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如何正确计算代扣代缴税款金额
总结:在所有税费均有境内企业承担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金额一般就是公式1中的实际付汇金额。
3、所得税、附加税由境外企业承担,增值税由境内企业承担 例3:美国一家科技公司向我国天津一家科技公司转让某项技术的使用许可权,合同规定:此项转让价款合计100万元,因该项业务所产生的应在中国缴纳的所得税由美方承担,增值税由中方承担。
解读:在例3中我们了解到此项合同中所得税由美方承担,而增值税是有中方承担。那么,这种情况下合同价款100万元其实就是合同价款构成公式中的不含税价。在这里需要明确一个问题,即虽然增值税由中方承担,但中方不是此项业务的纳税人而是依然是扣缴义务人,只不过由于在签订合同时议价能力不够导致自己来承担部分税款。既然了解到此处的合同价款就是不含税价,那么便可以直接以合同价款依据计算相应的增值税、所得税、附加税费。
计算过程:
不含税价=合同价款=100万
增值税=不含税价*增值税率=100*6%=6万 所得税=不含税价*所得税率=100*10%=10万
附加税=不含税价*增值税率*附加税率=100*6%*13%=0.78万
实际付汇金额=不含税价-所得税-附加税=100-10-0.78=89.22万 总结:在所得税及附加税由境外企业承担,增值税由境内企业承担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金额对应的便是公式1中的不含税价。
4、所得税由境外企业承担,增值税及附加税由境内企业承担 例4:美国一家科技公司向我国天津一家科技公司转让某项技术的使用许可权,合同规定:此项转让价款合计99.22万元,因该项业务所产生的应在中国缴纳的所得税由美方承担,增值税及附加税由中方承担。
解读:在例4中我们了解到税负承担情况为所得税由境外企业承担,增值税及附加税由境内企业承担,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合同中确定的金额99.22万对应的便是公式1中的【所得税+除税费外的余额(实际付汇金额)】,于是我们以此为基础倒推回去,便可求得各项税款的计税基础(即不含税价)。
计算过程:
合同约定金额=所得税+实际付汇金额=99.22万
不含税价=所得税+实际付汇金额+附加税=合同约定金额+不含税价*增值税率*附加税率
不含税价=合同约定金额/(1-增值税率*附加税率)=99.22/(1-6%*13%)=100万
增值税=不含税价*增值税率=6万 所得税=不含税价*所得税率=10万 附加税=增值税*附加税率=0.78万
实际付汇金额=合同金额-所得税=99.22-10=89.22万
总结以上四种情况,大家会发现对于一份含税价为106万的合同来说,不论合同中约定的是哪一种税负承担情况,最终实际付汇金额是一样的即89.22万,而最终缴纳的税费也同样是一样的即增值税6万,所得税10万,附加税费0.78万,区别仅仅在于是有谁来承担而已。
当然,在实际的经济业务中可能还存在着其他的税负承担情况,但万变不离其宗,只要搞清楚合同价款的构成公式以及不含税价与各项价内税价外税的依存关系,就可以正确地计算出各项税费和最终实际付汇金额。
我们以上所列举的例子是以营改增为背景的,但是企业所签订的业务千变万化,有些业务尚未营改增,因此可能不涉及增值税而是涉及营业税。而有些业务也可能不涉及所得税,或者有些税费已办理减免(比如享受税收协定,所得税率由10%变成5%),那么我们企业在利用合同价款构成公式时,对于不用缴纳的税种可以设定其税率为零或者直接剔除(对于享受减免的,设定其税率为减免后税率),从而正确地计算出各项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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