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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生顶岗实习阶段法律身份界定
作者:梁杰等
来源:《中国市场》2015年第28期
[摘 要]顶岗实习是中职学校一种新型的教学模式(“2+1”教学模式),然而顶岗实习学生离职换岗现象严重,管理难度加大,稳定性降低,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伤亡事件,涉案企业、学校和学生互相推诿责任,顶岗实习阶段的中职生权益保障难以落实。通过界定实习与顶岗实习概念、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类型,界定中职学生顶岗实习阶段劳动法律身份,为权益保障提供基本思考路径。
[关键词]顶岗实习;法律身份;劳动责任 10. 13939/j. cnki. zgsc. 2015. 28. 193
顶岗实习是中职学校一种新型的教学模式(“2+1”教学模式),多年来,通过加大校企合作力度、拓展实习基地、加强学生管理等办法,取得了良好效果。然而,顶岗实习学生离职换岗现象严重,管理难度加大,稳定性降低,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伤亡事件,涉案企业、学校和学生互相推诿责任,顶岗实习阶段的中职生权益保障难以落实。为了进一步明确对顶岗实习阶段中职生权益保障问题,笔者试图厘清该阶段学生的法律身份,明确责任主体。 1 实习与顶岗实习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对实习的解释,实习是指把学到的理论知识拿到实际工作中去运用和检验,以锻炼工作能力。可见,实习原本的含义是实践性学习,是学生理论学习的延伸。传统意义上一般分为校内实习和校外实习,校外实习也可以分为校外课程实习和校外综合实习。而一般认为课程实习是学校或者任课教师针对本门课程的某教学内容或教学环节,组织学生走出课堂,到校内或校外参加短时间见习,一般为1~2天,其属于该门课程的教学安排。无论从实习形式还是实习内容来看,参加实习的人员仍属学生身份,在学校统一教学计划、统一组织安排,并指派教师带队开展实习内容,学生的角色是学习者,受学校的直接管理。在此期间学校负组织管理义务,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因管理过失导致实习中学生发生伤亡事故,学校为责任主体。而企业通常安排实习学生在一些非重要岗位实习,安排一些辅助性工作,学生不为企业做贡献,还时常需要企业派员指导学习,占用企业资源,一般学校还需要给企业支付一定实习费用,因此企业往往不是责任主体。
中等职业教育实施以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为主导的人才培养模式,即“2+1”培养模式,就是在三年学制中,学生前两年在校内学习文化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第三年到企业进行顶岗实习。所谓“顶岗实习”就是学生到真实的工作环境中参加与一般职工一样的工作,它是学校充分利用企业专业人才、技能、设备及经营环境等资源,采用由师傅(企业技术人员)带徒弟(学生)顶岗工作的方式,全面提高学生职业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缩短学生走上工作岗位的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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