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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业大学教学科研奖励办法
安工大〔2003〕12号
为进一步落实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充分调动教职工特别是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增加对教学、科研工作的精力投入,鼓励多出教学、科研成果,促进我校教学、科研上质量、上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原则
1.注重成果,注重水平,不搞平衡照顾,加大对上质量、上水平成果和项目的奖励力度。 2.依据成果、项目的类别、等级给予相应的一次性奖励。 二、范围
受奖项目须为本校在职教职工取得的冠有本校校名的成果。 三、教学成果及有关项目奖励细则
1.受奖教学成果须为国家级、省级、学校正式颁奖的成果(不含各类学会、协会评选成果,下同),奖励标准见附件1。
若我校为成果项目的唯一完成单位,则按获奖的相应等级,全额予以奖励;若我校为成果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则对我校获奖人员按获奖等级奖金额度的80%予以奖励;若我校为成果项目的非第一完成单位,则对我校获奖人员按获奖等级奖励额度的50%予以奖励。
2.受奖的教学类项目须为国家(省、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并确认的项目,奖励标准见附件2。 3.教学成果奖励由教务处依据成果颁奖文件或获奖证书,教学类项目奖励由有关管理部门依据批准文件等确认,提出受奖人员名单及奖励标准,经人事处审核,报校领导审批后实施。 4.教学成果奖金,由成果人(或成果项目负责人)领取。若成果项目系集体完成,所得奖励由该项目负责人分配,其中主要完成人(以获奖证书名单为准,下同)的奖金额度不少于奖金总额的70%。
5.教学类项目奖金,由项目负责人领取,并由项目负责人自主分配。 四、科研成果、专利及有关项目奖励细则
1.受奖科研成果须为国家(省、部)正式颁奖的科学技术奖。
2.受奖科研成果、专利,若我校为项目唯一完成单位,则按获奖等级,全额予以奖励;若我校为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则对我校获奖人员按获奖等级奖金额度的80%予以奖励;若我校为项目的非第一完成单位,则对我校获奖人员按获奖等级奖励额度的50%给予奖励。
3.科研成果、专利及有关项目奖励由科研处依据颁奖文件、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或有关文件,提出受奖人员名单及奖励标准、奖励比例,经人事处审核,报校领导批准后实施。
科研项目立项奖励,属纵向科研项目的,须在经费到位后按合同额(不含学校配套费)及奖励比例予以奖励;属横向科研项目的,须在结题后按实际到位研究经费(不含设备费)及奖励比例予以奖励。
4.科研成果、专利及有关项目的奖金,由项目负责人领取。若属集体成果、专利、项目,奖金由项目负责人自主分配,其中主要完成人的奖金额度不少于奖金总额的70%。 5.科研成果、专利及有关项目奖励标准见附件3。 五、论文、专著奖励细则
1.受奖论文须是我校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在国外或国家级重点学术期刊上的论文和刊登在国际或国内一级学会学术会议公开出版论文集上的论文,不含刊登在其它各类学术年会论文集或其它论文集上的论文。
2.国家级重点和国家级期刊,以安徽省教育厅2001年编制的《目录》为准。其中国家级重点期刊,包括外文期刊和国际学术会议出版的论文集。
3.著作须为出版社正式出版并公开发行,并注明著作者单位为我校。 4.论文、著作奖励标准见附件4。
5.在其它正式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我校为第一作者单位,不含刊登在特刊、专刊、增刊上的论文),国家级期刊论文(含国内二级学会学术会议公开出版论文集)发给登记费100元;省级及以下期刊论文(含国内三级学会学术会议公开出版论文集)发给登记费50元。
6.论文、著作奖励和论文登记费由科研处核准登记后按其等级及标准发放。若论文由多人合作撰写,奖金由第一作者自主分配。
六、兑现奖励时间
各业务相关主管部门于每年年末登记,经学校审核并经公示无疑义后奖励兑现。 七、有关规定
1.本办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在此以前发生的,不予追溯。此前有关奖励办法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均以本办法为准。
2.多次获奖的同一项目,以最高奖励标准核发奖金,不重复享受(不含上级给予的奖励)。同一项目重复评奖,并获更高奖励等级的,对于最高等级奖励标准与已发奖金的差额,予以补发。 八、本办法由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解释。
二ΟΟ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1:教学成果奖励标准
类 别 等 级 国家级 特等奖 国家级 一等奖 国家级 二等奖 优秀教学 成果奖 (含教材) 省 级 一等奖 省 级 二等奖 省 级 三等奖 校 级 一等奖 校 级 二等奖 校 级 三等奖 全国 一等奖 (体育第1名或破记录) 指导学生 参加 全国性竞赛(单项或团体,含体育) 全国 二等奖 ( 体育第2~3名) 全国 三等奖 ( 体育第4~8名) 全国其它奖 省赛区一等奖 ( 体育第1名或破记录) 省赛区 二等奖 ( 体育第2~3名) 省赛区 三等奖 ( 体育第4~8名) 指导学生参加校级课外科技活动竞赛 附件2:教学类项目奖励标准
类 别 优秀课程 等 级 省级 校级 国家级项目 教学改革课题立项 省级重点项目 省级一般项目 大学英语班级四级通过率〔注〕(奖励班主任和辅导员) 英语四、六级 奖励 大学外语部 全校六级 通过率 英语专业四级通过率(奖励英语系) 全校四级通过率 校内第一名 校内第二、三名 校内四~六名 校内第七及以后 达全国院校平均数 达全国重点平均数 超全国重点平均10个百分点 达全国院校平均数 达全国重点平均数 3000 5000 15000 10000 5000 10000 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增加奖励 每增加一个 百分点 增加奖励 200 500 100 奖励标准(元) 10000 3000 5000 3000 500 500 300 200 100 200 500 1000 校 级 一等奖 校 级 二等奖 校 级 三等奖 奖励标准(元) 50000 30000 20000 6000 4000 2000 1000 500 300 5000 3000 1000 500 1000 800 500 300 200 100 达全国平均通过率 〔注〕大学英语四级统考单班通过率奖励,按本校当学年参加统考班级数20%掌握,按照通过率高低排定名次。获奖班级单班的通过率必须超过全校的平均通过率。
附件3:科研成果、专利及有关项目奖励标准
类 别 等 级 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科研项目立项 国家攻关项目 省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省攻关项目 跨学科重大横向科技开发项目(研究经费20万元以上) 科研项目鉴定(省部级鉴定) 科技技术奖(含人文社科奖) 国际领先 国际先进 国内领先 国内先进 国家级一等 国家级二等 省部级一等 省部级二等 省部级三等 专利授权
附件4:论文、著作奖励标准
类 别 等 级 Science/Nature SCI(SSCI)收录 / 引用一次* EI收录 / 引用一次* 发表论文 ISTP收录 国外学术刊物 国际学术会议出版论文集 国家级重点学术刊物 国内(一级)学会会议公开出版论文集 公开出版著作 每万字(不含再版) 注:“收录”、“引用”,以检索机构的检索为准。
奖励标准(元) 50000 4000 / 1000 2000 / 1000 1000 1000 500 500 400 100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 奖励标准(元) 经费到位后,按合同额4%奖励;属于重点项目,奖励比例提高至6%。 经费到位后,按合同额2%奖励 经费到位后,按合同经额2%奖励 经费到位后,按合同经额1%奖励 按研究经费0.5% 10000 4000 2000 1000 100000 50000 30000 10000 5000 5000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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