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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湖湾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5.5.2、若无安、拆的资质,则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分包,并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分包合同。
5.5.3、分包单位要按有关要求编制塔吊、井架、人货两用电梯的安装、拆除方案,安装单位技术部门进行审查合格后,再报监理部进行审查。
5.5.4、各监理部要重点审查质量安全保证措施、方案有无针对性、有无管理组织架构、安拆人员的上岗证、基础的设计等。
5.5.5、塔吊、井架、人货两用电梯的基础施工,要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及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单位要做好隐蔽记录,监理工程师要进行验收。
5.5.6、塔吊、施工升降机、龙门吊实行安装告知制度,由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受理安装告知手续,凭安装告知表申报专业安全检测,未通过安全检测的起重机不能投入使用。
5.5.7、塔吊、井架、人货两用电梯安、拆前施工单位要进行塔吊安装书面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实施安装、拆除。
5.5.8、塔吊进场后监理部要严格按审批后的施工方案核查塔吊的规格型号、塔吊合格证、操作说明安装人员上岗证、安全教育的书面记录、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5.5.9、塔吊、井架、人货两用电梯安装拆除时,总包单位的安检员要到现场进行指挥、监理部要安排专人旁站,并做好旁站记录。
5.5.10、塔吊、井架、人货两用电梯安装完毕后、施工单位进行调试,做好调试记录,合格后报有资质验收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取得备案证后方可使用。
5.5.11、塔吊、井架、人货两用电梯的操作及维护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5.5.12、设备检测合格并取得检测报告后,监理、安装、使用单位对设备和使用环境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属于一类设备的,在取得合格的检测报告后十五天内,凭检测报告、验收表及相关的整改报告领取备案登记牌。
5.6、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理
5.6.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施工企业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盖章,并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初审后报项目总监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5.6.2、临时用电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包括如下内容:(1)、工程概况;(2)负荷计算;(3)变压器(或发电机)及配电线路设计;(4)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计;(5)、防雷、接地及接地装置的设计;(6)、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7)、电气设计施工图(平面图、系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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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湖湾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5.6.3、监理单位必须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经审批的施工用电专项方案的要求实施,施工企业须使用合格的标准电箱,正确使用TN-S系统和严格按照“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进行接线;
5.6.4、施工企业要定期安排电气专业技术人员到工地现场检查指导,施工现场安全员、持证上岗的电工必须熟悉和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经常性对施工临电系统进行检查保养维护,落实有关管理制度和措施。施工现场临电系统检查发现有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住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5.6.5、监理必须按《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的要求,督促或组织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进行定期(一个月)或不定期的检查,形成记录,落实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5.7、深基坑支护工程的安全监理
深基坑系指开挖深度在5米以上的基坑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较复杂的基坑。基坑工程主要包括基坑开挖、边坡支护、地下水控制、土方回填等内容。
5.7.1、基坑支护方案的审查工作,由合同约定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原基坑支护方案的设计单位应根据专家的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基坑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将由专家组长签名、附上审查专家名单的深基坑支护方案审查意见和专项施工方案报工程所属安全监督站备案。
5.7.2、监理单位必须认真审查建设、勘察、设计和施工及监测单位提供的技术文件是否符合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要求,检查和监督设计、施工、监测方案的实施,检查现场施工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和施工质量情况,检查和监督施工措施的落实和各项观测记录的实施情况,检查和监督施工措施的落实和各项观测记录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情况严重时应责令停工整改。
5.7.3、监测单位应根据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和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建设单位的要求,在施工前编制先进可靠的安全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必须经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审定批准并报工程安监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监测方案应包括监测项目、监测方法、监测点布置、监测频率、监测时段、报警值、监测结果的分析要求及信息反馈系统等。基坑施工过程中,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基坑、支护构件、周围建(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设施进行动态监测的结果,必须做出分析,监测分析报告经监测人、监测项目负责人、监测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提供施工监理、设计和建设单位。
5.7.4、凡采用深基坑的项目必须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编制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由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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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湖湾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并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
5.7.5、基坑深度超过7米的工程项目,必须经东莞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审查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措施等到技术资料后方可施工;
5.7.6、在深基坑施工过程中,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对深基坑实施动态监测,每次监测结果须监测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签字;
5.7.7、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对基坑支护安全进行检查,检查表见《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并在施工中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或参与对基坑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工限期落实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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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湖湾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5.8、安全生产施工监理工作流程
否 提出审查意见或建议
监理单位 符合要求 否 提交施工组织设计 (安全技术措施、现场临时用电或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安全技术措施、现场临时用电或专项施工方案) 监理单位 是
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整改 否 监理单位 符合要求 否 巡视检查施工组织设计 (安全技术措施、现场临时用电或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监理单位 安排施工组织设计 (安全技术措施、现场临时用电或专项方案)实施 施工单位
是
否
符合要求 否 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定期检查 监理单位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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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安全评价 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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