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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购销合同
编号: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经甲方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中药材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 中药材名称、数量、价款: 中药材名称 产地 中药材规格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金额(元) 备注
合计 大写: 二、 质量要求:乙方保证销售中药材质量合格,符合2015版《中国药典》质量要求和甲方质量要求。
三、 质量责任:乙方对中药材质量负责,因乙方提供的中药材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侵权责任由乙方
承担。甲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连带或垫付赔偿责任后,乙方应清偿甲方所支付或垫付的赔偿金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四、 交提货地点、时间、方式:
1. 甲方采购中药材采取第种交货方式:1)乙方送货上门 2)甲方自提。 2. 交货地点及到货日期: 交货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到货时间 3. 运费承担及风险承担:运费由乙方承担,中药材在交货前的损毁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4. 中药材包装要求: 五、 结算方式及时间:
在中药材验收合格且甲方已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后的日内付款,付款方式为转账。
六、 违约责任:
1. 乙方向甲方交付质量不合格的中药材,甲方有权拒绝接收或退货,除应退返甲方已支付货款外,
还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 2. 乙方逾期交付中药材的,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收。甲方同意接受的,如交付时该中药材价格上涨,
则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格付款;如交付时中药材价格下降,则甲方有权按照该中药材下降后的价格付款。乙方拒绝履行的,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支付违约金。
3.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交付义务的,每逾期一日的,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3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
七、 争议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 其他
1.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由双方签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为《中药材购销合同》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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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药材购销合同》签署页)
甲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乙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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