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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小企业创业融资问题研究
[关键词]:中小企业; 融资问题; 方法对策
一、 当前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创造就业机会,扩大出口,增加利率等放方面均已得到政府和社会的认同。在转轨经济体中,中小企业的发展对保持一国经济的稳定和迅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几乎在所有方面都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政府的各项宏观经济政策也多是围绕大中型企业制定的。更由于许多中小企业的规模小、经营状况不稳定、资信度低、缺乏有效的抵押资产,难以获得银行贷款,融资难已经成为制约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1.1 外源融资渠道不畅通
由于中小企业自有资金少,经营风险大,本身信用不足,缺少足够的不动产作为信贷抵押,很难找到有实力的大企业作担保人,很难获得银行信贷支持。又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从产生之日起,股票发行额度和选择就受到规模限制,对大部分中小企业而言,参与社会直接融资仍然是条难以逾越的坎,而对企业债券的发行更是望尘莫及。从而制约了企业的快速发展和做强做大。在求救无门的情况下,不小中小企业向高利贷借贷,以致在高息压力下,走向不归之路。
1.2 内源融资的能力较差
中小企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企业管理者的自有资金和内部留存收益,即内源融资比例较高。又因为中小企业自有资金存在严重不足,且缺乏专业的
优秀人才,严重制约了企业的技术创新,很多企业没有长远的经营战略,不愿意在技术开发上加大投入;经营管理混乱,没有建立健全规范的财务体系,经营效益低下。这些因素使得我国中小企业的内源融资能力较差。 1.3 融资结构不合理
以银行借款为主渠道的融资方向,借款的形式是以抵押或担保贷款为主,信用贷款对于绝大多数中小企业一直是一件可望不可及的事情。在借款期限上,中小企业一般只能借到短期贷款,中长期信贷和权益性资木的供给仍严重不足。特別是对于打量高科技创业型企业来说,最为缺乏的不是短期贷款而是中长期贷款和股权投资,但这类资本很难从正式金融体系中获得。 1.4 融资成本过高
融资成本是决定企业融资效率的决定性因素,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主要表现在以下 几个方面:首先,从银行获取贷款的成本较高。中小企业的贷款额往往比较小,周期短,但是手续繁杂,增加了获取贷款的成本。另外,由于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时会承受较高的风险,故此理所当然地要求从中小企业那里获得补偿,从而增加了中小企业的成本其次,通过信用担保増加了融资成本。中小企业获得银行信用贷款的难度较大,为了获得贷款,现实的做法是通过信用担保机构提供信用担保后,获得银行的信贷支持。在办理信用担保手续过程中,需要支付有关的手续费和担保费,也増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最后,通过其他方式融资的成本也很高。由于资金严重短缺,中小企业很多时 候依靠典当业、民间亲朋好友借贷,甚至有时不得不转向成本高昂的高利贷为企业筹集资金,付出较高的资金成本,侵蚀中小企业利润。
二、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
2.1企业自身
2.1.1 缺乏健全的财务制度
当前我国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财务制度不健全,内控制度不完善,内部管理和财务核算不规范,没有专业的财务人员,缺乏详细的资产负债信息与其他财务信息,会计信息失真,财务报表缺乏可靠性,投资者权益难以保障。与此同时,中小企业多为民营企业,股东个人财产与企业资产不分,多数企业出于偷漏税款和应付上级部门检查等原因,往往存在多木账目并用的现象,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导致银行和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由于信息不对称,银行无法有效监督中小企业的资金使用情况,给银行造成巨大损失。也导致金融机构对企业风险承受能力无法辨清,对贷款的监督和检查工作无法进行,由此使其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扶持方面缺乏积极性。 2.1.2 缺乏可用于担保的财产
绝大部分中小企业资产总额在4000万元以下,中小企业普遍存在固定资产少、流动资产变化快、无形资产难以量化、厂房设备不足,缺乏可用于抵押担保的资产。在我国,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必须提供抵押、质押等担保,信用贷款只 在极少的场合对极少的企业适用,中小企业很难获得信用贷款。同时,中小企业规模较小、变化大、风险高、自我约束能力弱,在市场竞争中极易受到冲击,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因此贷款申请往往被拒之门外。 2.1.3 缺乏长期发展战略
很多私营中小企业实行的还是家族式管理的企业治理结构,家长意志盛行,不少企业未能在企业内部建建立起来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积累的机制,缺乏长期发展战略,短期行为很严重,特别是一些企业信用观念淡薄,恶意逃债、废债、赖债,严重损害了中小企业的形象,大量的信用贷款也就
很难投入到中小企业,不利于中小企业的融资。由此导致我国中小企业的寿命不长。 2.2政府方面
2.2.1 政府扶持政策不完善
长期以来,政府一直给予国有大中型企业特殊的扶持,造成了中小企业市场竞争环境的不确定和竞争条件的不平等。尽管近年来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有所加强,但并没有发生实质性改变。在“抓大放小”的主导政策下,大型国有企业受到国家重视,资金供给方面更加优惠,而国有中小企业却很难享受到这样的政策优惠,私营企业则根本没有政策优惠。 2.2.2相关法规政策不健全
多年来由于缺乏一部专门确立中小企业制度的基本法,导致目前各种经济成分的中小企业在法律地位和权力上的不平等。因此,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立法,规范对其管理已是当务之急。 2.2.3 中小企业统一管理的机构缺失
我国目前有乡镇企业局、中小企业办公室、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管理协会及一些地方性机构分别对中小企业的某一种所有制类型或企业活动的某些环节进行管理。这些机构一方面职能重复,另一方面力量太弱,大都只能提供行政 管理和一部分信息服务,缺乏对中小企业有针对性的有力支持。这样不仅不利于中小企业总体发展战略的规划和协调,也不利于政府对它们进行宏观指导的政令的有效实施。 2.3金融机构
2.3.1 缺乏专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
在我国,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尤其是金融服务)的范围比较狭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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