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金本位和银本位
个国家拥有特权地位。但是同时,金本位制限制了货币政策应付国内均衡目标的能力,只有货币与黄金挂钩才能保证价格稳定;黄金生产不能持续满足需求,央行无法增加其国际储备;给黄金出口国很大的经济压力。 国际金本位制的特点 1.各国政府都规定以黄金作为本位货币,确定本国铸币的货币单位及含金量。金币具有无限法偿的权利,并能与银行券自由兑换。 2.金币可以自由熔化为黄金,而黄金也可以拿到国家造币厂中铸造成金币。 3.黄金可以在各国之间自由地输出与输入。 由于金币可以自由兑换,各种价值符号(金属辅币和银行券)就能稳定地代表一定的黄金进行流通,从而保持币值的稳定,不致发生通货膨胀;由于自由铸造,金币的面值就可以与其所含的黄金价值保持一致,金币的数量就可以自发地满足流通中的需要;由于黄金自由输出入,就能自动调节国际收支并保证外汇行市的稳定和国际金融市场的统一。所以国际金本位制度是一种比较稳定、健全的货币制度。 国际金本位制的利弊 典型的国际金本位制主要有以下优点: ①各国货币对内和对外价值稳定; ②黄金自由发挥世界货币的职能,促进了各国商品生产的发展和国际贸易的扩展,促进了资本主义信用事业的发展,也促进了资本输出; ③自动调节国际收支。简言之,促进了资本主义上升阶段世界经济的繁荣和发展。 国际金本位制的主要缺点是: ①货币供应受到黄金数量的限制,不能适应经济增长的需要; ②当一国出现国际收支赤字时,往往可能由于黄金输出,货币紧缩,而引起生产停滞和工人失业。 各国的黄金储备 根据世界黄金协会(World Gold Council)统计报告] 排名 1 2 国家 / 机构 美国 德国 黄金储备(吨) 8,133.5 3,412.6 黄金储备比率(%) 76.5% 64.4%
3 4 5 6 7 8 9 10 11 13 14 15 国际货币基金会 法国 意大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 瑞士 日本 荷兰 欧洲中央银行 俄罗斯 葡萄牙 印度 委内瑞拉 3,217.3 2,508.8 2,451.8 6??.0 1,040.1 765.2 621.4 533.6 495.9 382.5 357.7 356.4 - 58.7% 61.9% 23.8% 1.9% 57.8% 20.1% 2.2% 85.9% 3.0% 23.4% 注:1吨=3.215万盎司(金衡制)
银本位
银币
银本位制是以白银为本位货币的货币制度。有银两本位和银币本位两种类型。银两本位是以白银重量“两”为价格标准实行银块流通。银币本位则是国家规定白银为货币金属,并要求铸成一定形状、重量和成色的银币;银币可以自由铸造成
和自由熔化;银行券可以自由兑换银币或白银;银币和白银可自由输出或输入,以保证外汇市场的稳定。 释名
银本位,又称银本位制
yínběnwèi,yínběnwèizhì
[silver standard] 用白银做本位货币的货币制度,通货的基本单位由定量的银规定的货币本位制。 银本位简介
在货币史上,银比金更早地充当本位货币。但在充当货币商品方面,黄金远胜于白银。西方国家随着经济的发展,银本位制先是过渡到金银复本位制,19世纪20年代后又为金本位制所取代。只有墨西哥、日本、印度等还保留银本位制。 我国银本位历史
在我国货币史上,白银自汉代已逐渐成为货币金属,到明代白银已货币化,中国真正成为用银之国.虽然也通行铜钱和纸币。明朝社会的商业氛围浓厚,人民的物质生活极其丰富,花销也七零八碎,由俭入奢起来。但实行的是银两制,以金属的重量计值,属于称量货币制度,没有踏进
货币制度阶段。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颁行《币制则例》,正式采用银本位,以“元”为货币单位,重量为库平七钱二分,成色是90%,名为大清银币。但市面上银元和银两仍然并用。辛亥革命后,于1913年公布《国币条例》,正式规定重量七钱二分、成色89%的银元为我国的货币单位。“袁大头”银元就是这样铸造成的。但银元和银两仍然并用。1933年3月8日,国民政府公布《银本位币铸造条例》规定,银本位币定名为“元”,总重26.6971克,银八八、铜一二,即含纯银23.493448克。银本位币每元重量及成色,与法定重量、成色相比之下公差不得超大型过0.3%,并规定一切公私交易用银本位币授受,其用数每次均无限制。同年4月,国民政府实
行“废两改元”,发行全国统一的银币——“孙中山头像”银元。1935年国民政府又实行所谓币制改革,宣布废止银本位。 明朝银本位制度
自明正德十二年(1517年)葡萄牙国王曼努埃尔一世遣使臣托梅?皮雷斯(Tome Pires)抵达广州以后,欧洲商人相继扬帆东来,欧洲、美洲与中国的直接贸易从无到有,逐渐发展到了可观的规模。中国对外贸易由于获得广阔的新市场而急剧扩张,其内容也在相当程度上发生了质的变化。在这个过程中,巨额海外白银流入中国,加快了中国自然经济转向货币经济的步伐,对中国银本位和货币财政制度的确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中国与欧美海路直接贸易的建立与发展 概况
明代中国与美洲间的贸易航线起点是福建月港(今龙海海澄)、厦门和广州等地, 以马尼拉为中转口岸, 终点在墨西哥阿卡普尔科(Acapulco);澳门则扮演了中欧贸易枢纽的角色。 1565年(明嘉靖四十四年)
西班牙海军将领米盖尔?洛佩斯?德?利雅实比(Miguel Lopez de Legaspi )率舰队自墨西哥出征菲律宾;1571年在马尼拉建立殖民首府;1585年设都护府,归新西班牙总督区(今墨西哥、中美洲、加勒比地区)遥领。当时菲律宾群岛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本地物产甚至难以维持殖民当局开支,利雅实比给新西班牙总督的报告就称殖民当局能从当地所得的“唯有肉桂而已”。而中国所产手工业品价廉物美,在欧、美及南洋各国素负盛誉。菲律宾殖民当局欲获资本原始积累之利,唯有从事对华转口贸易一途,甚至日用消费品也不得不就近仰仗中国供给。在菲律宾立足甫定,西班牙人就于1575年从马尼拉派遣两名传教士和两名军官前往漳州,希望与中国缔结商约。为吸引华人来菲移垦经商,殖民当局也对华人商旅、华货采取了一些保护、奖励、优待措施。 在此前后
明军御倭战争亦进入最后阶段。 至嘉靖四十五年 (1566年),自嘉靖二年(1523年)“争贡之役”(注:嘉靖二年(1523年)六月,日本左京兆大夫内艺兴遣倍宗设抵宁波;未几,右京兆大夫高贡遣僧瑞佐偕宁波人宋素卿亦至。由于宋素卿贿赂宁波市舶太监赖恩,宴会时得以坐在宗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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