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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监理工程师考试复习思考题(案例分析)
【案例题1】
某地区投资兴建中型水利枢纽工程,其中挡水坝工程、溢洪道工程两个施工标发包给一家施工企业,并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为了方便管理,发包人将挡水坝工程、溢洪道工程委托了某监理公司承担施工监理任务,并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监理合同中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监理人应当按照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方式实施监理,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纠正、报告。
2.发包人应当向监理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支持监理人独立开展监理业务,不得明示监理人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必要时发包人可以更改总监理工程师指令。
3.监理人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全面履行施工合同约定的发包人职责,发布有关指令,签署项目文件,协调设计单位和承包人之间的关系。
4.监理工程师在项目法人授权范围内开展监理工作,具体负责所承担的监理工作,并对项目法人负责。
5.监理人应当将项目监理机构及其人员名单、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授权范围书面通知施工单位。监理实施期间监理人员有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监理单位。
6.监理人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组织设计单位等进行现场设计交底,核查并签发施工图。未经监理人员签字的本工程的全部图纸不得用于施工。
7.监理人在监理实施工程中,发现设计中的错误或不符合水利工程质量标准的要求时,有权修改工程设计文件。
8.监理人有义务协助承包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并有权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并督促其实施。
9.项目法人有义务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监理单位报酬,不得无故削减或者拖延支付。
10.监理人应当审查发包人和承包人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环境保护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并监督实施。
问题: 请依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28号令,分析判断监理合同中有无不妥之处?怎样才是正确的? 参考答案: 问题1答案:
第l条说法是正确的。符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28号令第十五条规定。 第2条说法不妥。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28号令第十九条规定:项目法人应当向监理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支持监理单位独立开展监理业务,不得明示或暗示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I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更改总监理工程师指令。
第3条说法不妥。
正确的说法是: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28号令第十二条规定: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单位职责,发布有关指令,签署监理文件,协调有关各方之间的关系。 ,
第4条说法不妥。
正确的说法是: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28号令第十二条规定: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开展监理工作,具体负责所承担的监理工作,并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第5条说法是正确的。符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28号令第十三条规定。 第6条说法不妥。
正确的说法是: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28号令第十四条规定: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监理合同,组织设计单位等进行现场设计交底,核查并签发施工图。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的施工图不得用于施工。
第7条说法不妥。
正确的说法是: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28号令第十四条规定:监理单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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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修改工程设计文件。
第8条说法不妥。
正确的说法是: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28号令第十六条规定: 监理单位应当协助项目法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查被监理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并督促被监理单位实施。
第9条说法是正确的。符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28号令第二十条规定。 第10条说法不妥。
正确的说法是: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28号令第十八条规定: 监理单位应当审查被监理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环境保护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并监督实施。 【案例题2】
某省大型堤防加固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招标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并在《中国建设报》上发布了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后,于2006年2月[2日发售了招标文件。为提高本地区的建设监理水平,招标文件规定外省的投标人须与本地符合资质条件的监理单位组成联合体方可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为2006年4月28日上午9:00。
本施工监理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根据工程建设需要,该施工项目的加固长度由计划的45km增加到50km,为此招标人于2006年4月5日向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了紧急修改通知;
事件2:投标人A在4月26日提交了投标文件后,由于正在监理的其他项目不能按期结束,故于27日撤回了投标文件;
事件3:投标人B于28日上午9:30携带投标文件赶到开标现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书未宣读完毕。
事件4:投标人C的法定代表人未出席开标会,拟在该项目上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张某参加了开标会并向招标人提交了法定代表人授权其参加开标、签订合同的委托书。
事件5:为便于评标的公开、公正进行,招标人在开标结束后,现场公布了评标标准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事件6:评标工作结束、招标人与中标人于5 月 23日签订监理合同后,招标人于28日之前退回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函。 问题:
1.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招标人除在《中国建设报》上发布招标公告外,还应同时在什么媒体上发布?
2.招标文件关于外省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要求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3.事件1中招标人的做法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4. 事件2投标人A的做法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5.招标人是否接收投标人B的投标文件?说明理由。 6.收投标人C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7.事件5中招标人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8.事件6中招标人的做法有无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大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还应同时在《中国水利报》发布招标公告。
2.不合理。理由: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
3.不合理。 理由: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此次修改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
4.合理。理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己提交的投标文件分。
5.不接受。 理由: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拒收。 6.有效。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人也可参加开标会议。
7.不妥。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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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无不妥。理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退还投标保证金。 【案例题3】
某堤防工程投资5000万元,于2005年3月6日发售监理招标文件。现将其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的要点摘录如下:
2、对投标人的要求 2.1资格要求
2.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1.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省内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甲级资质的监理单位。 2.2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2.2.1投标人应随同投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下列资料:
? 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格证书及近三年审计报告;
?投标人监理过和正在监理的与本项目同类型项目的监理合同文件和能证明监理服务业绩的资料;
?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执行本监理服务的主要人员和经历。 ?近三年有无经济诉讼案件等证明资料。 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5、现场踏勘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工作,若投标人要求进行现场踏勘,可提前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单独予以安排。但现场踏勘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以前按投标邀请书写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在开标时间2日前答复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2日前,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作出的,也可能是为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作出的。
8.2 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收到修改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修改通知。
17.投标截止日期
17.1 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05年6月8日北京时间18:00时。 17.2 招标人有权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发出修改通知,延长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力和义务相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18、迟到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17条所述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将退回投标人。 20、开标
20.1招标人将于2005年6月9日北京时间9:00时在×××会议室召开开标会。
问题:通过阅读上述内容,指出《投标人须知》中哪些规定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并说明规定要点。 答案要点:
(1) “2.1.2” 对投标人资格要求限定在“省内”不符合《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投标法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2)“5.1”规定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5月1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8委部局令第30号)的规定: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3)“7”、“8.1”中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截止时间规定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
(4)“20.1”规定的开标时间比“17.1”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晚15个小时不符合《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截止时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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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题4】
某引水工程隧洞施工招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中标条件是: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有6家,按评审后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如下表所示。 投标人 A B C D E F 评审后的投标报价(万元) 48002 65503 72345 75436 82970 82908 该招标项目的标底为66060万元。 问题:(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A的报价远远低于招标项目标底,属于投标价格低于成本情形,应予拒绝。你认为评标委员会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2)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人A的投标报价进行合理性分析时,认为其投标报价偏低的原因主要是所需人、材、机的数量明显低于现行预算定额,应予拒绝。你认为评标委员会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3)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认为上述6家投标人的投标均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合理,均未低于其成本价,按照规定的中标条件,推荐的候选中标人及其先后顺序为投标人A、B、C。在招标人与第一顺序候选中标人合同谈判时,要求将中标价降为47900万元,若投标人A拒绝,即认为其放弃中标,依次与候选中标人B进行谈判。你认为招标人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案要点:
(1)评标委员会的观点不正确。根据招标投标法的原则: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只能作为分析投标报价合理性参考依据,但不能直接作为决定废标的条件。
(2)评标委员会的观点不正确。现行预算定额可以作为编制标底和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但决不是确定投标报价不可调整的标准。承包人的投标报价要综合考虑多种实际要素,如:承包人的技术与管理水平以及工程的工期要求、作业条件、质量标准高低等多种因素。
(3)招标人的做法不合法。招标投标法规定: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案例题5】
某水利枢纽工程投资10000万元,其施工招标评标程序与标准要点如下: 第一步:对投标书的技术评审(总分30分) 投标书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得20分 投标书对招标文件要求存在微小偏差 得15分;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要求存在重大偏差 得10分 第二步:对投标报价的评审(总分30分)
按照招标人确定的标底,投标人报价超过标底的5%或低于标底的10%,将按废标处理;其他报价情形的分值计算如下:
(1)投标报价与标底相同者,得满分30分;
(2)投标报价每高于标底1%,从本项总分中扣6分,扣完为止; (3)投标报价每低于标底1%,从本项总分中扣3分,扣完为止。 第三步:对投标人业绩的评审(总分10分)
近5年内每完成过一个类似工程的得2分,其中质量评定为优良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分10分。
第四步:对投标书技术方案和质量保证体系的评审(满分10分) 评标委员可根据投标书的技术方案和质量保证体系的水平和完善程度,在0~10分范围内综合评判,独立进行打分。
第五部:对投标人资信、资源评审(总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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