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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目 录
第一部分 总说明
第二部分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 会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 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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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 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下列事业单位除外:
(一)按规定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的事业单位;
(二)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 准则的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 规定。
三、 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 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 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 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按照本制度规 定处理。 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不设置本 制度规定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在进行账务处理时 不考虑本制度其他科目说明中涉及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 科目。
六、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七、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 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 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事业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三)事业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 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 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八、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表:
(一)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 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二)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月度和年度编制。
(三)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 整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表 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 定的财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四)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 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 报送及时。
(五)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 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九、事业单位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基础工作、 会计档案管理、内部控制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 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 控制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的事业单位, 还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相关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执行。
十、本制度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1997 年 7 月 17 日财政 部印发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财预字﹝1997﹞288 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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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序号 一、资产类 1 2 1001 1002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3 101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 1101 短期投资 5 1201 财政应返还额度 120101 财政直接支付 120102 财政授权支付 6 1211 应收票据 7 1212 应收账款 8 1213 预付账款 9 1215 其他应收款 10 1301 存 货 11 1401 长期投资 12 1501 固定资产 13 1502 累计折旧 14 1511 在建工程 15 1601 无形资产 16 1602 累计摊销 17 1701 待处置资产损溢 二、负债类 18 2001 短期借款 19 2101 应缴税费 20 2102 应缴国库款 21 2103 应缴财政专户款 22 2201 应付职工薪酬 23 2301 就付票据 24 2302 应付账款 25 2303 预收账款 26 2305 其他应付款 27 2401 长期借款 28 2402 长期应付款 三、净资产类 29 3001 事业基金 30 3101 非流动资产基金 310101 长期投资 310102 固定资产 310103 在建工程 310104 无形资产 31 3201 专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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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3301 财政补助结转 330101 基本支出结转 330102 项目支出结转 33 3302 财政补助结余 34 3401 非财政补助结转 35 3402 事业结余 36 3403 经营结余 37 3404 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四、收入类 38 4001 财政补助收入 39 4101 事业收入 40 4201 上级补助收入 41 4301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42 4401 经营收入 43 4501 其他收入 五、支出类 44 5001 事业支出 45 5101 上缴上级支出 46 5201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47 5301 经营支出 48 5401 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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