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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学院2012届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计划
一、2012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进度安排
1、2011年12月2日,成立国际商学院2012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2、2011年12月2日至12月10日,组织学生选题。开设撰写论文专题讲座,商学院网站发布论文写作总体要求。
3、2011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学生填写选题信息表并上交。 4、2011年12月16日至19日,审查论文选题,分配指导教师。 5、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1月10日,学生与指导老师联系并提交开题报告电子档及纸制版一式两份。
6、2012年1月11日后,学生收集资料并撰写论文。
7、2012年4月1日,美方单学位(单招)、中美双学位学生提交中文版毕业论文给中文指导教师,中文指导教师审查合格后,学生开始翻译成英文,并于4月15日前提交英文版论文给英文指导教师。
8、2012年4月15日,中方单学位(统招)生完成毕业论文初稿,提交给指导教师,修改,定稿。
9、2012年5月10日至5月25日,毕业论文答辩(所有毕业生中文论文答辩。美方学位英文毕业论文存档)、成绩评定、归档。
二、2012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锋 吴玉伦 副组长:刘春芝
成 员:杨秀萍 赵慧娥 郑宏星 任奎艳 郭松珅 秘 书:乔志鑫
国际商学院
2008级毕业论文答辩工作计划安排与实施方案
沈阳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 2008级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组织构成
一、国际商学院毕业论文答辩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 组 长:李锋 吴玉伦 副组长:刘春芝
成 员:杨秀萍 赵慧娥 郑宏星 任奎艳 郭松珅 秘 书:乔志鑫
二、国际商学院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席:李锋 吴玉伦
副主席:刘春芝 杨秀萍 赵慧娥 郑宏星 任奎艳 郭松珅 成 员:学院担任论文指导工作教师 秘 书:乔志鑫
沈阳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
2008级毕业论文答辩工作计划安排与实施方案
一、答辩时间、地点
第一次答辩时间:2012年5月12-13日 上午8:00-12:00,下午1:00-4:30 第二次答辩时间:2012年5月19日 上午8:00-12:00,下午1:00-4:30 答辩地点:国际商学院指定教室
二、答辩原则及评分标准
(一)答辩基本原则
1、论文写作完成后,提交指导教师最后审阅,对已达到毕业论文质量要求的论文由指导教师推荐参加论文答辩。
2、论文答辩小组由3名或以上的教师组成,其中设组长一人,组员若干。 3、论文答辩程序:首先由学生介绍论文(包括选题动机,所研究的问题,分析方法和解决的问题等),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次,由答辩教师针对论文所涉及的内容提问,问题一般3-5个,考核学生独立解决问题能力;对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能力;课题基本设计思想,以及学生的表达能力;最后,在答辩过程中答辩教师可根据学生答辩情况随时提问,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二)评分标准
毕业论文评分标准采用论文与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论文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答辩,论文合格但答辩不合格者也不能取得学分。评分按优秀(A),良好(B),中等(C),及格(D),不及格(F)5级记分。其中优秀率不得超过10%。
1、优秀(A)
(1)论文标准:观点新颖,分析正确,论证有力,理论联系实际,对论及问题能作全面深入的探讨;文笔流畅,层次分明,结构严谨,言之有据。
(2)答辩标准:思路清晰,表达流畅,能准确回答老师全部提问。 2、良好(B)
(1)论文标准:观点明确,分析正确,结论无错,能理论联系实际,根据所学理论知识对论及问题作较为全面地阐述。文笔通顺,层次分明,结构合理。
(2)答辩标准:论文叙述清晰,能正确回答一般问题,对复杂问题能经提示后正确回答。
3、中等(C)
(1)论文标准:观点明确,对论及问题能通过分析得出结论,且言之有理。文章层次分明,结构较为合理,文笔通顺。
(2)答辩标准:叙述较清楚,能回答或经提示后回答老师提问。 4、及格(D)
(1)论文标准:能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写作,能正确描述所论及问题,分析基本合理。
(2)答辩标准:叙述基本清楚,能经提示基本回答老师提问。 5、不及格(F)
(1)论文标准:观点不明确,论证不清晰,结构存在较大缺陷,文字表达混乱。
(2)答辩标准:叙述混乱,基本不能回答老师提问。
三、成绩核定
(一)成绩组合及评分比例
毕业论文总成绩由论文成绩和答辩成绩两部分组成。其评分比例为:指导教师对论文评分占比50%,答辩小组对答辩成绩评分占比50%,毕业论文成绩按五级分制计算,在一个专业中优秀比率一般不得超过15%,良好比率占35-40%,其余占45-50%。
学院毕业论文成绩优秀率为10%,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遵守优秀论文的质量标准,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小组将对优秀的毕业论文进行复查。
(二)答辩成绩核定具体原则 1、实行两个批次答辩成绩核定原则
毕业论文答辩分为第一批答辩和第二批答辩两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答辩是指学生按规定时间和规范要求完成了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已审核通过。
第二批答辩是指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学生因个人原因没有按规定完成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认定该论文不具备参加第一批答辩的要求,因此不能正常参加第一批答辩;或者是该学生按规定要求完成了毕业论文并参加了第一批答辩,但答辩未能通过。因此给予第二次答辩机会。
第一批答辩(又称正常答辩)成绩可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档核定。
第二批答辩(又称非正常答辩/补答辩)成绩核定按照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三档划分,即没有获得优秀成绩的机会。
2、例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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