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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控制措施并由人保科进行监督检查。
5.6.2.4 安全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5.6.3 新设备设施验收及旧设备拆除、报废
5.6.3.1 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拆除和报废,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5.6.3.2 建立实施《生产设备设施到货验收和报废管理制度》,购买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设施。
5.6.3.3 建立实施《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拆除前,拆除作业负责人应与需拆除设施的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到现场进行对接,对拆除作业进行风险评价,制定拆除计划或方案。
5.6.3.4 凡欲报废、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化品的,应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拆除。 5.6.4 相关文件
《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生产设备设施到货验收和报废管理制度》、《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5.7 作业安全
5.7.1 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
公司一贯注重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和生产过程的控制。对生产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隐患,及时进行分析和控制。对动火作业、受限空间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作业许可证应包含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内容。
企业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时,应当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5.7.2 作业行为管理
企业应加强生产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对作业行为隐患、设备设施使用隐患、工艺技术隐患等进行分析,采取控制措施。 5.7.3 警示标志
根据公司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按照GB2894规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
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时,现场应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5.7.4 相关方管理
5.7.4.1 制定并执行《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制度》,人保科会同生技部对供应商、承包商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
5.7.4.2 人保科会同生技部组织建立合格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5.7.4.3 公司内同一作业区域内有两个以上相关方同时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时,应组织并监督相关法之间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5.7.4.4 严禁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条件的相关方。公司和相关方的项目协议中应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5.7.5 变更
5.7.5.1 制定并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对机构、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
5.7.5.2 变更的实施应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隐患进行分析和控制。
5.7.5 相关文件
《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制度》、《变更管理制度》。
5.8 隐患排查和治理
5.8.1 隐患排查
5.8.1.1 建立并执行《安全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整改制度》,由人保科负责会同各部门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5.8.1.2 当发生如下情况时,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1)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 (2) 公司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 (3)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 (4) 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
(5) 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 (6) 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等。
5.8.1.3 各部门在隐患排查前应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选择合适的排查方法。排查方案应依据:
(1)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 (2)设计规范、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3)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等。 5.8.2 排查范围与方法
5.8.2.1 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5.8.2.3 由人保科牵头,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公司隐患排查。 5.8.3 隐患治理
5.8.3.1 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
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隐患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5.8.3.2 治理完成后,人保科负责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5.8.4 预测预警
人保科负责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分析、计算,生成安全生产预警指数图。
利用预测理论,建立数学模型,定量表示未来安全生产发展趋势; 根据安全生产预警指数图和安全生产趋势图,对事故征兆的发展趋势采取不同措施;
对可能造成损失的事件及时进行整改,分析规律,防范同类事件的发生。 5.8.5 相关文件
《安全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5.9 重大危险源监控
5.9.1 辨识与评估
制定并实施《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由人保科负责每年定期按照GB 18218要求,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5.9.2 登记建档与备案
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项目,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并按规定登记建档,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5.9.3 监控与管理
人保科负责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设施或场所进行监控管理,保存相关监控、检查、维护、检测、评估记录,形成重大危险源档案。同时根据评价报告,采取适当的安全管理技术措施,防范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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