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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又好又快推进我市农村公路养护工作
贵阳市公路处 (2009年7月2日)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处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筑牢“交通引领经济”的理念,在全市公路养护干部职工中积极倡导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精神,保障道路的安全畅通,为加快和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一、公路养护工作上新台阶
2008年底贵阳市管养的农村公路里程为7292.8公里(沥青路、水泥砼路为4247.8公里,砂石路为3045公里),其中,县道1623.5公里,乡道1494.414公里,村道4123.841公里,专用道路42.044公里。随着农村公路建设的开展,我市农村公路里程将逐年增加。
2007年我市率先在全省进行了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以前,我处管养贵阳市县乡公路1020.2公里,其中县公路639.2公里,乡公路381公里。为确保公路养护目标任务的完成,通过制定养护目标计划、与工区签定责任状及考核奖惩办法;采取处领导及养护管理技术人员每年不定期地对各区、县(市)的路况进行检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方案等措施,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积极向省、市有关部门争取养护资金,2002—2006年根据我市的公路现状,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对损坏的公路进行维修及大中修,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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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维修路面97195m2,中修30公里,大修71.5公里。组织各区、县(市)技术人员对危桥状况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加固处理,共完成水毁桥梁加固6座,加固桥梁引道83米。经过几年的检查,全市县公路好路率均超额完成省局下达的目标任务,2003年、2005年和2007年三次获全省养护质量评比第一名。确保了县乡公路的畅通。但是,改革前市域内的6000余公里乡、村公路未列入养护管理范围,也就是说全市有约85%的农村公路处于完全失养状态,在养护工程上,所管养公路的小修保养工程资金全部由省交通厅、省公路局从所收取的养路费中按沙石公路标准补助,市、县财政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和行政事业经费方面基本不承担费用。养护工作上地方主动性不强。
养护体制改革从根本上实现“有路必养”的目标。通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我市建立起了农村公路“四主体”管养新体制;即责任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体,投入以公共财政为主体,养护以市场机制为主体,落实和监管以交通部门为主体,做到了责任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资金落实,制度落实,逐步实现有路必养,养必见效,有路必管,管必到位,逐步实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交通法制建设不断完善
近年来,我处在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加大了交通立法力度。2006年,按照国务院和省交通厅的统一部署安排,我市作为试点单位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5]49号,以下简称49号文件)和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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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通知》(交公路发[2006]400号)和省交通厅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市人大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协作下,我市有计划、按步骤,认真开展改革工作。2007年初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交通局〈贵阳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的通知》(筑府办发[2007]1号,简称1号文件)文件。为了确保各项改革的顺利推进,保障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落实,市交通局及其公路部门向市人大申报了公路养护管理立法计划,立法编写组经过认真调研,充分讨论,反复修改,当年完在了立法任务,经省人大批准,市人大常委会颁布了《贵阳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并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率先在全省交通系统制定和颁布了运政内部管理规定,形成了交通依法行政体系。加强对各级交通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转入长效治理,恶性超限超载车辆从治理前的80%下降到5%左右,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治理公路“三乱”,实现了全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
三、多方式多渠道进行路政管理及治超工作
超限运输是农村公路的第一杀手。做好农村公路的日常路政管理和治理超限运输工作对确保农村公路的安全畅通和保护路产路权具有重大意义。由于体制改革后,我们管养的农村公路成倍增加,需要管理保护的路较多,为此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来维护路产路权,一是加强路政法规宣传,让广大群众做到爱路、护路。二是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和执法水平。三是联合社会力量共同管理公路,市公路处与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共识,由该公司出资出人组建市公路处直属路政中队,负责依法对通往该公司重要通道新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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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138县道)进行管护。四是鉴于我市农村公路车辆超载超限运输现象严重,人少事多矛盾突出,市公路处从省长途汽车运输公司抽调精干力量,组建直属一、二中队,负责对全市农村公路进行路政巡查、稽查和治超工作。通过以上采取的措施,路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恶性超限运输严格控制在5%以内。
四、我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对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和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部分区、县(市)党委、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和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还存在一定的偏差,认为只要解决了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行政事业经费就算完成了改革,对公路大中修及日常养护不愿投入或很少投入,绝大多数区、县(市)只对危及行车安全以及断路的农村公路给予一定的资金投入,对于需要进行正常维护的公路费用投入非常有限甚至没有投入,在承担养护管理经费方面思维还没有转变过来,态度还不积极,还存在“等、靠、要”的思想。
部分区、县(市)领导“重建轻养”思想比较严重,对“交通引领经济发展”的理解存在误区,认为交通引领经济发展就要大力修建农村公路,对已建农村公路的养护工作没有引起高度重视,致使农村公路养护方面存在缺位的问题,只是对主要干线破损严重,已影响行车的县、乡公路,以及阻断交通的公路进行突击性养护,对一般乡公路及村公路几乎无人管无人养,处于失养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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