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恢复高考后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回顾及就业指导工作发展论析(一)
2002年,国务院发文提出“制订鼓励人才合理流动的政策”。2007年.国务院发文再次重申了“对用人单位拟吸纳的非本地户籍的高校毕业生,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的政策。这些政策的出台无疑有助于人才的流动和配置。
3.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支持力度逐渐加强创业将成为今后大学生就业的重要渠道。所以在加强大学生就业指导的同时,必须重视大学生创业意识的培养。2000年,教育部首次提出“要引导、鼓励和教育毕业生走艰苦创业、科技创业、自主创业的成才之路”。2002年,国务院发文提出“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工商和税收部门要简化审批手续,积极给予支持”。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文,进一步加大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在行政管理性收费、申请小额贷款、人事代理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国家此方面政策的出台对刚毕业的学生在创业方面提供了很大帮助,有利于解决部分毕业生有创业能力但资金缺乏的矛盾。
4.未就业毕业生等特殊群体就业的指导和政策扶持国家对未就业毕业生等特殊群体就业的指导和政策扶持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方面对未能及时就业毕业生的指导工作,另一方面主要是针对生活困难的毕业生给予的扶持。此方面的政策主要涉及如加强失业登记和组织管理,对未就业和生活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在失业、求职期问给予生活和就业方面的帮助;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要求户口和人事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等政策。
三、开拓面向基层和西部地区的就业渠道
鉴于我国中西部经济发展不平衡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日渐增大,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用于支持我国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缓解西部地区人才匮乏的局面,同时也拓宽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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