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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公民政治参与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
【摘要】公民政治参与对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意义。它是民主法治的衡量标准,是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是社会充满活力的集中表现。制度化的政治参与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它是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协调机制,是公共政策合法性的有力保障,是维护政治稳定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 和谐社会 政治参与 制度安排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和谐社会追求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协调发展,而政治文明又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公民政治参与是现代民主政治的核心,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政治现代化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标志。没有公民的政治参与,就没有真正的政治文明,也就没有真正的和谐社会。有序而有效的公民政治参与,对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有着重要意义。
一、公民政治参与对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政治参与是社会民主法治的衡量标准。
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范畴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民主法治。“从一定意义上说,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民主法治的社会”。 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保障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使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出来,促进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和谐,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人民有无参与的通道程序是检验一个国家是民主与否的硬指标。同理,法律是否经由民主程序制定,则是检验一个国家是否实行法治的硬指标”。 政治参与是指普通公民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渠道试图影响政治过程的行为。它使公民有机会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力,实现自己的政治愿望,从而推进政治活动的民主化进程,政治参与程度越高,越能体现民主政治的本色。而且,政治参与本身就是民主制度发展的产物,“是民主政治的一种实现方式”, 民主政治的正常运转和继续进步都要依赖于公民的政治参与。与此同时,法治的最终目标在于保护公民的自由、平等及其他基本政治权利,法治的根本价值也在于保障包括公民政治参与在内的各种权利的实现。法治社会的根本问题是立法,而“就历史来看,我们有理由断定,政权的一切和平的起源都是基于人民的同意” ,“立法的权力属于人民,也只能属于人民”。 在立法程序中实现公民政治参与,使立法参加者能够充分地表达各自的立法态度和利益目标,使各种利益要求能够得到综合考虑,使立法结果更容易得到认可,从而能够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的法治化进程。由此可见,公民积极的政治参与既是执政为民的要求,更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最高表现,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具有的内在价值。
(二)政治参与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
公平正义就是指社会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的分配,它意味着权利的平等、分配的合理、机会的均等和司法的公平,它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核心价值,是衡量社会进步的重要尺度,是党执政的根本目标,更是和谐社会的深厚基础。公平正义的范围
十分广泛,它不仅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与合作,也关系到公民的基本权利,关系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公平正义毋庸质疑地要求公民享有平等的政治参与权利。美国著名政治哲学家罗尔斯认为:“通过社会或国家的基本制度安排的调节,达到全体公民之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公平正义分配,从而在现代民主政治国家的政治框架内,实现社会普遍的公平正义”。 “在一个健康的现代民主社会中,参与原则要求所有的公民都应有平等的权利来参与制定公民将要服从的法律的立宪过程和决定其结果。为此,宪法必须确保一种参与、影响政治过程的公平机会”。 社会的公平正义要求公民政治参与的实现,而公民的政治参与也将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整体和谐。首先,政治参与的实现使广大公民不论贫富贵贱都能有机会参与到现存政治体系中,合理合法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和利益诉求,这本身就是一种公平;其次,广泛的政治参与有利于体现和实现社会政策的正义性,有助于经济、政治利益的公平分配。北欧几个“福利国家”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是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参与政治,通过政治斗争扩大和实现自己政治和社会经济权利,迫使统治阶级让步的结果;最后,政治参与是社会和政府之间的桥梁,促进了政府行为的公开透明,缓解了普通公民和政府之间的诸多矛盾。
(三)政治参与是社会充满活力的集中体现。
社会活力是社会进步、协调、和谐的基础和条件。社会活力不断增强,是推动社会不断变化发展的现实力量和动力源泉,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各方面的创造活力,不断推动社会进步。社会主义社会的活力,具体体
现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在政治上有活力,就是要引导和发展公民政治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公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我国的社会发展水平得到了极大提高,经济的增长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对政治参与的发展起到了直接的促进作用。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在参与数量、参与范围、参与程度、参与效果等方面得到了充分的提升。政治参与的扩大化被看作是社会现代化的主要内容,“它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在经济领域,政治参与能适应独立经济主体自由竞争、发展的需要,激发人们的创造热情,推动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在政治领域,政治参与能使人们更加关心政治,注重自己或他人的利益和立场,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提高人们对政治体制的认同感,有助于民主政治文化的形成和持续发展;在文化领域,政治参与能使人民切实地认识到信息、知识及教育水平的价值,促使人们更多地去收集社会信息,提高知识水平和学历层次。这一切都是社会充满活力的体现,而社会充满活力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涵。
二、公民政治参与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 (一)制度化政治参与是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协调机制。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深入发展,社会的经济结构、人们的劳动方式、收入途径多样化了,出现了新的社会阶层,人们的利益要求、价值观念也不尽相同。由于新的利益协调和整合机制尚未建立,各阶层间出现了分配不公的现象,“任何一种利益结构都客观存在一定的利益需求”, 特别是在我国这样一个有着“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文化传统的国家里,群众对收入差距日益拉大、公共资源占有不均等现实的心理承受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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