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湖北2008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试题
(一)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二)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的义务 (三)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 (四)法律责任 三、会计从业资格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 (二)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 (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 (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和特点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求 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一)会计专业职务 (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五、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一)设置会计工作岗位的基本原则 (二)主要会计工作岗位 六、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 (一)交接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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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接的程序 (三)交接人员的责任
第六节 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二、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 概 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二)支付结算的特征
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 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
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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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 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二)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三)银行不垫款
三、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 (一)汇票 (二)本票 (三)支票 (四)信用卡 (五)汇兑 (六)托收承付 (七)委托收款
四、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 五、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
(一)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二)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三)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四)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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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第二节 现金管理
一、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 二、现金使用的限额 三、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
四、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
第三节 银行结算账户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
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 (一)一个基本账户原则
(二)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 (三)守法合规原则 (四)存款信息保密原则
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 (三)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 五、基本存款账户 一)基本存款账户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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