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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章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1.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爆炸事故主要有瓦斯窒息、瓦斯爆炸、瓦斯煤尘爆炸等。
煤矿生产中,瓦斯、煤尘爆炸是严重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主要灾害,一旦发生窒息、瓦斯、煤尘爆炸事故,不仅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其造成的政治、经济以及资源上的损失很难估量。
1.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听从指挥,统一行动。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由本预案中设置的指挥中心全权负责事故抢险救护工作的指挥和调度。预案中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单位必须服从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
3、协调组织、保障供给。相关单位要做好事故救援的协调组织工作,保障救援必须的人、财、物的供给,必要时可请求省内其它兄弟单位救护队协助抢险救灾。
1.3应急组织体系
1.3.1应急组织体系
安全生产事故救援组织体系由市行办应急救援指挥部、煤矿救护中队、本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等组成。
1.3.2指挥机构及职责 (1)矿成立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作为矿应急处置事故的最高决策机构。 指 挥 长:总 经 理
副指挥长:生产矿长 总工程师 安全矿长 副总工程师 成 员:各科队负责人、救护队队长及医务人员等。 (2)应急处置指挥分工
①指挥长负责全面指挥,组织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并督促实施。
②副指挥长按照指挥部的分工,带领相关的业务部门组成现场抢救、医疗救护、物资供应、事故调查等工作小组,研究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实施办法和措施,全力以赴投入救灾工作。
③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问题,由指挥部及时进行决断和紧急处理,同时指定专人向上级部门和相关领导汇报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④对外新闻发布,由指挥部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新闻报道混乱,影响抢险救援工作。 2、指挥部主要职责
(1)分析本单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事故并制定、批准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
(2)教育和督促所有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3)事故发生时,立即组织自救,防止事故扩大,努力将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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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析判断事故、事件或灾情的受影响区域、危害程度及应急处置程序,确定相应警报级别、应急救援级别。
(5)批准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6)督察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保护现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7)指挥救护、医疗工伤抢救、后勤支援等项工作,调度解决抢险救援所需资金、物资、设备等。
(8)宣布应急恢复、应急结束。
(9)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问题及时进行裁决和处理。 3、工作机构及职责 (1)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矿调度室。 主任:调度室主任 职责:
①负责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通讯联络工作;传达指挥部对抢险救援的决定、命令,并负责督促落实。
②调度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相关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③参与制定救灾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了解其执行情况和相关信息,及时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
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2)抢险救灾和安全撤退指挥组 组 长:总工程师
成 员:副总工程师、各科队负责人 职 责:
①负责按矿指挥部要求将井下人员有序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清点汇总人数,并及时汇报。
②具体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措施,按照指挥部命令,完成遇险人员紧急救护和抢险救灾的相关任务。
(3)机电运输组 组 长:机电矿长
副组长:机电副总工程师 成 员:机电运输等负责人 职 责:
①熟悉井上下供电和通讯线路,并绘制井上下供电系统图、井上下通讯系统图等。 ②确保井上下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灾害时,能保持正常联系。
③根据指挥部命令,必要时对主扇进行反风及抢险救灾期间运输提升等项任务。 (4)“一通三防”组 组 长:副总工程师 副组长:通防队负责人
成 员:通防队副队长、主管技术员 职 责:
①负责日常矿井防突工作和通风系统管理,确保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 ②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瓦斯排放等与“一通三防”有关的工作任务。 ③完善必要的局部反风设施,需要时能进行局部反风。 (5)安全保卫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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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安全矿长
副组长:安全副总工程师
成 员:保卫科科长、安检科队负责人。 职 责:
①参加抢险救灾的全过程,根据批准的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调配检查人员,对作战计划的各环节、措施的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确保作战计划安全顺利完成,发现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并提出安全可靠的补救措施,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听。
②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警戒保卫工作,在井口、调度室、办法室等要害地点设置专人警戒,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并保证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无火源。
③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事故嫌疑责任人的监控及协助上级事故调查组在事故追查过程中对现场的勘查和取证等相关工作。
(6)后勤保障组 组长:后勤矿长 成员:综合办 职责:
①负责事故发生后现场医疗救护指挥以及救援医护人员的集结调配;受伤人员的分类抢救;危重伤员的护送转院;特殊情况下对伤员组织专家会诊。
②负责事故发生后各种抢险救援物资的调拨供应;各种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的购置储备和保管维护。
③负责上级领导及其他客人的接待和地面车辆调配工作。 ④负责处理事故发生后的善后处理工作。
⑤负责事故发生后各项抢险救援所需资金的筹措和调拨。
1.4预防与预警
1.4.1危险源监测监控
1、监控中心负责通过安全监测系统24h检测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瓦斯涌出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汇报矿调度室、通防队。由调度室、通防队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2、各采掘、辅助单位负责搞好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杜绝瓦斯积聚、瓦斯超限及煤尘堆积现场发生。
3、通防队落实专职瓦斯检查员每班对矿井采掘工作面及其它重要作业地点进行两次通防检查,对发现的瓦斯异常、煤尘堆积等现象,立即汇报并督促生产单位进行处理。
1.4.2预防措施
1、通风系统管理:
(1)加强通风系统管理,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稳定,消灭不合理串联通风。 (2)加强采煤工作面支护,保证两巷通风断面,确保工作面风量达到要求。采区主要回风巷断面变化时,要及早安排返修。
2、局部通风管理:
所有掘进工作面及撤面地点必须实行双风机、双电源、风机自动切换,生产单位机电工每天必须做一次风机自动切换及风电闭锁试验,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各掘进工作面运转、备用局部通风机均必须安设“风电闭锁”装置及风机开停传感器并确保好用。严格执行“三专两闭锁”作业规程。
3、瓦斯检查
建全通风瓦斯管理要求的组织机构和专业队伍,配足专职瓦斯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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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检查与管理制度,强化现场的瓦斯检查,防止局部瓦斯积聚,杜绝超限作业。
4、完善监测系统,通过KJ95N型瓦斯监测系统对井下采掘工作面、回风流等的瓦斯管理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监测监控。加强监测系统管理,保证系统的灵敏可靠和正常运行。
5、加大矿井尘害综合防治力度,强化综合防尘措施,减少煤尘产生量,防治煤尘沉积。 通过采取以上的预防与控制措施,及时跟踪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及粉尘治理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发生。
1.4.3预警行动
1.4.3.1事故预警的条件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时。 1.4.3.2事故预警的方式、方法 1、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报警;
2、通防检查人员检测气体异常情况下电话报警; 3、井下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预兆后电话报警; 1.4.3.3信息的发布程序
井下安全监测系统报警或出现事故预兆后,现场工作人员撤退并将事故预兆汇报给调度室,调度室发现或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立即按事故汇报程序汇报有关领导和部门,指挥部根据查明的现场情况确定预警级别,并迅速向井下受事故影响范围区域的人员发出预警,组织人员撤离,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预防事故发生。
1.5信息报告程序
1、重大险情或特大事故发生后,基层现场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
2、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在第一时间内通知救护队、医务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在5min内通知矿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分管矿长、调度室主任、各职能科室、矿抢险救灾队及有关单位负责人。
3、指定专人向集团公司公司总调度室、煤炭局等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发生事故单位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类型及简要经过; (3)影响范围;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6)应急预案的启动情况;
(7)已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和进展情况; (8)需请示报告的其它事项等。
1.6应急响应
1.6.1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煤矿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和一般事故(Ⅳ级)(见响应分级标准)。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1.6.2应急响应程序
1、根据总指挥指示,立即通知各救援小组成员到矿调度室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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