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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上降低工程造价。
9、如果发生工程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的情况,我们将积极组织新的施工资源进场并实行加班。
加点等赶工措施,确保工程按期竣工。
10、工程施工中,我们将至始至终站在业主的立场上,切实从使用舒适、操作方便、便于维修
的角度进行施工,为业主提供最好的服务。
11、积极做好文明施工工作,争创文明工地,从施工阶段就树立起标志性的形象,为业主争光。
6.2.3 与监理的协调措施
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正确理解监理的地位和作用,监理既协助业主对工程实施监督,也协
助承包商搞好工程建设,有效的监督可减少承包商的失误,确保各项工程管理目标的实现,为
此,在本工程中,我公司将密切与监理配合,妥善协调,与监理协调配合时,我们将遵循“三
让”原则。
1、协调配合原则
(1)在监理要求高于国家规范标准时,我方意见让位于监理意见。
(2)在监理要求可改善使用功能时,我方意见让位监理意见。
(3) 在监理要求与我方要求效果一致但做法不同时,我方意见让位于监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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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调配合措施
(1) 积极参加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的每周一次生产例会或随时召集的其他会议,并保证派出
能代表项目经理部当场做出决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同时确保有关施工队负责人参加。
(2) 严格按照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规划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接受监理的监督、检查,并
随时提交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的关于施工规划和施工方案的任何说明或文件。
(3) 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格式和详细程度,向监理工程师及时提交完整的进度计划,以获得
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无论监理工程师何时需要,保证随时以书面形式提交一份为保证工程进度
计划而拟采用的方法和安排的说明,以供监理工程师参考。
(4) 在任何时候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施工进度不符合批准的进度计划或不符合竣工期限的要
求,则保证在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下,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工程进度,以使其符合竣工期限
的要求。
(5) 为监理工程师提供一切便利,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施工过程和施工材料、设备,接受监
理工程师在任何时候进入现场进行他们认为有必要的检查,所有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均应按
规定进行报验,并向监理提交产品合格证、质保书以及物资检验报告。
(6) 严格执行“上道工序未经检验,不得转入下道工序施工”的原则,使监理工程师能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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