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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夜班6:00前。
(2)验收员汇报态度要认真,数字准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进尺者,一次罚款30元,每月汇报的进尺累计数与技术科收尺数误差超过10%的,每误差一米罚款10元。 9、调度制度:
(1)根据工作需要调度室将对特殊作业程序和特殊作业地点进行重点调度(例如撤面、过断层、新面安装、顶底板水等)。
(2)各单位接调度室重点调度指令后,必须由队长或现场跟班队长以书面形式向调度室汇报。汇报内容如下:
①对重点开拓工程重点调度进尺情况以及是否有影响进尺的因素,并有分析处理措施。
② 过断层时,本班支护形式、地质条件是否有新的变化以及存在的问题等。
③ 顶底板有水时,本班涌水量的变化,采取的措施以及存在的问题等。
10、凡违反汇报制度、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罚单位主要负责人30元,罚责任人50元,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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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班管理制度
1、地面值班人员交接班时间为早8:00;井下交接班时间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2、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井下群体脱岗或未在现场交接班,双方班长每次各扣100元,工人每次扣50元(特殊情况除外)。
3、对于无故迟下、早上者,造成交班顺延,对责任者一律勾工处理。
4、交接班无理取闹、不服从跟班或质量员现场裁决,每次扣责任者50元。
5、接班后,发现上班遗留问题,追查不清时,一概属本班问题,责任不上推,由本班负责。
6、交接班过程中发现材料丢失、工具箱被撬。由接班班组负责,经分析与上班有明显责任,株连上班扣款的50%,属上班责任,隐瞒过关加倍处罚。
7、交接班方式,执行现场手拉手、口对口的交接,包括移交工具、材料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事后出现的问题以交接班记录为准。凡不在现场交接班的责任方每人每次扣50元,班长每次扣100元。
8、掘进队组交接班时,工作面料场到掌面的文明生产,工程质量必须达标,由质量员考核,并责令当班处理(各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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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司机比照此条执行),否则质量员责令下一班处理,下一班必须不扎不扣地完成,分数由上班出,质量员现场决定,否则处以上一班2倍的处罚。
10、当班发生的事故,本班必须积极处理,处理时间延到下班,要认真交接,同时征得值班、跟班同意后,方可下班。否则影响生产的事故率累计在本班。
11、各班在交班前要将本班的工作量在现场标清,否则减去一半工作量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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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
为严格落实执行国务院关于煤矿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作业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带班职责
(一)下井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井下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二)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特殊问题时,及时组织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重点盯防,并立即向区队和调度室汇报。
(三)及时制止违章行为,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二条 带班要求
(一)带班时间不少于8小时,与职工同下同上。 (二)带班人员升井后,要到信息办填写带班记录,写明上下井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隐患及处置落实情况。
(三)安监处建立下井带班档案,每月牵头组织考核,并对领导干部带班情况定期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因特殊原因不能下井带班的,必须经矿主要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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