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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文件 贵大发〔2007〕128号
关于印发《贵州大学教师岗位设置及聘用
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第二章 岗位条件
4、教授四级岗位按《贵州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推荐条件(试行)》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岗位考核
第二十一条 岗位考核的方式和时间要求
(一)聘期考核,即聘期结束时的综合考核。主要考核教师在本聘期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工作情况,考核安排在聘期满前二个月之内进行。
(二)年度考核。主要考核教师当年度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与省人事厅规定的年度考核工作结合进行。
(三)平时考核,根据工作需要,由学校随机进行单项或多项检查,时间随机安排。
(四)在实施各种考核前,由人事处提出考核方案报学校批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考核结果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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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为下一个聘期聘用的依据。 (二)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三)作为执行聘用合同的依据。
附件:1、教学为主型教师岗位基本职责
2、教学科研型教师岗位基本职责 3、科研为主型教师岗位基本职责 4、讲师、助教岗位基本职责
5、艺术类专业教师的任职条件和岗位基本职责 6、大学生思想品德课教师(学生辅导员)的任职条
件及岗位职责
7、科研积分的计算方法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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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教学科研型教师岗位基本职责
一、教学工作要求
1、基本要求:每年必须承担本科生课程教学任务。教学环节要按教务处的有关文件规范进行,教案、讲义等要符合要求,教学效果良好(由教务处制定教学效果评价指标与具体实施方案)。出现二级以上教学事故的下一年降一级岗位聘用,并变更聘用合同。
2、聘期教学工作量要求:
(1)二、三、四级教授的教学时数每年不低于160学时,为本科生上课每年不低于二门次,至少在校内给本科生、研究生做三次公开学术讲座;
(2)一、二、三级副教授的教学时数每年不低于216学时,为本科生上课每年二门次以上;
(3)二级教授:指导博士研究生2人和硕士研究生6人,或指导硕士研究生9人以上。
(4)三级教授:指导博士研究生1人和硕士研究生5人,或指导硕士研究生7人以上。
(5)四级教授:指导硕士研究生6人以上(有硕士点学科)。 (6)一级副教授:指导硕士研究生4人以上(有硕士点学科)。
(7)二级副教授:指导硕士研究生2人以上(有硕士点学科)。
三、聘期科研工作要求(自然科学类)
1、二级教授:主持国家级或省级重大科研项目一项或横向重大项目三项以上;年均到帐科研经费达7.5万元以上,科研年
3
均积分达80分以上。
2、三级教授:主持省级科研项目二项或横向项目三项以上;年均到帐科研经费达6万元以上,科研年均积分60分以上。
3、四级教授:主持省级科研项目一项或横向项目二项以上;年均到帐科研经费达5万元以上,科研年均积分50分以上。
4、一级副教授:主持省级科研项目或横向项目一项以上;年均到帐科研经费达4万元以上,科研年均积分45分以上。
四、试用期内的新聘人员应完成承担的科研任务,不要求科研积分。
五、以上各级教师科研积分的计算方法与标准见附件七。
附件七:
科研积分的计算方法与标准
二、自然科学类科研积分的计算方法与标准
为了促进我校科研工作的开展,有效地进行教师科研工作的考核及其奖励,特制定《贵州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本办法包括科研项目、经费、成果、专利、科技成果奖、正式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参加学术活动等。按表中所列记分标准如下:
(一)科研项目类记分表
项目类别 国家“973”项目、科技支撑计划(首席) 国家“973”项目、科技支撑计划子课题(主持) 国家“863”项目(首席)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国家科技部、教育部各类项目 国家产业化项目 国家“863”项目子课题(主持人) 教育部各类项目(科技类) 国家有关部委项目
项目记分标准 150分 120分 100分 100分 100分 100分 80分 80分 80分 4
1 2 排名记分标准 3 4 5 6 7 45 35 25 15 35 30 25 15 30 30 30 30 30 30 30 20 20 20 20 20 20 20 14 14 14 14 12 12 12 12 12 12 12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8 8 8 8 8 8 8 8 8 8 8 8 8 8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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