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襄樊市城市规划管理局规划与建筑方案设计竞选管理办法
1、区域位臵图;
2、总平面图。图中应反映用地与周围环境情况,应考虑功能分区、总体布局、空间组合、道路广场布臵、竖向设计以及其它反映方案特性的有关内容,比例为 1 : 500 。 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⑴ 城市坐标网、场地建筑坐标网、坐标值及指北针、风玫瑰图等; ⑵ 场地四至的用地界线、坐标和相关尺寸;
⑶ 相邻的城市道路红线、绿线和河道蓝线等位臵及其与场地和拟建建筑物、构筑物、配套设施的相关定位尺寸、标高等技术数据;
⑷ 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的位臵、名称、坐标和相关定位尺寸、层数和设计标高;
3、日照分析图。 (三)建筑图 1、各层平面图;
2、建筑主要方向立面图(不少于 2个);
3、剖面图,应准确结合竖向高差绘制,详细标注室内外标高、建筑层高、总高度、女儿墙顶高度等必要的尺寸;
4、群体鸟瞰图、单体透视图。 四、成果要求
1、A3 图册不少于 6 本,并附对应的电子光盘2套; 2、大板展示图、模型的制作,可视项目具体情况而定; 3、参加竞选的所有设计文件分为正本与副本。正本(一般为一本)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和相应注册规划师、建筑师签章,作为参加竞选单位的标识,用文件袋密封,待竞选评定结束后启封;副本(包括模型、三维动画)一律不得用单位图签、不注单位名称、不署姓名,也不得带有与设计内容无关的任何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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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规划与建筑方案设计竞选 奖励及补偿费用计算暂行办法
第一条 设计单位应当按竞选文件的要求编制设计文件,并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附件4的规定。
第二条 业主应依据本办法,合理确定方案补偿费用,并在竞选文件中明确数额、支付方式等相关事项。
第三条 业主应在竞选文件中明示是否委托方案中选单位承接后续阶段工程设计业务。对于未按规定在竞选文件中明示后续阶段工程设计业务安排、且不委托方案中选单位进行下一阶段设计的,业主应与方案中选单位协商买断方案版权,并按照国家规定方案阶段设计付费标准给予补偿。对于采用实施性方案设计的,业主应按照国家规定方案阶段设计付费标准支付方案中选单位。采用概念性方案设计的,业主应按照国家规定方案阶段设计付费标准的80%支付方案中选单位。
第四条 对于未中选方案,业主在按竞选文件约定支付相应补偿费后,享有对方案的使用权,并应正式告知竞选单位相关情况。
第五条 业主擅自改变已发出的竞选文件的内容或因自身原因中止竞选的,在设计时间未达到一半时通知设计单位的应支付该项目方案设计补偿费的50%,在设计时间超过一半时通知设计单位的应支付该项目方案设计补偿费的80%,并应按本办法规定重新组织竞选。
第六条 根据项目的类型,设计方案补偿费不宜低于以下参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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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建筑项目类型 元/平方米 大型公共建筑(体育馆、展览城市重点地段设计(主要街馆、影剧院、医院、图书馆、四星(含)级以上酒店等) 一般公共建筑(办公、商业、3—4 学校、四星级以下酒店等) 宿舍、住宅 2--3 大院) 住宅小区 0.3--0.5 一般地段规划(校园、单位0.4--0.5 4—5 道、重要节点、滨水地带等) 0.6--0.8 规划项目类型 万元/公顷 金额 注:招标方要求提供模型、三维动画、多媒体汇报材料等其他成果的,费用另计。 第七条 本办法由襄樊市城市规划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二〇一〇年元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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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竞选工作流程 取得规划条件 竞选文件备案成立竞选组织机构 编制竞选文件 发出竞选邀请书,接受竞选人回执 确定竞选人 发放竞选文件 组织踏勘现场及答疑 不少于20个工作日 接受竞选文件、专家评审 评审情况备案 抽取评审专家、评审 确定实施方案 公示 业主持备案意见申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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