行政机关-----是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识,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
国家行政机关的结构-----是指构成国家行政机关各要素的排列组合方式。
公务员-----指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行政职权及行政职责的一部或全部授给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形式的法律行为。
行政委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将其项行政职能委托给某一机关、机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办理的行为。
行政相对方------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是其权益受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或组织。
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是否遵纪守法行为所进行的监督。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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