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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偶源频率电磁测深法技术规程 209
d.检验工作精度、测网密度、工作装置等选择是否合理。 5.6 工作装置的技术要求
5.6.1 观测场强分量视电阻率时,装置必须满足偶极子条件,而利用单一的比值视电阻率时可放宽。
5.6.2 确定r距的原则是确保勘探深度和分辨能力的条件下宜小不宜大。可通过正演模拟和实地试验来选择,一般要求如下:
赤道装置:r≥4H(H为目标物理深),AB≤r,MN≤
131r 1011r
31011扇形装置:r>4H,AB≤r,MN≤r
210轴向装置:r≥5H,AB≤r,MN≤
5.6.3 r方向应尽量和地层、构造走向一致,在未知区施测时,可待构造位置大致确定后
再进行二次布置。
5.6.4 测区基本发收距应统一,并应有一定量的坐标点作变r距观测,布置在主测线、已知地段和典型的地电断面上。
5.6.5 需要同时勘查测区内不同深度的标志层时,对浅部标志层,应另布置相应的小r距进行对比。
5.6.6 记录点应选在接收中心。
0
5.6.7 当用发射点固定的扇形装置观测比值视电阻率时,扇形应控制在60范围内,观测
0
单分量视电阻率时应为30。移动发射击点位置时,至少有两个接收点衔接。若衔接差异大,则要增加衔接点。
5.6.8 发射击点相对接收点位置经方法试验确定后,尽量保持一致。遇到特殊情况而需要改变时,应当做双边或多边发射的重合观测。
6 仪器设备
6.1 基本要求
6.1.1 购进或领取仪器装备时,应按仪器说明书的技术指标逐项检查验收。仪器的零部件要齐全完好,易损坏部件有一定量的备品,工具齐全。
6.1.2 所有仪器设备如发射机、接收机、磁传感器、发电机组、电台等都应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说明书的规定使用、维护和管理。
6.1.3 仪器设备必须建立专门档案,及时详细记载仪器故障情况和处理结果以及使用交接事项等。
6.1.4 仪器设备必须存放在阴凉、通风、干燥、无腐蚀气味、无强磁场的地方。使用中要保持仪器清洁、干燥、防潮、防震、防尘、防曝晒。
6.1.5 仪器设备在搬运中必须轻拿轻放,长途运输时放入垫有海绵的包装箱内,并由专人负责运送。
6.1.6 仪器设备所配的零部件、备件及工具要随仪器妥善保管,不得作其它作用。
6.1.7 仪器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检修,不得带病作业,检修须由熟悉仪器性能、原理、掌握检修技能的专门人员负责。 6.2 检查与校准
6.2.1 每个勘查项目开工前和收工后,对所有仪器设备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校准和标定。
210 地球物理勘查标准汇编
6.2.2 所有仪器设备在正常工作期间,除日常维护保养外,必须按期进行下列检查:
a.每天施工前、后,必须进行自检,并取得合格的自检打印记录;
b.每天施工前必须将接收机和发射击机进行同步校准。仪器各系统电源应每天充电; c.应按不同的仪器要求定期置于基点站进行校验,其视电阻率相对误差须满足:单个频点,电场≤2%,磁场≤3%,每月检查一次接收机的测程误差,不得大于3%;
d.非生产期间,每月进行一次通电检查,检查打印记录应存入档案。电瓶应按说明书要求定期充电。
6.3 同一测区如有两台或两台以上的仪器一起施工,应在同一点上采用相同的观测装置、相匹配的发射机进行仪器的一致性对比。其测量电场视电阻率曲线相对均方误差小于3%。
7 野外工作
7.1 基本要求
7.1.1 频率测深野外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保证安全施工,取全准第一性资料。
7.1.2 野外使用各类仪器设备必须工作正常,性能稳定,各项指标均在限差之内。
7.1.3 发射击线(点)要全仪器定向量距,闭合于控制之间,其实际位置要展于工作布置图上。当用扇形装置工作时,图上还应绘出扇形接收范围。
7.1.4 仪器基点站应布设在地形平坦、干扰小、接地电阻相对稳定的位置。
a.采用小r距(约100米)观测;
b.磁传感器、各电极位置均应有固定标志,每次仪器校验时应保持装置、接收条件的同一性;
c.建站时,应进行两天以上的独立观测,使用相对误差小于3%各频点的平均值作为基点站的标准值。
7.1.5 观测相对参数时,发射击机的AB极性、接收机的MN极性、磁传感器的接线方向和相对发射机的放置方向在全测区应保持一致。 7.2 装置的敷设
7.2.1 接收站应避免在强磁场、强干扰源的地方,测量电极M、N以及磁传感器所处的布设条件应尽量一致。
0
7.2.2 磁传感器与接收机的距离应不小于10m,其水平误差和方向误差均不得超过3,风天要挖坑埋没地下。
7.2.3 AB、MN应尽量垂直高压线、暗埋管道和电杆,实现最小耦合,并限制噪声。
7.2.4 A、B电极应埋设牢固,接触良好,接地电阻一般应不大于200Ω,M、N接地电阻应不大于50KΩ。接收线的绝缘电阻不小于2MΩ。 7.3 野外数据采集
7.3.1 野外观测应满足信噪比大于5倍的要求,在3~5倍时可做参考,曲线用虚线连接并记录仪器底数。瞬间干扰大时,应暂停观测。 7.3.2 对曲线上畸变点(指超过曲线圆滑值±5%)、极值点、转折点的频点均应重复观测,视电阻率的重复相对误差电场不应超过5%,磁场不应超过8%,比值不应超过10%,相位测
0
量不应超过±2(35毫弧度),否则要继续重测,直到有过半数观测值符合要求为止,观畸变点,要先查找原因,然后进行重复观测,若仍不能消除时,应重测相邻频点。
7.3.3 观测曲线的近场渐近线,应有三个频点控制,否则应观测到仪器的最低频点或满足地质要求。
7.3.4 野外草图应注明线点号、曲线首尾频点的观测值、r、AB、MN距,观测日期以及操
电偶源频率电磁测深法技术规程 211
作、计绘等责任人姓名。视电阻率和相位曲线分别绘在双对数和单对数坐标纸上。
7.3.5 野外记录应统一格式,且数据正确、项目完整、字迹清晰,记错数据可划改并注明原因。严禁擦改、撕毁、重抄。
7.3.6 每个测点观测完毕后,操作员应对数据和曲线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搬站。 7.3.7 自动记录的数据磁带盒上应附的测区名称、施工时间、线点号及存储号的说明卡片。 7.4 质量检查和评价
7.4.1 系统检查观测地全区不能少于总工作量的5%,其中,不同日期重新布极检查观测不能少于检查观测的1/3。
7.4.2 检查观测的系统检查点应随机抽取,重点放在地质异常、曲线型变的区段,并大体均匀分布全区。
7.4.3 系统检查观测结果应以单个测点为单位,编制各频点相对误差统计表,必要时应绘制误差分布曲线,单频点相对误差的计算公式为:
Ui???????×100%????????????(1) ??????2?分别为第Ⅰ频点上,以同一种方式观测和计算的、基本和系统检查的视电式中??与??阻率数据。
7.4.4 单个物理点的原始记录评级标准
a.甲级、乙级评级标准
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频点数 等线 单极点系列 甲级 乙极 ≤1 ≤3 双频点系列 ≤2 ≤4 0 ≤1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畸变点数 系统检查观测结果
b.达不到乙极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为废品。 (1)采用的装置达不到设计的目的者; (2)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频点连续出现三个; (3)检查观测超限一个频点;
(4)观测所有仪器未按规一校验或校验未达到要求;
(5)未按设计施工,所观测的测点即无助于解决设计的地质任务,也无助于方法、仪器的改进;
(6)定点定线精度未达到规定要求。
7.4.5 单个物理点系统检查的均方相对误差M不应大于5.4.2表Ⅰ的规定,否则定为质量不合格。
M???Ui?1n2i2n????????????(2)
式中Ui为第Ⅰ频点同一种方式观测和计算的视电阻率??的相对误差;n为参加统计的频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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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可以肯定因地表及浅层湿度变化使电磁测深曲线起始段系统检查出现规律性偏差时,可将其剔除,然后再评价质量。
7.4.6 评价全区的电磁测深观测质量,应在单个电磁测深点系统检查评价基础上进行,符合质量的电磁测深工作应达到下面两点要求;
a.不合格的电磁测深点数应不超过被评价区域内经系统检查的电磁测深点数的1/3; b.根据全区系统检查观测结果所统计的均方相对误差M,应符合本规程5.4.2表1或设计规定的精度,
8 资料整理和解释
8.1资料整理
8.1.1对收后的各种原始记录、曲线、磁盘(带)、测线坐标等进行编目归档。 8.1.2应对资料进行平面波场、静态位移、相关滤波以及覆盖点的处理。
8.1.3各施工单位必须配备处理系统,处理系统应具备常规处理的基本软件,一般包括各类单支曲线图、剖面图、平面图、一维正反演、振幅一相位转换、静态效应校正、相关滤滤波等。有条件的单位还可配备二维正反演条件。
8.1.4所有观测数据按处理系统要求的格式输入微机,并打印或绘成曲线(对同一测点的不同参数不同r距应以点线符号有区别的绘在一起),作为资料解释的基本依据。
8.1.5解释推断必须建立在原始资料可靠的基础上,质量不不合格或未经检查的数据,不得作为解释推断的依据。 8.2资料解释
资料解释应遵守从已知到未知、从点到面、从简单到复杂、从局部到全区的原则。一般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8.2.1根据区内或可借鉴的相似区段内的已知钻孔或地层露头旁侧深,预测可能出现的不同地电断面曲线类型以及对应初始层参数,构组各种初始地电模型。 8.2.2从频率测深曲线上划分远、中、近场区。
8.2.3结合地质、物探资料划分实测曲线类型分区确定地电断面不同组合,并进一步选择初始层参数。
8.2.4对各种畸变效应的分析、识别和校正。
8.2.5从各种参数和表达方式绘制的草图和选择最佳体现地质效果的参数和表达方式绘制报告中的正式定性图件。 8.2.6根据初始地电模型,通过微机对曲线的拟合反演取得定量资料,拟合过程由单点到线,反复调整层参数以获得全区的合理定量成果。
8.2.7在进行相位测量时,要对电阻率和相位进行综合解释。
8.2.8进行综合地质和地球物理解释,对勘查对象空间形态及其展布规律的最后确定。
9 成果报告的编制
9.1成果报告应按设计的任务项目编制。对综合勘探项目,除协同有关单位编制综合勘探报告外尚应编制独立的专业成果报告。
9.2成果报告应实事求是、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立论有据、文字简练、逻辑严密;所用名词、术语符号、格式等必须统一;报告附图、插图应目的明确、配置得当;附件、附表适中。 9.3成果报告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a.概括介绍工作全貌的序言; b.以往地质工作与评价; c.地质及地球物理特征;
d.方法技术、工程量及质量评述; e.资料处理和解释; f.结论与建议。 9.4成果报告主要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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