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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人 员 配 备 专职1人以上,馆长应具备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能操作计算机,熟悉图书馆专业知识,具备承担全面管理的职责能力。工作人员均应经过专业培训,持有上岗合格证。 五、 管 理 要 求 1. 每年制订图书馆工作计划、总结。 2. 建立健全各种管理规则和制度如:《采编规则》、《借还规则》、《赔偿规则》、《剔旧规则》、《阅览规则》、《图书清点规则》、《音像资料使用规则》,《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等;健全岗位责任制如:《馆长职责》、《采编人员职责》等。 3. 应建立书刊总括登记、个别登记、注销登记帐册,,新书到库应在十天至十五天内上架,进行流通。 4. 及时做好阅览室报刊的登到、上架及流通工作,对年度核心期刊及时进行装订成册,并编目流通。 5. 图书和音像资料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进行分类,并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分类体系组织藏书;期刊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表》进行分类。 6. 图书和音像资料按《普通图书著录规则》进行标准著录,期刊按《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进行著录,计算机编目按《中文图书机读目录格式》进行著录。应实现区域联合编目,资源共享。 7. 使用计算机管理,建立图书馆网页。 8. 创设整洁、和谐、优雅的读书阅览环境。 9. 每年定期清理、剔除馆藏文献。 1. 全天开放、全开架借阅。I类学校每周开放不少于5天,每天对学生开放有效时间不少于2小时,II、III类学校每天对学生开放有效时间不少于1.5小时。寒暑假安排时间开放。 2. 学年生均借书I类学校不少于16册,II类学校不少于12册,III类学校不少于8册。 3. 解答读者咨询,代查资料,或提供检索途径指导读者查询;多种途径收集教育、教学、科研资料,并编辑加工、规范管理,及时传递;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为教育教学服务。 4. 编制学生必读书目或推荐书目,引导学生读书;编制新书简介,宣传推荐图书。 5. 开设阅读指导课(包括电子阅读指导)、文献检索(包括网络资源检索)、图书馆活动课,并纳入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阅读和利用图书馆知识的教育;发挥育人功能,每年拟定专题开展各种形式的读书活动。
六、 文 献 利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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