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深圳特区来料加工企业不停产就地转型业务指南
注:1、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不含下厂时间)。
(四)办理设备提前解除监管手续 (办理科室:征税统计科、加贸三科) 来料加工企业免税不作价设备未满海关监管期限的,经营单位需提前解除监管的,需先到征税统计科申请办理补税手续,再向加贸三科申请办理解除监管手续。 企业办理设备补税手续需提交以下单证: 1、 受理通知书; 2、 报关单复核表; 3、 设备原进口报关单; 4、 发票; 5、 相关许可证件
企业办理设备解除监管手续需提交以下单证: 1、 企业设备《登记手册》; 2、 原进口设备报关单;
3、 《设备解除监管申请表》一式两份; 4、 《设备解除监管证明》一式两份; 5、 补征税后的税单;
6、 完整、规范填写的《审核作业表》。
注: 1、企业办理1998年1月1日以后进口设备的解除监管手续,需附报告对设备是否继续留用等情况进行说明,否则应提供旧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补办进口手续;
2、设备补税手续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从正式递交报关单起算);解除监管手续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不含下厂时间)。 (五)办理生产合同备案手续(办理科室:加贸一科) 非联网企业向加贸一科申请首份合同备案需提交以下单证: 1、 按规定填写的《审核作业表》; 2、 新合同备案申请表;
3、 外经贸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正本(在该证明有效期内办理)
4、 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并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及其随附料件、产品清单(正本);
5、 经加贸二科审核的《报关凭证清单》;
6、 经外经贸主管部门确认的《加工贸易单耗情况报备表》; 7、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8、 上一份合同电脑单复印件; 9、 电脑打印的预录入合同清单;
10、按规定填写并加盖经营单位印章的《登记手册》
注: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下厂验核及台帐设立的时间不计入上述审核时限。 联网企业向加贸四科申请首份合同备案需提交以下单证: 1、 经贸局加注意见的《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申请表》; 2、 联网鉴管申请报告; 3、 转型相关批文。
注:新企业联网申请经深圳海关加贸处审批后需重新申请CNC号。 (六)办理保税料件结转手续(办理科室:加贸三科、加贸二科)
为确保合同电子数据的完整,企业办理余料结转前需先进行合同预录入,凭《加工贸易剩余料件结转申请表》(一式三份、下称《申请表》)向加贸三科提出停止使用电子申报单的申请;再打印结转报关单向加贸二科申请余料结转并提交以下单证:
(1)《加工贸易剩余料件结转申请表》(一式两份、已经过加贸三科报核确认,并加盖确认章);
(2)企业拟办理结转的剩余料件清单(标明序号、名称、数量) (3)剩余料件结转双方手册、报关单
注:1、企业在申请停止电子报关单使用前必须确认所有电子申报单已办结集中报关手续或征税手续; 2、办理时限:即来即办
(七)办理来料加工企业料件合同核销(办理科室:加贸三科、加贸四科) 非联网企业向加贸三科申请报核需提交以下单证: 1、 合同《登记手册》(包括所有续本与分册);
2、 本合同购买但未使用的集中报关货物申报单,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及电子清单; 3、 对特殊情况,如放弃边角料、节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或受灾货物的,企业应提供企业申请和海关提取变卖处理单证或监督销毁的证明材料; 4、 按要求填写的《新贸加工合同核销表》; 5、 《审核作业表》、《企业合同核销申请表》。 注: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不含下厂时间)。
联网监管企业向加贸四科申请报核应提交以下单证资料:
1、 电子报文资料:联网监管企业应按海关规定的报文格式,定期把规定时间段内保税料件和成品的进出口报关、损耗量以及库存等情况向海关发送报核申请; 2、 书面资料:填报《深圳海关联网企业报核申请表》、《联网企业边角废料申请表》,提供报核时间段内的所有按章征税的税单及其它有关报关单证。 (八)办理来料加工企业、协议终止、编码注销(办理科室:加贸三科) 企业向加贸三科申请办理终止、注销提交以下单证:
1、 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关于终止协议书批复》(一式两份); 2、 设备《登记手册》; 3、 进出口报关单(设备);
4、 进出口设备已解除海关监管的,提供解除监管证明;
5、 该协议项下所有生产合同《新贸加工合同核销》和经档案部门核实全部合同已核销结案的报告;
6、 董事会决议书(一式两份);(指三资企业) 7、 注册编码书; 8、 《审核作业表》。
注:1、由于办理终止和注销编码所递审资料和程序一致,该两项业务可一并办理;
2、企业必须向海关发送D手册的报核申请,原属布吉、沙头角海关的企业必须分别发送原设备手册号及现设备手册号的报核申请。 3、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不含下厂时间)。 附件:
来料加工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的差异
企业形态 来料加工企业 1、无独立法人资格 外商独资企业 1、独立法人资格 企业性质 2、一般为商务单位、社区股份2、符合公司成立规定、独立的财公司及外商三方协议成立 产权 1、产品可合法内销甚至可达产品销售渠道 1、产品须100%外销 2、一般无内销权,申请内销批100%。 准后可小部分内销 1、外商可不作价提供,免税进1、投资项目为鼓励类之设备为免进口机器设口不作价设备 税进口,其他允许类、限制类均备税收政策 2、加工协议期满后,设备须退须先征后返。 运出境 1、保税境外进口、深加工结转1、保税境外进口、深加工结转进料件来源渠道 进口 口 2、获得国内购料批准证候可部2、可自行控制国内购买 分国内购买、有限制 1、工缴费收入由商务部门统一1、有独立结汇权,无须缴工缴费结汇,须付外汇差额扣补(工缴及管理费等,仅缴企业年终所得外汇及财务 费、约为23%至30%)及其它相税(深圳15%); 应之管理费。 2、不能够领或开出销售发票 厂房、土地权归属 1、租赁土地、自建厂房或自建1、可租赁也可购买国有出让地使租赁厂房。 用权。 2、可以够领或开出销售发票 2、外商无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2、厂房、土地使用权属于独资企权。 业名下。 3、无法以担保方式取得银行融3、可依法向银行融资。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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