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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工程项目考核目标责任书
一、考核对象: 各项目部 二、考核内容: 1、质量管理:
1)、各项目验收均要一次性通过,工程质量优良。
2)、材料验收要根据规范结合设计要求进行。如因不合格材料的运用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计入该项目成本,并对该项目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处不合格材料款价的5%罚款。
3)、施工工艺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执行。如因违规操作造成业主不满意而返工的,直接经济损失计入该项目成本,并对该项目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处损失款价的5%罚款。
4)、工程资料及竣工图编制工作应满足业主要求,并在工程全部结束后12个工作日内完成。 2、安全管理:
1)、各项目部确保无安全事故的发生。
2)、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计入该项目成本。5000元以内的安全事故处该项目部管理人员500元罚款;5000元以上的安全事故按15%对该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处罚;事故严重的按国家规定的处理办法执行。 3、成本管理:
1)、主要材料用量不大于工程决算材料清单总量的5%,如有超出,
则按超出部分材料款价的5%对该项目部管理人员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2)、人工费和辅材费低于在工程决算中定额规定的90%。如有超出,计入该项目成本,并对该项目部管理人员处超出部分的10%罚款;低于规定的则低出部分按8%奖励给该项目部。
3)、机械费用不高于决算中定额规定。如有超出,计入该项目成本,并对该项目部管理人员处超出部分的10%罚款;低于规定的则低出部分按8%奖励给该项目部。 4、进度管理:
1)、确保合同中规定的工期目标。
2)、无故延误工期的,对该项目部管理人员按与业主签订合同中对工期延误处罚规定执行。
3)、工期提前的,结合成本管理中对人、机、料的考核办法,给予项目部1000元奖励。
三、本责任书原件办公室存档,考核人、责任人和确保人各持复印件一份。
考核人: 责任人: 确保人: 日期: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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