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第三章 护理管理制度
四、轮转护士要服从工作分配,遵守科室管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
五、轮转护士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认真负责,虚心求教,善钻好学,尽快提高自己的专科护理水平。
HL-42护理人员业务考核管理规定
生效日期:2009年7月 修订日期:2015年11月
一、护理人员业务考核管理是对护理人员工作运作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的重要程序。 二、护理人员业务考核从以下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一是理论知识考核,二是操作技能考核,三是日常综合工作能力考核。
三、科室护士长在临床工作中,对护理人员的日常工作过程和表现进行综合考核,并按照层级培训计划进行专业理论知识考核及专业操作技能考核。
四、护理部按照层级培训计划对全院护理管理者及护理人员进行操作技能、理论知识的考核。
五、考核成绩记入《护理人员技术档案》。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考试者,必须向护理部请假,批准后,提供一次考核机会。凡不参加考核者一律无成绩。
六、无故不参加考核者,纳入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不合格者,提供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者,取消科室评优资格。
HL-43患者入院、出院、转科管理制度
生效日期:2009年7月 修订日期:2015年11月
一、患者入院管理制度
1、住院患者持门诊病历,由导诊人员陪同办理住院手续,并送入病房,急诊患者由医护人员送入病房。
2、病房办公室护士热情接待患者,安排床位,通知主管医生,责任护士向患者及家属介绍医院环境、规章制度及探视陪护有关内容。
3、住院患者遵守病房作息时间,未经医生允许不得私自外出,否则按自动出院处理,外出期间如发生病情变化或其他意外一律由患者负责。 4、新入院患者24小时内完成卫生处置和护理评估单的书写。 二、患者出院管理制度
1、护士提前告知患者出院时间,做好出院准备。
2、医生开具出院医嘱后,值班护士根据医嘱注销一切治疗卡,结清帐目,整理病历。 3、患者及家属办理结帐手续。 4、责任护士为患者做好出院健康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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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出院前征求患者意见或建议。
6、患者离开病房时,护士要热情送出病房。 7、做好终末消毒。
三、患者转科管理制度
1、病人需转科治疗时,由经治医师填写会诊单,值班护士按时送至会诊科室,当会诊科室同意转科时,方可办理转科手续。
2、转出科医师下达转科医嘱,书写转科记录,值班护士按规定要求整理病历,注销各种治疗、护理,取下一览表登记卡、床卡、携带病历、X线片等病案至病人转入科室,与值班护士交待病情及治疗情况,重病人当面交清病情,检查各管道是否畅通,皮肤有无压伤,及时通知有关医师接诊。
3、转入、转出科室护士认真交接病人,填写《转科交接记录单》。 HL-44
患者安全转运制度
生效日期:2009年7月 修订日期:2015年11月
一、病人转运包括所有病人从原来楼层或部门通过推床、轮椅等转运到其他部门。 二、一般病人转运须有护士或医院内其他人员陪同。
三、除病人责任护士以外的工作人员在转运病人前(包括病人去其他科室检查),须先通知责任护士。检查科室在检查过程中对该病人安全负责。
四、护士长、责任护士有权决定转运工具(包括约束带的使用),按病人病情安排人员护送。(除医生特殊医嘱外)
五、危重病人(手术病人)转运前护士应协同医生稳定病人病情,清空各引流管,妥善固定各种管道,确保病人各项指征能在一定时间内维持平稳方可转运。
六、危重病人(手术病人)转运前,根据病情通知接收部门准备各种仪器和抢救药物,并通告电梯等候,一切就绪后方可转出,以免耽误病情。
七、危重(躁动)病人转运前医护人员应向病人及家属做好解释、交代工作。 八、负责转运危重病人的医护人员要具有一定的临床经验,转运途中(或检查时),护士严密观察病人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关注管道是否正常和随身的各种仪器的工作情况。
九、转运过程中,病人一旦出现意外情况,遵医嘱利用随身携带的仪器、物品和药品进行就地抢救,并在事后及时补记病情变化和抢救过程。 十、转运后应向接诊人员详细交接班。 HL-45
住院患者外出管理制度
生效日期:2009年7月 修订日期:201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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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患者住院期间未经医生许可不得私自外出。
二、住院患者外出须经医生批准,护士在体温单上相应时间内写“离院”二字,并记录在护理交班报告上。外出期间如发生病情变化或其他意外一律由该患者本人负责。 三、住院患者外出之前护士交待注意事项,将服用药物交给患者。
四、住院患者外出期间不得将机密文件、贵重物品及现金放在病房,否则后果一律由患者本人负责。
五、住院患者外出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必须及时返回医院住院治疗。 六、外出患者应按时返院。
HL-46探视、陪护制度
生效日期:2009年7月 修订日期:2011年11月
一、探视制度:
1、探视者要按医院规定的时间探视。
2、探视者每次不超过2人,学龄前儿童不得入内。 3、患传染性流感患者禁止探视。 4、重症监护室谢绝探视。 二、陪住制度:
1、陪住者由主管医生和护士长根据病情决定。
2、当陪住人员有事外出时,要告知值班人员,取得同意后方可离开病房。 3、当医生查房、治疗或换药时,陪住人员要离开病室。 4、陪住人员与医护人员密切配合,在医护人员指导下照顾患者。
(1)陪住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医护人员指导,保持病房安静和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和纸屑,不得吸烟,不串病房,不高声谈笑等,遵守医院作息时间,保持病房安静等。
(2)节约水电,爱护公物,如有意损坏,按制度赔偿。
(3)陪护只限1人,特殊情况(如手术、抢救)等当日可留2人。 (4)当陪护者有事离开患者时,必须通知医护人员。
(5)陪护如违犯院规或影响医院治安、经说服教育无效者,可停止陪伴,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
HL-47饮食管理制度
生效日期:2009年7月 修订日期:2011年11月
一、由医生视病情为患者开出所需饮食医嘱,床头卡有饮食标记,告知患者执行。 二、开饭前停止一切治疗,协助卧床患者入厕、洗手,安排舒适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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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饭时工作人员执行饮食医嘱。
四、要求患者订营养饮食,如特殊情况家属送饭时,须经护士检查同意后方可食用。 五、对禁食或限制的食品要劝阻患者不食用。 六、医生开写禁食医嘱后,在床头卡内有醒目标记。 七、护士要告诉患者禁食的目的及开始时间。
八、禁食期间,护理人员按常规进行基础护理,观察患者情况,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九、禁食结束,责任护士通知患者进流质饮食。
HL-48护患沟通制度
生效日期:2009年7月 修订日期:2015年11月
一、护理人员要充分尊重患者,加强护患沟通,提供优质服务,满足患者不同需求,构建和谐护患关系。
二、护理人员挂牌上岗,在病房内公示护士长及负责护士姓名。
三、患者入院后责任护士向患者及家属详细介绍科主任、护士长、分管医生及护士,介绍科室环境、各项规章制度、患者安全等内容,帮助患者尽早适应住院环境。
四、根据病情及患者接受能力动态实施疾病的预防、治疗、护理、饮食及康复保健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指导。
五、维护患者的知情权,实施各项护理措施及技术操作时向患者进行充分的解释。 六、及时评估患者心理状态,做好心理护理。 七、及时征求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一)护士长、护理人员按时巡视病房,及时征求患者意见。
(二)科室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病陪人座谈会,对患者提出的意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落实整改,并做好记录。
(三)护理部每季度进行一次患者满意度调查,对患者提出的意见及时与相关科室反馈,帮助分析原因,落实整改,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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