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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办理必要的工程资料移交手续,并对要求归档的资料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归档。
3、工程投运1年内,配电工区及时向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反馈投运设备运行情况,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对存在的缺陷督促施工单位消缺。
4、当工程质保期结束后,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应根据设备运行情况组织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出具工程质量评定报告。质量评定一般分三类:发现三类缺陷,工程评定“合格”;发现二类及以上缺陷,工程评定“不合格”;未发现缺陷,工程评定“优良”。施工单位有异议可反馈至项目建设管理部门。
5、项目建设管理部门根据工程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
第四章
考核管理及其他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未按照工程进展情况提前三个工作日提交中间或竣工验收报告,造成工程延误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因施工单位施工质量等原因造成配电工区同一验收范围内重复验收,重复验收增加的成本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十四条 每年末由项目建设管理部门组织生产技术部、配电工区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由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 1、工程质量评定为“优良”,支付施工单位全额质保金。 2、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扣除施工单位5%质保金。 3、工程质量评定为“不合格”,扣除施工单位10%质保金。
第十五条 配电工区对每个中间或竣工验收应提交验收结论,未在现场书面告知并要求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的,发生一次在每月奖金考评会上考核配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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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1-2分。
第十六条 配电工区在同一个验收范围和验收阶段验收缺陷漏项时,发生一次在每月奖金考评会上考核配电工区1-2分。
第十七条 配电工区对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记录应保管一年,并作为施工单位工程质量评定依据。在保管期间造成遗失,责任无法确认的由配电工区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
第十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扬州供电公司。
第十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扬州供电公司生产技术部。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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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 附录一:
配电工程中间验收记录单 工程编号 项目名称/客户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施工地点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验收结论 存在问题 □ 不合格,需复验 □ 基本合格,存在问题需在投运前整改完毕 □ 合格 整改要求 整改内容: 要求整改完成日期: 月 日之前 联系人: 日期: 验收人员: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日期: 日期: 检查项目及范围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附录二:
配电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单 工程编号 项目名称/客户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施工地点 施工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现申请该工程于 月 日前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内容如下: □ □ □ 附报验资料如下: □ 竣工图纸 □ 新设备投运单 □安装记录 □线路交跨记录 □ 试验报告 □土建资料 □产品出厂原始资料 □杆塔明细表 报验人: 日 期: □ 具备验收条件 现约定 月 日现场验收 验收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经理: □ 不具备验收条件 原因: □ 资料不全,缺少 □ □ □ 验收人员: 备注:1.出厂原始资料汇同,其它资料共同装订成册 2.杆塔明细表、交跨记录同时提交电子版 3.隐蔽性工程中间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4.验收记录与相关验收卡注明工程项目 验收当天是否需投运 □是 □否 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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