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关于对北仑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五章 优化土地利用布局
第21条 优化生态用地布局
将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保护区、蓄洪滞洪区优先划为生态保护用地。严格保护现有水系,尽量保持主要河道、湖泊、湿地的自然形态,控制滨水地带的土地利用,保护区域水环境与水质。在城镇周围适当布臵生态绿化用地,农业生产区合理布臵农田防护林。
新路水库作为区域中心城市的第一水源地禁止开发。严格保护小浃江、岩泰、芦江等河流,加强水质监测,保证用水安全。新建黄龙坑水库、百香庵水库,严禁在库区范围内及周围地区布设污染性企业用地。
严格保护瑞岩寺森林公园、新路林场等重要生态林业用地及各生态环境功能区用地。以中部太白山脉为天然屏障,以山脉及南部区域为腹地,积极构建北仑新区绿色生态走廊;延泰山路南侧100米宽绿化带内布设城市自然景观轴。在铁路、公路、主要河流及其支流两侧建设防护林带,在平原区建设标准农田林网体系。在中心城区内,维持、恢复城市自然景观生态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以斑块-廊道-基质为基本模式,进行自然景观生态规划,建设生态城市。
其中大榭开发区主要以林业用地和城镇建设用地为主,生态林地作为大榭开发区的主要绿色生态屏障,用以调节岛上微气候,保持岛上生物多样性,涵养水源、生境保护,分布在本岛中部及小岛的丘陵地
区。
第22条
优化农业用地布局
1、规划期间基本农田布局应避让生态用地;基础设施布局应有利于生态环境和基本农田保护。 2、园地、林地等农用地应与建设用地穿插布局,形成城市“绿心、绿带”等绿色空间,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环境。
3、充分利用区内自然条件,将水、山、绿化有机结合,合理用地布局,将城市建设开发与空间环境特色有机融合,创建环境优美和高品位的农业园区。按照规划结构,农业园区用地分为西北、西南、东北、东南区块。东北块为园区一期发展地块,主要安排以花卉研发种植为主。在园区中部布臵核心孵化基地,用于布臵农业科研孵化用地和农业园区服务设施用地。其余为园区二期发展地块,以发展水产品、瓜果诸多农产品用地为主,布臵少量配套辅助用地,用于布臵农业科研孵化用地和农业园区服务设施用地。
第23条 优化城镇工矿建设用地布局
1、规划未来北仑区整体形象可概括为“东方大港、网络都市”。在空间格局上发展为:“南核北港、主副中心、绿楔相间、四大板块”的格局。南核北港:以新碶、大碶为核心城区,北部滨海地区重点发展港口运输业。主副中心:新碶为北仑城区主中心,小港为副中心,可与镇海的老城中心联合发展。绿楔相间:在各大城市功能组团之间保留城市生态绿碶。四大板块:分别为小港片、中心(新碶、大碶、霞浦、柴桥)片,白峰——大榭片、春晓——梅山片。
2、结合北仑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思路,独立工矿用地按照“一带一区一城六基地”九大产业基地的战略布局,即临港工业产业带、梅山保税港区、北仑(春晓)滨海新城、霞浦现代国际物流产业基地、大港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大碶高档模具产业基地、小港装备产业基地、汽车工业基地、城区
高端商务基地,利用地方区位优势,优化产业结构用地布局。
3、大榭开发区建设用地布局依据宁波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大榭本岛上主要丘陵区生态环境敏感性较高,为限制准入区,其他区域生态环境一般敏感,为重点准入区。大榭岛和穿鼻岛的山前斜地及山间谷地为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丘陵区为地质灾害低易发区,海积平原区为地质灾害不易发区。在建设用地布局适宜性评价基础上,与相关规划相协调,在地质条件适宜的地段,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布局,控制占用生态林地,尽可能利用低丘缓坡地。
第24条 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
农村居民点用地区布局的目标是自然村向中心村集聚,中心村向集镇集聚,村庄内企业向工业园区集聚。通过村庄布点规划,明确集镇、中心村,统筹安排区域道路网络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根据自然人文特点,选择适宜的建筑形式和布局方式。运用政策调控手段改造空心村,撤并自然村,集中投入建设农民住宅小区或农民新村,完善农民建房用地标准,控制宅基地规模。引导村庄内企业进行空间重组、集中发展,调整农村工业用地布局向城镇集中,入园区发展。
第六章 主要用地规划
主要用地规划包括基本农田保护规划、标准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规划、土地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划、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基础设施用地规划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程。
第25条 基本农田保护规划
1、基本农田的划定
根据确保数量、提升质量的要求划定基本农田。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区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油、棉生产基地内的耕地,集中连片、有良好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新增优质耕地,已经验收的优质园地、精养鱼塘应划入基本农田。
2、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落实
根据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性指标,北仑区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9110.00公顷,除大榭开发区无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外,其他各乡镇(街道)均有分布。
第26条 标准农田保护规划
1、标准农田上图,定量、定位。
北仑区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的基础上,依据本地区标准农田建设相关资料,将标准农田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统计出本区行政区域内标准农田的地类、数量、分布、面积,反映北仑区标准农田的保护状况。规划期内北仑区标准农田保护任务为10526.19公顷。
2、进一步提升标准农田质量。
严格标准农田管理,确保区域内标准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以提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能力为核心,因地制宜提出可行、可操作的农田质量提升建设方案和分年度、分区域实施方案。有序维护标准农田的沟、路、渠等农业基础设施,提高标准农田的抗灾能力。
3、严格保护标准农田。
确保标准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为加强标准农田有效管理,应及时监测标准农田变化状况提供信息。
土地整理后经验收达到规定要求的耕地原则上应纳入标准农田进行保护。规范和完善标准农田占补制度,占用标准农田必须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批,占补标准农田实行“先补后占”,补建的标准农田数量质量必须与占用的相当。
第27条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
北仑区耕地面积的增加主要来自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及其他几个方面。根据北仑区后备资源调查以及规划期间耕地保有量任务,规划到2020年,补充耕地2133.92公顷,其中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1213.79公顷,规划期间建设占用耕地2805.33公顷,存在671.41公顷占补平衡缺口。为实现规划实施期间耕地占一补一,在政策许可的情况下,拟通过异地补充的方式来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1、积极开展土地整理
开展耕地整理,加大基本农田整理力度,组织实施土地整理工程,一方面将耕地后备资源整理成新增
耕地,另一方面整体提高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包括标准农田)的质量。由于北仑区可供整理成耕地的后备资源极少,规划期间,全区通过土地整理补充耕地0.35公顷。
2、大力推进土地复垦
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通过农村居民点缩减和城镇规模合理扩大相挂钩,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要积极开展零散闲臵宅基地和撤销拆迁建设用地的复垦工作,根据调查分析,规划期间,全区拟通过土地复垦补充耕地379.08公顷。
3、适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
在注意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重点对低丘缓坡、其他宜农未利用地进行适度开发和海涂围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完善耕作条件,提高耕地的产出率。规划期间,全区拟通过土地开发补充耕地891.57公顷。
土地的开发复垦整理应有计划地进行,应根据土地资源的适宜性,注重增加农用地面积,重点增加耕地面积,以补充建设占用的耕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对土地进行开发整理时须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协调统一,在开发中应尽量少占用林地,严格依法使用林地,确保生态安全。
详见附表E8?北仑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表?及E14?北仑区近期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主要项目规划表?。
第28条 生态及风景旅游用地规划
1、生态用地规划 (1)生态保护目标
全面建设“森林北仑”,规划将北仑区建设成为生态经济发达、生态环境优良、生态文化繁荣、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和谐优美、人民生活舒适富裕的“山海环绕、江湖相拥、林中映城、景色秀美”的生态宜居城区。到规划期末,森林覆盖率达到32.41%、退化土地复垦率达到1.29%、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
(2)生态功能区规划
根据?宁波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006-2020年)?,将北仑区生态功能区划分为新路岙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区、瑞岩寺森林公园生态环境功能区、北仑山区生物多样性维持、旅游与农业综合生态环境功能区、大榭岛生态保障生态环境功能区、梅山岛生态农业与生态保障生态环境功能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下邵工业区生态环境功能区、霞浦城镇和台塑石化工业园生态环境功能区、机械及物流园区生态环境功能区、春晓工业园生态环境功能区、白峰镇北部沿海港区生态环境功能区、郭巨工业区生态环境功能区、梅山岛生态工业生态环境功能区、宁波市大榭开发区生态环境功能区、小港城镇宁波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功能区、新碶大碶和宁波保税区生态环境功能区、柴桥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区、春晓城镇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重点区域为新路岙水库,瑞岩寺森林公园,北仑区生物多样性维持、旅游与农业综合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大榭岛生态保障生态环境功能小区,梅山岛生态农业与保障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其中重点保护区域为新路岙水库和瑞岩寺森林公园,总面积3411.00公顷。
2、风景旅游用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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