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微山县交通局关于城乡一体化情况汇报
靠站的维修和新建工作,力争在 年 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年 月 日投入使用。同步完成站名牌的设置工作。
(三)确定车型统一线路编号。
1、确定更新车型。需实施更新车辆及新增车辆。确定更新为30座(人)左右或双开门公交车型。在 年 月 日前完成。 2、实施车辆购置,由各所属企业为主组织实施,县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参与。 年 月底前车辆购置到位。
3、实施车辆外观颜色喷漆工作,对需喷漆车辆(全县境内客运车辆),按照一公司一颜色进行喷漆,运管部门统一线路编号、标志标牌。在 年 月 日前完成。
(四)落实公交停车场地。场地规划平整、设施建设工作在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投入使用。
(五)延长开通城区公交线路运行时间。为进一步促进人员的流动和商贸繁荣,城区部分公交客运线路延长开通城区公交线路运行时间。具体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1、 年 月 日前完成延长开通城区公交线路运行时间可行性调研;
2、 年 月底前提出城区延长开通城区公交线路运行时间线路方案,并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
3、确定延长开通城区公交线路运行时间,运管部门做出行政许可。 年 月底前完成。 四、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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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在市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为确保城区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工作如期顺利完成,成立“线路调整组、车辆更新组、站点建设组、公交停车场建设组、宣传组”等6个工作组,组成单位及职责明确如下: 1.线路调整组。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1)调查现有线路基本情况;(2)调查现有线路车辆拥有情况;(3)提出线路调整方案并按照方案组织实施。
2.车辆更新组。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1)调查到期车辆(城区及至乡镇线路)基本情况;(2)调查城区及至乡镇线路道路适合开行的公交车型情况;(3)提出更新公交车型方案;(4)提出资金补贴方案;(5)协调做好车辆提前更新及统一颜色喷漆工作。
3.站点建设组。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职责:(1)调查城区现有站点设置基本情况;(2)提出需维修站点及拟新设站点方案;(3)提出费用测算及资金补贴方案;(4)实施站点维修及新设站点的建设。
4.公交停车场建设组。牵头部门:县规划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负责公交停车场选址、设施建设等工作。 5.宣传组。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主要职责:负责在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发布公交化改造的相关信息,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〇一〇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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