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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施工事故应急预案
现场施工事故应急预案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湖北卓越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阳光城〃丽兹公馆一期II标段
二O一四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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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施工事故应急预案 现场施工事故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建筑法》第四十四条和五十一条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促进企业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及当施工中发生事故时,项目部能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根据陕西省建设厅和西安市建委的要求,并结合本施工现场的特点,特制定本项目现场施工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保证现场施工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项目部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重要作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使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二、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 2、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建设部《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和调查程序规定》。 三、工程简况
湖北卓越集团建设有限公司阳光城〃丽兹公馆一期II标段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公园南路以西,南三环以北,总建筑面积为8.24万m。其中4#楼地上31+1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 2.64万㎡,5#楼地上8+1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4928.34㎡,6#楼地上34+1层地下二层,建筑面积2.8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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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施工事故应急预案 四、现场施工事故发展过程及分析
1、塔吊作业中突然安全限位装置失控,发生坠物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如倾倒、断臂);
2、基坑边坡在外力荷载作用下滑坡倒塌。
3、脚手架发生部分或整体倒塌及搭拆作业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4、施工载人升降机操作失误或失灵。
5、压力容器受外力作用或违反安全规程发生爆炸及由此引起的连锁反应事故(如起火)。
6、自然灾害(如雷电、沙尘暴、地震强风、强降雨、暴风雪等)对设施的严重损坏。
7、塔吊、升降机安、拆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 8、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故障或发生严重漏电。
9、其他作业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 五、应急区域范围划定
1、工地现场内应急区域范围制定。
(1)塔吊脚手架、施工用载人电梯事故,以事故危害形成后的任何安全区域为应急区域范围。
(2)基坑边坡及自然灾害事故等危害半径以外的任何安全区域为应急区域范围。
(3)电气设备故障、严重漏电事故以任何绝缘区域(如木材堆放场等)为应急区域范围。
2、工地场外应急区域范围的划定
对事故可能波及工地(围墙)外,引起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需要当地政府的协调,在事故(危害)发生后及时通报政府或相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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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施工事故应急预案 门确定应急区域范围。 应急电话:火灾:119;医疗救护:120 六、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分工职责
1、成立应急反应小组:本工程项目经理部成立应急救援小组,负责全面的应急情况处理。
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及其人员组成: 组 长:牛犇 18792955331 副组长:党彦龙 18691494586 组 员:杨志锋 15229360211
邢江波 13032957137
马亚栋 13259809728 应急预案领导小组下设:
通讯联络组 组长:井尿岐 15289489756 技术支持组 组长:杨凯兵 18700844404 消防保卫组 组长:范会会 15249092365 抢险抢修组 组长:方万军 18602925245 医疗救护组 组长:赵 鸥 18691333796 后勤保障组 组长:冯 证 15686051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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