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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心和业务水平,达到练队伍、造人才的目的。
③ 操作管理制度挂牌
注明操作流程、工序要求及标准、责任人、管理制度标明相关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如:同条件砼试块的养护制度就必须注明其养护条件必须同代表部位砼的养护条件。
④ 半成品、成品挂牌制度
对施工现场使用的钢筋原材料、半成品、水泥、砂石料等进行挂牌标识,标识须注明使用部位、规格、产地、进场时间等,必要时必须注明存放要求。 3.2.2安全管理 1、管理目标 (1)在施工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部、省市及地区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力争达到:“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要求。
(2)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杜绝死亡事故,杜绝火灾事故,确保无重大工伤事故,月轻伤频率控制在2‰以下,严格控制轻伤频率在千分之五以内。现场管理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执行。
2、组织管理 (1)成立由项目经理为首的各施工管理人员、班组长组成的“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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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产管理小组”,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项目经理主要负责与各施工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3、管理制度 (1)半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2)各施工班组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做到有本单位的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须有本单位领导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3)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更改方案的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技术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实施,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4)建立并坚决贯彻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签字。
(5)建立并坚决贯彻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度。
(6)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由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组织一次由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和违章现象,开出“隐患问题整改通知单”,各施工单位在收到“隐患问题整改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若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问题,检查组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待隐患问题排除,并经检查组批准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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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7)建立机械设备、临时供电设施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4、行为控制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
(2)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证件复印件报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备案。
5、劳务用工管理 (1)各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2)每日上班前,班组负责人,必须招集所辖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本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提出具体的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
(3)强化对外施工人员的管理。用工手续必须齐全有效,严禁私招乱雇,杜绝违法用工。
6、临时用电管理 (1)建立现场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和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结果记录存档。
(2)现场采用双路供电系统,确保电源供应。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搭设,架空敷设的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料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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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3)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4)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统一式样、统一配制,箱体统一涂桔黄色,并按规定协调围栏和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联接,采用外插联接方式。
(5)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6)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系统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7)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8)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一般采用36V安全电压照明。
(9)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所有使用的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不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不小于30米。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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