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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科技委论证项目
专项方案编制标准
天津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2年
前 言
为贯彻执行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及天津市建交委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安【2009】88号)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天津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科技委)组织有关专家对我市各类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制定《文件编制标准》以及《论证专家意见要点》,以规范文件编制技术水平,提高论证效率。
本标准由市建设科技委组织,由市建设科技委韩培俊、滕绍华、郝恩海、刘瑞光等相关领导确定,并拟出编写大纲,由天津市建材业协会副会长张方、天津大学教授王成华、天津二建总工程师付金栋、天津四市政副总工程师刘福林以及天津三市政副总工程师胡灿辉等专家负责起草,经市建设科技委多次讨论、修改,由市建设科技委刘建志、樊继良、赵晓辉、文谦、高阳等同志进行整理编辑,经市建设科技委有关领导审定。现将此《文件编制标准》和《论证专家意见要点》印发,以便于各方案报送单位及论证专家贯彻执行。
本标准在实行过程中,请将遇到的相关问题及时反馈至市建设科技委,我们将根据我市的工程特点及规范的更新,不断进行完善与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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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工程基坑支护设计方案
论证文件编制标准
编制说明:
1、目的:为提高天津市建设工程基坑支护设计方案编制水平,规范论证报件,特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天津市建设工程范围内基坑支护设计工程;基坑深度超过14m的基坑单独编制降水、设计及第三方检测支护设计方案。
3、方案内容包括:工程总体概况、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情况、设计依据与基坑支护总体方案、施工要求、监测要求、风险源分析与应急预案要求、计算书以及设计图纸等。 0、封面、内页及目录 0.1、封面
本页应列出工程项目名称、方案编制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或技术专用章)、编制日期,编制单位应是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0.2、内页
本页应列出设计人、校核人、审核人、审定人等,并有相关人员签字、盖章。 0.3、目录
本部分应按报告正文列出目录,各部分内容页码连续编排。 1、工程总体概况 1.1、工程基本信息 1.1.1、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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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应准确说明工程完整名称。 1.1.2、建设单位
本节应准确说明建设单位完整名称,不可用简称。 1.1.3、相关单位
本节应列出工程项目的建筑、结构设计单位,基坑工程施工、监测、监理等单位。 1.2、基坑工程概况 1.2.1、工程位臵
本节应介绍工程地点如行政区位、相邻道路名称等,附上规划总平面图(插图、示意图)、建筑规划红线等,表明基坑与红线的相互关系。 1.2.2、基坑环境
相邻或地下建筑结构设施、道路、地下管线、河流及湖塘等。 1.2.3、工程结构概况
本节应准确介绍拟建建筑物的高度、结构体系、地下室层数、规模与功能。 1.2.4、基础概况
本节应介绍建筑物的基础类型、布臵、平面尺寸、标高、结构形式等。 1.2.5、基坑深度
本节应介绍基坑分区、分区深度,电梯井与集水井等局部深坑的平面位臵、深度。 1.3、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 1.3.1、工程地质条件
本节应全面介绍基坑场地土层分布及土性描述,即给出土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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