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二级乙等医院评审任务分解
及时发现医疗质量和安全隐患
(1)、医院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制定成册、上墙。(质检科、医务科)
(2)、医院制定核心制度及相关记录本、各级医务人员熟记核心制度、科室完善核心制度记录本(临床、医技科室)
3: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的管理
医疗质量关键环节、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的相应的质量管理办法(医务科、质检科) 4:加强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 (1)、“三基”培训制度(医务科、护理部)
(2)、岗前培训制度及2011年7月以来组织岗前培训记录(院办、医务科、护理部) (3)、三基考核的资料(试卷及考核结果)(医务科、护理部、临床医技科室) (三)医疗技术管理。
1:医疗技术管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建立技术准入制度的文件(医务科)
(2)、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新技术项目批复文件(医务科) (3)、经我院学术委员会批准的新技术项目(医务科) (4)、新医疗技术管理档案(医务科)
2:具有与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相适应的技术力量、设备与设施,及确保患者安全的方案。
(1)、新技术、新项目的安全保障方案及落实情况(医务科)
(2)、当情况发生改变时,应严格按照安全保障方案,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医务科) 3:对新开展的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费用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和评价 (1)、新技术、新项目的评估资料、全程追踪管理及评价记录(医务科) (2)、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及组织实施情况(医务科) (3)、档案管理规范,资料齐全(医务科)
4:进行医疗技术科研,必须符合伦理道德规范,按规定审批。 (1)、医疗技术科研审批制度(医务科)
(2)、向科研对象实施知情同意告知制度(医务科) (3)、作为科研对象的患者住院清单(医务科) 5:医院至少应有一个重点专科
(1)、设立重点专科的文件(院办、医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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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点专科床位数报表(医务科)
(3)、重点专科开展的技术项目(医务科、重点专科) (4)、重点专科人员名册(院办) (四)专业部门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1、非手术科室:
加强运行病历管理,包括病历书写、诊断正确、检查治疗及时、合理,有常规规范治疗计划(相关科室)
2、手术科室:
(1)加强运行病历管理,包括病历书写、诊断正确、检查治疗及时合理。 (2)若有重大手术,必须报医务科备案。
(3)大中型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并做好术前讨论记录。
(4)围手术期管理要到位:术前准备要充分、有明确的手术适应症、正确的麻醉方式、严格掌握输血的指征、遵守外科手术预防应用抗菌药物基本原则等。
(5)要有缩短择期手术术前平均住院日的措施。 (6)择期手术患者术前待床日要<3天。
(7)各科室制定本专业手术分级管理制度(科室备份、交二甲办一份) (8)掌握产科剖宫产手术指征,无手术指征严禁手术(医务科、产科) 3、门诊:
(1)门诊医生出诊表(出诊医生公示栏并附医师职称),要求每天门诊医师中主治医师出诊人数占70%以上。(门诊部)
(2)加强门诊病历的书写,甲级率≧85%(门诊部) 4、急诊科:
(1)2011年7月以来急诊科医师排班表
(2)急诊科工作人员名册及执业注册证书,固定人员≧75%(院办) (3)急诊抢救工作制度、急诊抢救工作预案
(4)2011年7月以来检验、放射、CT、超声、输血等科室24小时排班表(检验科、放射科、CT室、B超室、输血科)
(5)患者因紧急、特殊需求,急诊药房保证必备药品(药剂科)
(6)急诊质量管理记录。对急诊工作质量“留观病人不超过48小时;危重病人收住院要有专车、专人护送;救护车出车不超过10分钟;危重病人抢救必须有主治医师以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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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指导并及时、完善做好抢救记录;留观病历书写规范、记录及时”等质量的监控记录。(院办、急诊科)
(7)急诊科具有的急救设备登记本及运行状态记录。
(8)2011年7月以来急诊抢救登记本:统计本年抢救成功率。
(9)要求科内工作人员人人掌握急诊抢救工作制度、急诊抢救工作预案及首诊负责制;医务人员熟练掌握各种设备操作:心肺复苏、洗胃、除颤器、呼吸机应用、中心静脉压测定、气管插管等
(10)急诊科邀请的急会诊医师必须10分钟到位并携带相应器械(各临床、医技科室) (11)确保急诊 “绿色通道”畅通,急诊科各区域标志醒目(后勤科)
(10)诊室设置:①内、外、儿科急诊室;②急诊留观室(观察床位设置不少于核定床位的3%)③清创室;④抢救室;⑤治疗室;⑥监护室(院办、医务科)
5、重症医学科:
(1)ICU床位数及使用情况登记,计算ICU床使用率。
(2)ICU专职人员及科室医务人员名册;统计医师与床位、护士与床位 (3)ICU患者的交接班本及危重病人抢救记录本; (4)患者入、出重症监护病房的标准。 (5)患者入、出重症监护病房的护送制度 。 (6)危重患者危重程度评分法; (7)入住的ICU患者危重程度评分。 (8)入住ICU患者的预告知制度。 (9)ICU病房的质量管理记录。
(10)ICU病房设备登记本及运行、完好状态的记录。
(11)ICU设施及能源应急供应是否满足需要的记录(设备科、后勤科)
(12)其它各种:ICU医护人员熟练掌握规定的技术操作;ICU病历记录规范、及时、签署有预告知知情同意书。
6、临床检验
(1)、临床实验室集中设置,统一管理,资源共享,统一标准,统一质控,保证质量 ①检验科实验室布局结构示意图(后勤科、检验科)。 ②各室开展的检验项目明细表(检验科)。
③拟定质量保证措施;拟定安全管理要求(检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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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特殊临床检验项目(PCR实验室、HIV初筛实验室)的技术验收相关资料及收费标准批复文件(检验科)。
(2)、贯彻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临床实验室布局与流程应当安全,合理,并符合医院感染控制和生物安全要求。
①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检验科)。 ②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检验科)。 ③实验室标本处理、消毒的各项制度和规程(检验科)。
④实验室工作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及学习记录,且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要求有学习记录、签到记录及学习资料)(检验科)。
⑤微生物实验室配备生物安全柜(检验科、设备科)。
⑥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品具体名称目录(检验科、设备科、后勤科)。 ⑦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及规定,具体每天处理操作程序,处理人是否符合条例(检验科、院感科)。
⑧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危险品、危险设施等意外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检验科)。
⑨实验室布局流程图是否符合医院感染控制和生物安全要求(检验科)。 ⑩医院成立和调整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文件(检验科)。
(3)、人员配备培训符合要求,制定并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保证临床检验工作安全、规范
①完善科室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档案: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检验科)。 ②科主任(副主任)外出学习培训的相关资料(检验科、医务科)。
③专(兼)职人员负责临床检验质量和实验室安全管理,确定人员姓名,明确职责(检验科)。
④科室各项规章制度装订成册,并编好目录便于查看(检验科)。 ⑤2011年7月以来的科室值班排班表(检验科)。
⑥会议活动记录,包括科务会、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等(检验科)。
(4)、提供的临床检验服务应当满足临床工作的需要,收费项目无卫生部公布的已淘汰的临床检验项目和方法,收费项目无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外的检验项目,加强检验与临床的沟通
①暂时由于条件限制或样品量不足无法开展的检验项目寻找符合条件的其它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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