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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责任单位: 签订日期:
世纪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企目标2015-45号)
世纪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
管理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责任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集团2015年度总体经营计划目标的顺利实现,使各项目标得到有效的分解和落实,对集团各单位(部门)实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管理。由西安区域公司负责人 代表集团公司经营领导班子与 负责人签订《2015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
一、主要经营管理指标
序号 1 1.1 1.2 2 工作内容 工程建设管理 完成建安工作量 完成建筑面积 销售管理 指 标 备 注 2.1 完成销售面积 2.2 完成销售额 2.3 实现销售回款 3 质量管理 3.1 竣工工程质量合格率 3.2 集中交房报事率 3.3 重大质量事故 4 安全管理(含治安事件) 4.1 重大安全事故和伤亡事件 4.2 一般事故 注1:本责任书中的“建安工作量”,自建项目不计设计、监理、勘察、检测、天然气、电视、电话、宽带等工程建设产值,以及一次热力管网及设备、一次配电管网及设备、高低压配电设备、消防、电梯、锅炉等大中型标准成套设备原值(只计入安装部分产值);代建项目按代建合同约定范围计取建安工作量。
注2:以上销售额及销售回款指标是以暂定销售均价估算,实际销售均价变化幅度超出±5%的,销售额和销售回款作相应调整;所列商铺对外出租使任务量减少的,视同减少部分已经完成。
注3:重大质量事故评判标准:由于勘察、设计、监理或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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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合格标准,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为重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及以上;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存在安全隐患;因质量问题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因质量问题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
注4:重大安全事故评判标准: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为重大安全事故:1人以上死亡;造成10人以上(含10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及以上;因安全事故或治安事件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
二、主要工作责任目标
(一)项目开发建设主要节点及考核权重:项目开发建设主要节点以集团审批通过的项目关键、一级节点计划为准,旭华公司计划节点应包括《曼蒂时光项目关键、一级节点计划》及本年度集团审批通过新开项目计划节点等, 新开项目权重由企管审计部重新设置。
**项目2015年度关键、一级节点计划 序号 节点级别 1 2 3 4 5 6 7 8 9 关键节点 一级节点 关键节点 一级节点 一级节点 关键节点 一级节点 一级节点 关键节点 任务名称 《国有土地使用证》获取 总包单位确定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获取 正负零完工 完成预售所需工程形象进度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获取 销售达到30%(项目建设现金流平衡) 销售达到80%(盈亏平衡点) 主体结构工程封顶完成 结束时间 2015.3.10 2015-1-13 2015.3.20 非展示区2015-2-10 非展示区2015-10-5 2015.3.30 2015-3-1/2015-9-30 2015-10-1/2015-12-30 2015-12-15 权重 10% 5% 10% 5% 10% 20% 15% 15% 10% (二)严格按“公司法”及乙方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加强制度建设和工程资料管理,严格执行业务流程管理体系文件。强化项目策划、规划设计等工作,按甲方规定履行相关评审程序。
(三)接受甲方组织的月度绩效考核及日常业务指导。每月24日前向甲方工程管理部门报送次月工作计划,计划调整须按规定履行审核审批手续。
(四)组织所属人员积极开展守法和廉洁自律教育工作,严格履行《二〇一五年度廉洁从业目标责任书》(详见附件)。
(五)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和维稳工作,主动化解矛盾,妥善处理纠纷,因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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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管理疏漏导致法律诉讼、行政处罚、群体上访或媒体曝光等危机事件为0。否则引起诉讼和行政处罚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直接责任人、单位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共同承担。
三、目标期限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四、年度考核目标责任约定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指标名称 公司利润目标 达成率 公司销售收入 达成率 公司销售回款 达成率 项目目标成本 达成率 项目一级节点 完成率 工程款抵房 新定施工总包单位现金反融资 资金支付 风险控制 权重 15% 指标说明 目标完成值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0起 0起 0起 (实际主营业务利润÷计划主营业务利润)×100%(税前) (实际签约销售额÷计划销售额)×15% 100% (实际回笼资金÷计划回笼资金)×15% 100% (以项目节点为阶段的项目实际成本÷10% 此阶段项目目标成本)×100% 12% 本责任书第“二(一)”项约定 10% 10% 5% 抵房额度≥年度实付工程款30% ≥100元/㎡ 因资金支付给项目/集团带来群体事件或负面影响事件,每发生一起扣除5% 一般事故超过2起每起扣1%,发生重大质量管理 4% 质量事故该项归零 一般事件超过2起每起扣1%,发生重大安全管理 4% 安全事故该项归零 最终得分=∑指标得分×指标权重(每项指标总分为100分) 五、管理费用计提
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计提管理费用:
1、乙方实际完成自建项目建安工作总量在11000万元以内的,按1%计提工程建设管理费;超出11000万元的部分按0.6%计提。
2、按乙方开发项目销售回款的0.7%计提销售促进奖励。
3、乙方代管铁龙公司内部承建项目的,按所代管项目实际建安工作量的0.5%收取管理费用,并按西荣企发[2007]26号文件要求履行相关职责。
4、乙方完成所属项目铁龙公司社会劳保统筹返还工作,甲方按实际返还金额的8%给予乙方奖励。
六、关于质量安全管理的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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