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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机购销合同(合同编号; 20170828 )
甲方(供方): 徐州天诚视讯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签约地点:丰县 乙方(需方): 签订时间:8.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电视机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乙方购买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单价、金额
数量 序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号 1 微鲸电视 W43K 单位 台 大写 陆拾伍 小写 65 计量(元/额(元) 台) 1950 126750 单价 合计金备注 合计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陆仟柒佰伍拾元整 (小写):126750元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对质量负责的条件
1、按照电视机国家标准、技术标准、质量标准供货
2、整机保修一年,液晶屏保修三年(人为损坏我司概不负责) 3、提供24小时上门服务
第三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定时乙方预付总额的 50000元 作为订金,剩余 76750元尾款一周内货到供方仓库后将全部付清后由供方上门安装并调试。
第四条 提(交)货方法、地点和期限
提(交)货方法:甲方送货到乙方指定的以下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 徐州丰县 交货日期: 全款收到后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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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该批货物的购买用途为: 酒店用品 。
第六条 在全部货款付清未安装前,乙方应妥善保管货物,如有损坏、丢
失等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形,乙方须足额赔偿甲方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方如违反上述条款的约定,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货款总额的10%,即人民币 壹万贰仟陆佰柒拾伍元 (大写)。但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金有特别约定的,按特别约定执行。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壹拾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该笔工程附则安装调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史连国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13092356036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开户名: 开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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