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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波探伤仪 焊缝检查 数字温度仪 测温 膜测厚仪 涂层厚度检测 数字钳形电流表 测量电流 温湿度仪 环境检测 焊缝检验尺 焊缝检查 磁粉探伤仪
焊缝检查 游标卡尺 测量 钢卷尺 测量 1.1.4.4 作业条件
(1)完成施工详图,并经原设计人员签字认可。
(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等各种技术准备工作已经准备就绪。 (3)各种工艺评定试验及工艺性能试验和材料采购计划已完成。 (4) 主要材料已进厂。
(5)各种机械设备调试验收合格。
(6)所有生产工人都进行了施工前培训,取得相应资格的上岗证书。 1.1.5 材料和技术质量要求 1.1.5.1 材料要求
(1)钢结构使用的钢材、焊接材料、涂装材料和紧固件等应具有质量证明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标准的规定。
(2)进厂的原材料,除必须有生产厂的出厂质量证明书外,并应按合同要求和有关现行标准在甲方、监理的见证下,进行现场见证取样、送样、检验和验收,做好检查记录。并向甲方和监理提供检验报告。
(3)在加工过程中,如发现原材料有缺陷,必须经检查人员、主管技术人员研究处理。
(4)材料代用应由制造单位事先提出附有材料证明书的申请书(技术核定单),向甲方和监理报审后,经设计单位确认后方可代用。
(5)严禁使用药皮脱落或焊芯生锈的焊条、受潮结块或已熔烧过的焊剂以及生锈的焊丝。用于栓钉焊的栓钉,其表面不得有影响使用的裂纹、条痕、凹痕和毛刺等缺陷。 (6)焊接材料应集中管理,建立专用仓库,库内要干燥,通风良好。
(7)螺栓应在干燥通风的室内存放。高强度螺栓的入库验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J82 的要求进行,严禁使用锈蚀、沾污、受潮、碰伤和混批的高强度螺栓。
(8)涂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存放在专门的仓库内,不得使用过期、变质、结块失效的涂料。 1.1.5.2 技术要求
(1)放样和号料应预留收缩量(包括现场焊接收缩量)及切割、铣端等需要的加工余量。 (2)技术要求
1)放样、号料应根据加工要求增加工作余量。 2)制孔应注意控制孔位和垂直度。
3)装配工序应根据构件特点制定相应的装配工艺及工装胎具。 4)焊接工序应严格控制焊接变形。 1.1.5.3 质量要求
(1)样板、样杆应经质量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料。
(2)大批量制孔时,应采用钻模制孔。钻模应经质量检验员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3)装配完成的构件应经质量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焊接。
(4)焊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焊接工艺要求控制相关焊接参数,并随时检查构件的变形情况;如出现问题,应及时调整焊接工艺。 1.1.6 施工工艺 1.1.6.1 工艺流程
1.1.6.2 操作工艺 (1)放样、号料
1)熟悉施工图,发现有疑问之处,应与有关技术部门联系解决。
2)核对图纸的安装尺寸和孔距;以1∶1的大样放出节点;核对各部分的尺寸;制作样板和样杆作为下料、弯制、铣、刨、制孔等加工的依据。样板、样杆的材料,采用薄铁皮和小扁钢制作。 3)用作计量长度依据的钢盘尺,特别注意应经授权的计量单位计量,且附有偏差卡片,使用时按卡片的记录数值校对其误差数。
4)样板样杆上应用油漆写明加工号、构件编号、规格,同时标注上孔直径、工作线、弯曲线等各种加工符号。放样和样板(样杆)的允许偏差见表1.1.6.2-1 放样和样板(样杆)的允许偏差见表 表1.1.6.2-1 项目 允许偏差
平行线距离和分段尺寸 ±0.5mm 对角线差 1.0mm 宽度、长度 ±0.5mm 孔距 ±0.5mm
加工样板的角度 ±20′
5)样板和样杆应妥善保存,直至工程结束以后方可销毁。
6)号料前必须了解原材料的材质及规格,检查原材料的质量。不同规格、不同材质的零件应分别号料。并依据先大后小的原则依次号料。
7)放样和号料应预留收缩量(包括现场焊接收缩量)及切割、铣端等需要的加工余量,钢板或型钢采用气割切割时,割缝宽度可按表1.1.6.2-2所给出的数值考虑。 切割余量表 表1.1.6.2-2
切割方式 材料厚度(mm) 割缝宽度留量(mm) 气割下料 ≤10 1~2 10~20 2.5 20~40 3.0 40以上 4.0
注:焊接收缩量根据构件的结构特点由工艺给出。
8)主要受力构件和需要弯曲的构件,在号料时应按工艺规定的方向取料,弯曲件的外侧不应有样冲点和伤痕缺陷。
9)号料应有利于切割和保证零件质量。号料所画的石笔线条粗细以及粉线在弹线时的粗细均不得超过1mm;号料敲凿子印间距,直线为40~60mm,圆弧为20~30mm。号料的允许偏差见表1.1.6.2-3 号料的允许偏差(mm) 表1.1.6.2-3 项目 允许偏差 零件外形尺寸 ±1.0 孔距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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