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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渡镇初级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了尽快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教师绩效考核的文件精神,切实抓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按县教育局关于《郓城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
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教师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优化教师绩效为导向,建立较为科学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调动和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
质量。 二、基本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统筹兼
顾,适当倾斜。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校在岗(含聘用)教职员工。
四、考核内容
1、绩效考核主要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教职工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履行职责情况为基本依据,
以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进行定性定量评价考核。
2、绩效考核由基础性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考核两部分构成。基础性绩效考核偏重于教职工日常工作表现及履行岗位职责的考核,奖励性绩效考核偏重于工作效果,教学质量,科研成果的考核。
五、考核办法和程序
1、学校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和审核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行政领导担任,审核小组由教代会民主
评议小组担任。按上级要求和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考核。
2、考核每学期结束时进行一次(秋季与年度同步),基础性与奖励性两种考核结合,平时考核以学
情调查、家长评价等方式进行。
3、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个人自评,小组初评,考核评定,公示结果,审核确定。考核结果确定后,
学校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六、考核结果的确定和运用
1、绩效考核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基础性绩效考核合格等次以上人员经上报后按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参与学校的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其他不在岗人员
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2、考核的等次按四个档次评定,即优秀(90——100分)、合格(80——89分),基本合格(60——79
分),不合格(60分以下)。
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按(个人基数+10元)×12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按个人基数×12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绩效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按(个人基数-5元)×12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违规违纪受到上级查处的,酌情扣减其基础性
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总额控制。
3、考核结果也要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4、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在2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仍不服的,可
在10日内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诉。(细则附后)
西斋初级中学 2010年12月
附:
小组 评议 审核
项目
评 分 细 则 自评分 师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恪守教师“十 德 师 风 10分 不准”,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分配任务记10分, 2、学期内被上级部分点名批评、通报批评每次1分;学期内教师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责任的,其考核确定为“不合格”。 3、拒不完成任务一次扣1分, 4、因教育方法不当,教师与学生(家长)发生冲突的每次扣1分; 5、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处理,不向学校汇报的每次扣1分; 6、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未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次扣1分;发生冲突,造成恶劣影响的确定为“不合格”; 7、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它商品从中牟利或向学生乱收费,确定为“不合格”。 1、全学期出满勤记10分。 考 勤 10分 2、办公考勤、例会考勤、升旗考勤,一次不到扣1分,扣完为止。 3、请假按有关制度执行。 4、学期内旷工或无正当理由请假逾期不归累计连续超过5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7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考核确定为“不合格”。 超工 作量 20分 班主任工作 10分 1、达到平均工作量记20分。 2、超过记21分,不足记19分。 1、担任班主任按积分排序,1——5名记11分,6——10名记10分,11——15名记9分。 2、学校行政领导记10分。 3、其他教师记9分。 1、备课缺一节扣1分。 2、未按时完成计划、总结、质量分析等材料,一项一次扣1 教育 教学 过程 30分 分。 3、上课迟到一次扣1分,课堂教学出现失误但未造成严重后果,一次扣1分,若造成严重后果,一次扣5分,旷课一次扣5分。 4、作业批改缺一次扣1分。 5、教研活动、校本培训、集体备课等活动,缺一次扣1分。 根据期中、期末两次考试成绩分别记分 教育 教学 业绩 20分 1、各年级各学科1——3名记10分,4——5名记9分。 2、带多个学科或多班的取平均值。 3、教辅人员和专职体、音、美、劳教师有突出成绩者记10分,其他记9分。 4、工作成效受到上级表彰,乡镇级记1分,县市级记2分,以上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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