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铁路运输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4.结算运输进款时,借记本科目(上级单位),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5.拨付运营资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6.运输进款垫付事故款项等,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下级单位)或“其他货币资金”科目。 (二)运营往来款项
1.收到拨付的运营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2.上级单位向所属单位拨付或为所属单位垫付资金时,借记本科目(下级单位),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下级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付资金或垫付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物资采购”、“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上级单位)。
3.企业独立完成运输任务取得的收入,按进款部门的通知书,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账款(资金清算中心)”科目。
4.按规定进行收入结算或完成工作清算时,上级单位,借记“完成工作清算”科目,贷记本科目(下级单位);下级单位,借记本科目(上级单位),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或“完成工作清算”等科目。 5.上交税金及附加、分配利润时,上级单位,借记本科目(下级单位),贷记“应交税金”、“利润分配”等科目;下级单位,借记“应交税金”、“应付股利”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上级单位)。 四、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应收未收的往来款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应付未付的往来款项。
2332特准储备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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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科目核算按规定储备战备、防汛等特定用途物资的资金。 二、本科目的核算方法 (一)特准储备资金增加
1.调入特准储备物资,借记“特准储备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2.收到特准储备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特准储备资金减少
1.上交特准储备资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内部往来”等科目。
2.经批准减少特准储备物资定量,调整为生产储备,资金不再上交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3.向下级单位转拨特准储备资金,拨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内部往来”等科目;收回该项资金时,作相反的分录。 (三)其余主要会计事项比照“特准储备物资”科目的有关规定进行核算。
三、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特准储备资金的实际结存金额。
3102上级拨入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上级拨入投资的增加或减少,包括上级拨入投资款,国家铁路运输企业之间按规定无偿划转资产,基本建设项目移交资产等。
二、本科目的核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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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收到上级拨入投资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国家铁路运输企业之间按规定无偿划转资产时,划出单位,借记本科目等,贷记“固定资产”等科目;划入单位,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基本建设项目竣工接收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按批准的投资数额转增实收资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三、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转增实收资本的投资额或所属非法人单位收到上级累计拨入的投资额。
5101主营业务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提供旅客、货物运输及相关服务等日常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旅客运输收入、货物运输收入、行包运输收入、提供运输服务收费收入、其他运输收入等。
二、本科目按照提供的运输产品和运输服务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本科目的核算方法
(一)企业独立完成运输任务取得的收入,按进款部门的通知书,借记“内部往来”科目,贷记“应收账款(资金清算中心)”科目;按资金清算中心下转的资料,借记“应收账款(资金清算中心)”科目,贷记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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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与其他企业共同完成运输任务,按规定清算取得的收入,借记“内部往来----上级单位”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企业提供相关服务取得的收入,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103完成工作清算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内部具有财务隶属关系的单位对完成运输工作进行的内部清算。
二、办理清算时,上级单位,借记本科目,贷记“内部往来--下级单位”科目;下级单位,借记“内部往来--上级单位”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401主营业务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提供旅客、货物运输以及相关服务等日常活动而发生的实际成本。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旅客运输成本。核算为旅客运输直接发生的各种支出,包括旅客列车服务人员工资、客车运用和维护费用、相关服务付费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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