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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鹤边镇泰小学场室、天面整体防水改造工程
招标方案
一、 工程招标项目:
鹤边镇泰小学场室、天面整体防水改造工程。 二、工程内容:
工程的工程量以设计图纸为依据。 三、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a) 各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必须认真查勘现场,准确量度,按照图纸包干报价。
b) 各投标单位自行计算工程量及确定造价,内容包工包料包设计,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造价、包验收。
c) 各投标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的投标报价是该工程的总包干造价,是投标单位勘察现场后作出的造价承诺,中标单位必须承担风险。除建设单位指令变更工程量外,总包干造价不作任何调整。
d) 各单位根据国家定额制定预算并自行下浮8%以上,下浮率小于8%的为废标,投标书内明确按定额计算的费用和实际投标的报价。财政结算评审时按照报价时的下浮率审核。
e) 主要材料的要求:未明确的材料在投标时按照2012年第二季度指导价中等档次品牌报价。
f) 每项工程按规定调增造价时,不能超过中标价的10%,财政结算评审超过的只能按照增加10%的造价结算。请投标单位仔细审查施工图纸和勘察现场,避免承担过大风险。 四、对投标文件的要求
(一) 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及唱标信封
(二) 投标文件一正两副,并且需要在包装上注明正副本标示,
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完好,否则为废标。
(三) 唱标信封单独封装,信封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 关于申请参加鹤边镇泰小学场室、天面整体防水改造工
程投标的函(样式参考附件三,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报价总表(样式参考附件四,加盖投标人公章;该表内容如与正本不一致的,以正本内容为准);
3.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加盖投标
人公章)或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证明书(原件); 5.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复印件加盖招标人公章)。 (四) 最高限价的要求:此项工程最高限价为232600元,投标报
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废标。
(五) 最低限价的要求:若发现个别投标单位的报价低于企业成
本运作价,评委将向局行政会汇报。经讨论研究确认低于成本报价的取消中标资格。
(六) 工期的要求:
此项工程工期小于等于20天。不注明工期或投标工期超出规定的为废标。
(七) 保修期:按照建设部80号令执行。 (八) 投标文件的内容:
1.技术标内容:必须有企业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盖 公章确认)、法人代表证书、法人委托书、质量和安全保证书、投入管理人员的证明材料、投入的机械设备一览表、施工方案、工期和保修期承诺书,关于申请参加鹤边镇泰小学场室、天面整体防水改造工程投标的函(见附件三)。
2.经济标内容:投标总价说明书,根据图纸和招标文件编制
的预算书。
五、 评标、中标规则
1、评标委员会由相关学校负责人及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2、因为是资格后审,开标会时首先对投标单位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可以进入评标阶段,不合格的不能进入评标阶段。
3、标书内技术标内容齐全且施工方案可行的进入经济标的评审,以投标报价为中标依据。
4、评标、定标办法
1)有效标书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3%为评标参考价;
2)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 1%,扣1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5分,扣至0分为止,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 按评分从高到低,确定评标先后次序,原则上排名第一名的投标单位作为中标单位,特殊情况,区教育局可在前三名投标单位范围内,根据其造价、声誉等情况研究确定中标单位。 5、发布中标通知书(招标代理、区教育局盖章)。
六、其它规定
1)开标时间是 11月27日15:00,开标地点在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404会议室。各投标单位法定委托人必须凭身份证以及委托书准时参加。不按要求参加投标的,视为捣乱中标工作。 2)保证金:此项工程投标保证金为 12000元,请于开标前两工作天提交,即本项目要求在11月23日下午五点前交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代收,未交保证金的单位不能参与此项工程的投标。
3)察看现场安排:视情况具体安排时间,另行通知,自行前往。 4)因为必须按时开工且工期紧,各投标单位无故不按要求参加投标或有意废标的,不影响投标结果,但我局将追究该投标单位的法律责任和由此造成我局的损失。
5)工程款分期支付,进场施工签订合同后10天内支付至工程中标价的65%,当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5%。财政评审后支付至最终结算造价的95%,余款一年后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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