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感动校园人物评选宣传方案 (1)
以A4纸打印,连同电子文档经系部汇总后一起交到院团委办公室。
(2)所有申报感动事迹素材的个人或团体,主要事迹不得少于1500字,内容应包括:家庭情况、个人简历、在大学期间的表现和令人感动的具体事迹;
(3)各系团总支负责人在选送材料时一定要本着负责的态度、“求实”的精神,确保素材内容高质量。
(二)上交地点:院团委办公室(教学科研楼211室)。 (三)上交时间:5月5日至10日。 (四)联系电话:佘文珏 13787151428 九、评选方法
通过网上投票、评选委员会初评及复评最终确定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首届“感动校园”人物。
十、活动实施步骤
(一)宣传报名推荐阶段。
4月8日到5月10日,通过文件、网络、校园网络、校报、广播站、橱窗、宣传板、海报等媒体开展宣传活动,让全院师生了解活动,关注并参与活动,积极推荐或自荐大学生“感动校园”人物候选人。
(二)评选推荐正式候选人20名
5月11日至9月20日,公开成立评选委员会,从报名的“感动校园”候选人中初步评选出20位“感动校园”人物正式候选人,并通过校园网进示公示。
(三)网上投票评选
9月21日至11月20日,通过校园网投票对候选人进行评选,投票结果将作为评选的重要参考。
(四)综合评选。
11月21日至11月30日,“感动校园”20位候选人进行演讲和考核,演讲时间2分钟,答辩时间2分钟,由评选委员会进行综合评选,最后产生学院2015年度“感动校园”人物。
(五)准备颁奖晚会
为每一名“感动校园”人物制作视频材料,准备演讲稿,并排练颁奖晚会。
(六)颁奖晚会
12月末召开隆重的颁奖晚会,对评选出的我院首届“感动校园”人物,进行颁奖表彰。
(七)扩大活动成果和影响
将”感动校园”人物事迹通过校报、校园网、广播站等媒体进行报道,并组织获奖人物在全院学生中作报告,同全院学生交流学习,号召广大学生以先进为榜样,努力学习、奋发成才,争创文明校园、和谐校园。
十一、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学院“感动校园人物”奖十名,颁发证书和奖品。 十二、活动要求及其它事项
(一)各系学生党支部、团总支,各学生社团要把此项活动作为
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认真组织推荐,在做好典型人物和事迹挖掘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广播、网络、海报、展板、等途径,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二)各系团总支负责本系“感动校园”人物候选人推选工作,数量及形式根据各系具体情况自行设定。
(三)评选对象面向全体学生,无论身份、背景、经历有多么的不同,只要他的事迹感动了同学、感动了校园,用自己的力量推动校园建设的进步与发展,用自己的故事解读人与人之间应有的情感,带给大家感人至深的心灵冲击,他就可以成为“感动校园人物”候选人。
(四)评选过程将坚持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随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五)“感动校园人物” 称号获得者如违反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学院有权取消其称号。
宣传统战部 院团委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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