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宜昌市中心血站安全生产制度2015
2.5.3协助本部门、本岗位负责人做好部门、岗位日常安全防火工作,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督促他人共同遵守消防安全制度。
2.5.4发生火灾时须立即赶赴现场,服从现场指挥,积极参加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救助伤患人员、保护现场等工作。 2.6员工职责:
2.6.1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
2.6.2工作前、后检查本岗位设施、设备、场所,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向上级主管报告。
2.6.3熟悉本工作场所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的位臵,发生火灾时,应及时组织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2.6.4指导督促来站献血人员遵守本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
3、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全体成员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例会制度》之规定,会前认真准备,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客观分析、讨论,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坚决执行会议形成的决
4、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所有成员,除自身积极参加消防安全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增强消防安全技能外,定期或不定期对全体员工,特别是新员工和特殊工种员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及技能教育培训,杜绝“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确保消防安全。
市中心血站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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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各科室及其他工作场所要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严禁随意拉扯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1.2禁止私用电加热、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1.3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1.4电路维修必须切断电源,并挂牌警示,必要时指定专人看守;
1.5各部门下班后,必须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2、用火安全管理
2.1灶房、厨房操作间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待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2.2严禁在阅览室、资料档案室、实验室、办公室、会议室、多功能厅、库房等重要场所内使用明火。凡是需要动用明火作业,必须事先申报站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批准,办理有关手续,在采取防火分隔措施、消除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并配臵适宜的消防器材后方可动用明火。现场有专人监护,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不留火种,大风天气不准明火作业; 2.3公共娱乐场所在活动期间禁止动用明火;
2.4站内焚烧少量文件等废物,应在站相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进行,不允许大量焚烧。焚烧全程有专人在现场负责监护,焚烧完毕应浇灭余火,将灰烬倒在安全地点;
2.5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 2.6对各种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库房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员应将仓库划分为合格、不合格、待检三大物资
2、无论是本站自提的物资还是供货商配送的物资,进库后由仓库管理员分类别、型号、批次先存放在待检区域,并做好
3、检验科所有检测试剂,由站办公室统一采购,到站后交检验科试剂库保管员验收入库,并由检验科试剂库保管员填写《检验申请》送质控科检验,具体过程按《接受检验和试验规范》执行。
4、仓库管理员对待检的物资填写《检验申请单》,送质控科检验,具体过程按《接受检验和试验规范》执行。
5、仓库管理员根据质控科的检验报告,将检验合格的物资转移到合格区域;检验不合格转移到不合格区域,并做好记录,报站总务科。
6、对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 总务科会同供货商办理退货手续,并做好记录。
7、仓库物资的存放应按照“二化”、“四清”、“四保”的要求进行仓储管理。仓库管理员应掌握库存物资的动态情况和各类物资的最高、最低储备量,做好信息反馈,为物资储备统计
8、物资入库时实物应与单据相符。并做好经常性动态清点,年终进行清仓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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