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金沙县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调研报告
和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为项目区推进农业机械化、生产规模化奠定了基础;二是实现了水利设施配套,新增灌溉面积0.81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0.03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52万亩,改善除涝面积0.2万亩。充分发挥旱能灌、涝能排的功能,有效降低
了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提高了自然灾害的抵御能力,提高了水资源利用率,节约水资源。
(二) 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
通过项目的实施,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力能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灌溉水利化、耕作机械化、种植科技化水平不断提升,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经测算两年项目区共新增粮食246万公斤,油料104万公斤,项目区农民增
加直接收入249万元;通过农机普及,每亩可节约劳动力工日5个,按80元/工日计算,每亩节约投资400元,扣除农机费用150元/亩,每亩产生间接经济效益250元,间接增加了农民收入。
(三)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通过田间道路工程、水利工程修建,一方面改善了项目区基础设施条件,提高了项目区农业科技含量,加快了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使项目区基本实现科技化生产、机械化作业、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提高了项目区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农业效益和农产品竞争力大大增强,推进了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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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项目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极大改善,村容村貌得到改观,也推进观光农业、旅游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
(四)促进了土地流转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
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土地流较转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创造了条,如在2010年项目区建成后,引进台金公司、惠馨公司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产业化经营大户,对农民土地进行集中统一流转,在项目区建设蔬菜基地、花卉基地、药材基地、经果林基地、苗木基地等,进行产业化规模经营,促进项目区农业劳动力转移,解决剩余劳动力的安置,提高劳动力资源配置效率,经测算,按传统生产,每亩收益2000元,平均每户种植收益在5500元左右,通过土地流转后,每户流转收益1500元,而农户剩余劳动力又可在建成基地打工,可增加年收入16000元,从而带动了农民增收。
三、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制约因素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在整合中存在一些问题
按照贵州省财政厅、国土厅、水利厅文件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需整合水利局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国土局土地整治项目,严格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管、统一实施、统一考评的“五统一”。对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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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相关各业务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金沙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合示范项目的实施工作。但在具体实践中,项目的整合仍存在如下问题:一是由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合分项目省级各业务主管部门下达批复实施的时间不一致,造成实施时间不统一,无法达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管、统一实施;二是各部门项目竣工时间、验收的标准和省级主管部门要求不一致,无法实现统一考评。
(二)工程占地造成农户间利益不平衡问题
在我县山区耕地较少,基本口粮田土更少,农业人均占有耕地0.91亩,人均基本口粮田仅0.35亩,属于典型的人多地少、以生产粮油为主的传统农业县。农发工程占地基本上都是良田好土,对农发项目占用耕地问题处理不当,不仅影响农民参与农业综合开发的积极性和工程的顺利施工,而且影响农村干群关系和村民关系,甚至可能给农发工程项目的使用和管护埋下隐患,解决农发工程占地问题难度大。经统计,我县2010-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年均净占用耕地50亩,按照农业综合开发“民办公助”的投入机制和项目申报前村民大会的决议,工程占地由受益农户自行解决。由于目前农村土地经营属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人均耕地面积少,项目实施占用耕地存在农户之间占用多少不一和未被占用而受益却等同的矛盾,这就必然需要在农户间进行利益调整,在调整时各项目区根据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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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存在不同的问题和难度。
(三)农发工程自筹资金难度大,影响工程建设
由于我县属高原山区,农村经济基础薄弱,经济条件较差。虽然群众深知工程建设带来的巨大好处,积极性高、迫切性强,但农户筹资难度很大;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比例高,劳动力人均投劳量大,难以完成投劳任务。使得自筹资金难以足额到位,从而影响工程建设。
1.从受益农户筹资解决农发自筹资金看,我县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2010-2011年度共需群众自筹资金318万元,按受益农户分摊人均128元,户均505元,项目区群众经济负担过重,难以承担。
2.从受益农户投劳折资解决农发自筹资金看,我县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2010-2011年度共需投劳7.95万个工日折资,项目区劳动力人均投劳6.35个工日,由于外出务工比例占70%,在农村的劳动力人均需投劳21个,也就是农村的每个劳动力必需投劳在1个月以上,这必然加重项目区劳动力负担,影响当地的农业生产,群众无法承受,并且人均年投劳工日数严重超过了贵州省筹资投劳限额15天的标准。
(四)项目工程管护费提取比例低,影响工程使用年限
农发工程的长久运行,需进行长期的维护,否则工程的使用年限将大大缩短,按照目前工程管护费提取比例为财政总投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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